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業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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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觸最深在於 恐龍法官 受民眾撻伐

人們知道自己沒有醫學的專業 所以不能去醫療病人, 但是人們不知道自己沒有法律的專業, 難以去了解法官量刑的準則。

又往往因為法律的限制, 審案的法官並不能對案件多做解釋, 反倒是當事者可以單方面的提出批評,進而影響輿論, 這一點其實對''恐龍法官''來說 ,是非常不公平的

舉最近李明鍾醫師 因為腦手術的關係 法官判賠2000萬元造成的社會輿論來看, 幾乎一面倒向醫師方, 醫界更指出法界人士缺乏醫學專業, 判決對醫師不公平。

但我去查了資料, 李明鍾醫師前年才因詐領健保費遭起訴, 媒體何來''名醫''之說? 而法官在審理案件時, 送了三次醫學鑑識委員會, 在醫學專業的鑑定之下, 認為在本案的情況之下, 醫師有必要監測顱內壓, 就算不置入侵入性的監測器, 也應該以高於傳統常規的方式監測(例如電腦斷層掃描), 更諷刺的是, 病人家屬認為李明鍾醫師等人消極治療, 所以將病人轉至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診治, 而後者則馬上替患者裝上腦壓監測器

經深入了解, 很明顯的是醫師有疏失, 為何輿論仍批評審案法官是恐龍法官, 無視醫療專業呢? 就是因為法官不懂醫學, 所以才送了3次醫學鑑識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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