羊咩咩~ 11 發表於 October 1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2, 2010 學術討論版政治文章管理條例本條例依據總則第十二章第十九條制定之,對學術討論版之政治議題從寬處理學術版政治文管理,依本條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依總則或其他規定規定適用之學術版如下:社會科學群組財經法政群組 對下列相關政治議題得發表於本條例第三條所適用之學術討論版,唯不得違反本條例及其討論版規範教育議題文化議題社會價值政策制度公共行政財務行政國際關係與安全政治經濟社會運動[*]禁止下列違規事項,違者記違規點數三點,有效期限三十天,累犯得加重處分為某特定團隊/政黨發表者從事競選活動/政黨宣傳者討論兩岸統獨議題者侮辱其他國家或團體者挑起種族人群對立者挑釁、謾罵、筆戰、人身攻擊者[*]嚴禁下列違規事項,違者記違規點數五點,有效期限三十天,累犯得加重處分鼓動會員違規者嚴重影響其他討論版討論者[*]若造成討論版混亂,站務部站長有權宣告接管該學術討論版並進行違規處分[*]學術版管理平時由該版版主/副版主負責,版主/副版主不在或請假由論壇實習管理員負責[*]本條例自公告日起七天後實施,修改亦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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