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上食人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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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鹹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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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72例人吃人真實大事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2-07-23 14: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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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奉先 文

史上吃人史,是無辜百姓的血淚史 。讀罷本文,會讓你怵目驚心,你只能悲嘆那些相繼死去的黎民百姓們,「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古人吃人肉的原因,各有不同,惟一相同的是:人不但吃動物的肉,還要吃人的肉;不但動物吃人,人也吃人。而人吃人的動機,無非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飢餓,保命事大,吃人是小;另一類則是用人肉來祭死人,為尊者洩恨。茲就此按朝代輪替之序展開簡敘。

一、史前時代

1、周口店「北京人」人吃人。50多萬年至20多萬年前居住在北京周口店龍骨山的「北京人」是我們的老祖先,老祖先的化石告訴我們一個不爭的事實:即北京人化石其大部分頭蓋骨都有傷痕。這些傷痕是帶有皮肉時受打擊所致,是用利刃器物、圓石或棍棒打擊產生的。顯然,遠古的北京人有食人之風。

2、殺烹后羿、食其子。《左傳 襄公四年》載:「夏將衰,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善射,淫於田獵,任用寒浞為相。家眾殺而烹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

3、商紂王醢脯鄂侯、鬼侯。《史記、殷本紀》有言:「紂以西伯昌、鬼侯、鄂侯九侯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喜淫,紂怒,殺之,而醢九侯。鄂侯爭之強,辨之急,並脯鄂侯。」《呂氏春秋》亦曰:「紂殺鬼侯而脯之,以禮諸侯於廟。」至於西伯昌食子伯邑考,史無實證可尋焉。

二、春秋戰國時代

4、狄人生食衛懿公。《左傳 閔公二年》載:「狄人攻衛,及懿公於滎澤,殺之,盡食其肉,獨捨其肝。」

5、宋人易子而食。「宣公十五年,楚伐宋。宋人不降。「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左傳 宣公十五年》。當是時,宋都商丘,城裡人口眾多。糧食儲備有限,吃人自是事實。究竟吃了多少,不得而知。

6、鄭人醢堵女父、尉翩、司齊。「襄公十六年,鄭以馬四十乘與師茂、師慧(樂師)賄宋,宋以堵女父、尉翩、司齊予鄭,鄭人醢之三人也」(《左傳 襄公十六年》)。

7、齊勇士互食其肉表勇決。《呂氏春秋 忠廉》載:「齊之好勇者,其一人居東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於塗。曰:姑相飲乎?觴數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於是,具染(豉醬)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當是時,春秋時代士重名,以忠誠、勇決、然諾、俠義立名聲,可以輕生死。

8、晉陽人被圍無奈,人相食。《史記 趙世家》載:「晉原有六卿。三家攻晉陽,歲余城中懸釜而炊,易子而食」。

9、衛人醢子路。 孔子的高徒子路(姓仲名由),挺身入國都要殺內奸,不幸死難。孔子聞衛亂,曰:柴(柴高)也其來,由也死矣!「子哭子路於庭。既哭,進使者而問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禮記 檀弓》)。

10、樂羊子食其子。《淮南子 人間訓》載:「魏將樂羊攻中山,其子執在城中。城中懸其子以示樂羊。樂羊曰:君臣之義,不得以子為私,攻之愈急。中山因烹其子而遺之鼎羹與其首。樂羊循而泣之曰:是吾子,已為使者跪而啜三杯」……

11、齊人醢燕王子之。《史記·燕召公世家》載:「子之為王三年,面姓恫恐,國內大亂。齊宣王使章子發北境軍攻燕,擒子之,齊人擒子之而醢其身也。」

12、盜跖食人肝。《莊子·盜跖》云:「柳下季之弟,名曰盜跖。盜跖從卒數千人,橫行天下,侵暴諸侯。孔子往見盜跖,盜跖乃方休卒太山之陽,膾人肝而餔之。」

13、長平之戰趙軍,人食人。《史記 白起王剪列傳》《史記 趙世家 》均有載:趙括被圍,趙軍無儲備,「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內陰相殺食。括自將銳卒搏戰,秦射殺之。趙軍四十五萬降秦,秦盡坑殺之」。

三、秦漢時期

14、楚漢相爭,關中人相食人。《漢書 高帝紀》云:「楚漢相距滎陽也,民不得耕,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

15、田廣烹酈食其。《史記 項羽本紀》:「田廣聞漢兵至,以為酈生賣已,乃曰:汝能止漢軍,我活汝,不然,我將烹汝!酈生曰:舉大事不細謹,盛德不辭讓。而公不為若更言。田廣遂烹酈生,引兵東走。」

16、劉邦醢彭越遍賜諸侯。《史記·黥布列傳》:「漢十一年正月,誅淮陰侯韓信,布心恐。三月誅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賜諸侯。布大恐。」

17、赤眉軍劉平食其母。《資治通鑑》云:「劉平,彭城人。更始時,天下大亂。平弟仲為賊殺,與母俱匿野澤中。平出求食,逢餓賊,將烹之。平叩頭曰:今為老母求食,願得歸,食母畢,還就死。賊哀而遣之。平食母畢,遂還謁賊。」

18、殺王莽,分食其肉。《資治通鑑》云:「更始元年,漢軍攻長安。王莽軍死略盡。商人杜吳殺莽,校尉東海公賓就斬莽首,軍人分莽身,節解臠分。爭相殺者數十人。傳莽首詣宛,縣於市,百姓共提擊之。或切食其舌。」

19、新莽時期關東地帶,眾相食。《後漢書 公孫述傳》載:「李熊復說述曰:今山東饑饉,人庶相食,兵所屠滅,城邑丘墟。」

20、劉秀稱帝時,薊城人,眾相食。

21、光武征彭寵,浮城中糧盡,人相食。《後漢書 光武紀》載:「建武二年(26年)十二月,三輔大饑,人相食,城廓皆空,白骨蔽野。」

22、東漢和帝到桓帝八十年中人食人。從和帝即位(88年)到桓帝逝世(167年)一段共有七個皇帝。八十年中,正史明確載食人只有108、109、151、155年等四年,據考察此80年之天災人禍,食人實際決不止四年。天災、只算水、旱、蝗三項,人吃人或許更多。

23、漢靈帝時期,「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後漢書·靈帝紀》)

24、漢獻帝時期,長安中人相食。《後漢書 獻帝紀》:「長安不產糧,至食人。但旱四個月史所常見,獨至食人,則戰亂四起,交通斷絕,商販絕跡。」

25、臧洪殺妾饗士。《三國誌 魏書 臧洪傳》:「洪與袁紹絕。紹興兵圍之,歷年不下。城中糧盡,外無強救,洪自度不免。呼將吏士民使及未敗將妻子出,眾皆垂泣不捨洪去。又殺其愛妾以食將士。將士鹹流涕,無能仰視者。男女七八千人,相枕而死,莫有叛離者。」

26、建安二年,江淮間人相食。《後漢書 獻帝紀》:建安二年,夏五月,蝗。秋九月,漢水溢。是歲,饑,江淮間民相食。」

27、遼東公孫淵反,遼陽人相食。《三國誌 魏書 公孫淵傳》:「景初二年(238)正月,使司馬懿將四萬討淵。七月,大雨,雨霽,合圍,百計攻之,矢石如雨。淵窘急,糧盡,人相食,死者甚多。」

四、魏晉南北朝時期

此時期,典型性例子尤多,混亂時期,必使百姓付出慘重代價。茲舉30例:

如:28、張方之軍雜食人馬牛肉 ,29、永嘉中關中人相啖,30、王璋食司馬越餘眾,31、石勒軍士相食、33、北地人相食 ,34、石邃殺人合牛羊肉煮食 ,35、永和七年中原司、冀、鄴人相食,36、冉魏鄴都人相食,37、段龕守廣固人相食,38、孫恩殺縣令以食其妻,39、元興元年姑臧人相食,40、殷簡之食桓玄之肉,41、北魏臠食弒拓拔珪兇手,42、謝混食張猛之肝,43、西秦南安城人相食,44、沮渠天周殺妻食戰士,45、馬圈城魏軍食死屍,46、張弘策親屬食孫文明之肉,47、李廣德生食殺父仇人,48、陳慶之之軍食楊昱部統帥三十七人,49、蕭正德苛政使揚州人相食,50、高洋臠蘭京等等。

這些名例,皆有根據,《魏書》《晉書》《南史》《北史》均可查閱。

五、隋唐宋元時期

這一時期,總的來說雖被魏晉南北朝朝有所收斂,但後繼者的手段更加多樣化:

51、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

52、史載安史之亂時,張巡守睢陽,兵士共食三萬人!

53、黃巢起義因軍中缺糧而殺吃人肉

54、唐末時,秦宗權把殺死的人用鹽醃起來食用!

55、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佔據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碭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臟的人還在慘叫。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56、北宋初年,有個名叫王繼勳的,專門以臠割奴婢為樂。他本是彰德節度使王饒之子、孝明皇后的異父同母弟,此人性情殘暴,經常強行買得民間少年男女作奴僕,稍不如意,就把他們殺死,烹食其內。宋太宗時期,有人揭發了他的罪行,他供認共殺食婢女百餘人。因罪狀確鑿,被斬首於洛陽。

57、仁宗時期,廣源州儂智高的母親阿虎喜愛吃人肉,每頓飯都要殺死一名小兒供她食用。

58、北宋靖康元年,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醃起來,曬成肉干,以供食用。

59、登州人范溫組織義軍抗金南歸,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是人肉干。他們把這人肉干叫做「兩腳羊」。亂離時人民遭受的苦難,由此可想而知。

60、元末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捕人為食,「想肉」遂行。所謂「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僅此可見一斑。

六、明清時期

61、明代萬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東大饑荒,人肉還會公開出售!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的價錢比豬肉還便宜,一個少壯男子的屍體不過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貴)!

62、嘉定三屠,徐元吉食人。朱子素《嘉定屠城紀略》:「有徐元吉者,明吳松所諸生徐鳴鹿之子,向為本鎮中軍,日出行劫,割人手,啖人心肝,動以百計,雖遇親戚朋友,無所擇。」

63、.順治二年,湖北大食人。《清史稿》:「順治元年(1644)春,二年(1645),耒陽、襄陽、光化、宜城大饑,人相食。」

64、任珍食張廈子。彭貽孫《平寇志 卷十二》載:「內丁張廈子,有百夫之勇。珍將廈子肉煮之,盛以銀盆,召諸將飲酒食肉,稱其味美,大嚼而盡。諸將多與廈子同立戰功,或結為兄弟,見之駭怖,歔嗟含淚而出。」

65、順治五年,廣東雲南人食人。《清史稿》載:「五年(1647)春,廣州、鶴慶(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市東北)大饑,人相食。」

66、明末川盜袁馬等部以人為食,以肉為幣。

67、張獻忠部屠數城吃小孩。

68、郝永忠軍肆意烹人。《清史稿 卷498》:「李定國兵略湖南,其將郝永忠屠祁陽。簡奉父母避兵竹山。母渴,命簡取飲,兵遽至。見亂兵縛一人置釜上將烹,則其父也。簡大呼,往乞代,亂兵釋簡父,執簡求賂,不得,遂烹之。」

69、鹿盡心吸食小兒腦。王士禎《池北偶談 鹿盡心》載:「順治中,安邑知縣鹿盡心者,得痿痺疾。有方士挾乩術,自稱劉海蟾,教以食小兒腦即愈。鹿信之,輒以重價購小兒擊殺食之,所殺傷甚眾,而病不減。因復請於乩仙,復教以生食乃可愈。因更生鑿小兒腦吸之。致死者不一,病竟不癒而死。」

70、范時崇臠耿精忠肉。《清史稿卷252 范承謨傳》:「精忠伏誅。赴市曹日,承謨子時崇臠其肉祭墓。」

71、.吳世璠守昆明糧盡人相食。《清史稿 卷254》:「世璠將余從龍降。詷知糧將盡,人相食,與諸將環而攻之。世璠自殺。」吳世璠,吳三桂之子。

72、清同治三、四年間(1864、1865),皖南到處人吃人,人肉開始賣到三十文一斤。後來漲價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時,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八十文一斤!

人吃人,不管是什麼理由,都是一件殘忍的事情,真沒想到這種事情,竟在中國古代史上,有著那麼多血淋淋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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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weeks later...

樓主的邏輯真是太妙了。

那我是否也可以列出一長串台灣曾經發生過的殺人刑案紀錄,

然後就下個跟您一樣的結論?殺人是殘忍的行為,但台灣卻發生過這麼多血淋淋的紀錄?

如何作結論的關鍵點,在食人這件事,是否是古代中國普遍認可或推崇的行為?

當然不是,那這種列舉有任何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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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邏輯真是太妙了。

那我是否也可以列出一長串台灣曾經發生過的殺人刑案紀錄,

然後就下個跟您一樣的結論?殺人是殘忍的行為,但台灣卻發生過這麼多血淋淋的紀錄?

如何作結論的關鍵點,在食人這件事,是否是古代中國普遍認可或推崇的行為?

當然不是,那這種列舉有任何意義嗎?

呃如果我看的沒錯的話,那個結論不是這串的樓主下的,他只是轉貼而已。

樓主也只打了"人肉鹹鹹???"四個字後PO上來,沒多做評論這樣。

另外,沒有番膏我還蠻意外的。

某營人士超喜歡用這個來說明早期對岸移民有多麼野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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