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千萬小心台灣政府及立委對人民作制度性大屠殺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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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亳無法制,一次又一次台灣無法無天, 有錢, 有權有勢的人, 法官可用法律, 可用他們的審判幫助犯罪者脫罪, 殺人明明殺了六人, 强姦犯, 明明就是那三人, 甚至自己認罪下毒毒害無數人的犯人也可以輕判無罪, 罰些少錢就連一天監也不用坐監獄, 這是甚麼民主, 法制, 自由? 高級智識份子, 有美國高等法律文憑的律師比社會一般人更險惡.

個案一: 前兩天在台灣國道3號公路上面醉酒開著5百萬名車, 從後衝撞叫前面車中四名大學生死亡, 大學生分別是南華大學幼教系三年級女學生賴怡姍, 長榮大學畢業生許淞凱, 蘇盈瑞與洪文彥, 開車撞死人的竟有前科放高利貸集團的首腦曾迫死兩人的黑社會人仕黃鐘鈺, 他曾用暴力討債迫死兩人, 只判重利10個月恐嚇罪2個月, 因陳水扁要離任全部減刑, 結果法官給他不用入牢, 只罸錢就可以了, 這次又醉酒, 酒測有1.11是半瓶以上的威士忌之多, 幾乎醉到不醒人事地開車, 4個大學生慘死車內, 燒到面目全非, 他開到110公里的車速, 他自己也骨析爬出車外, 法官判他無罪, 一天牢也不用坐, 常識中那不是誤殺罪嗎? 警方收集的證據法官都不看, 警方研判時速是180到200公里之間,

台灣的法律, 法官連常識都沒有? 有人不斷說台灣沒有王法嗎?

個案二: 一女子在KTV被三人下藥迷姦, 帶到汽車旅館去, 拍下裸照, 結果法官判性侵無罪; KTV有監視錄影帶為證, 從她下體找到他們的精液, 第三她體內有三種有毒迷藥, 第四兩被告手機有她下體的祼照, 第五三被告測謊沒有通過, 第六她指甲裏有他們的皮屑, 還有她曾割 要自殺, 你知法官判決書怎樣寫? 法官認為那三人無罪因她不能證明這3人在你的飲料裏面下藥, 又沒有人強迫她去喝下那杯有藥的水, 第二個無罪的理由是她無法證明那3 人曾經對你性侵過, 這是甚麼道理, 完全脫離常理的法官, 她被人下藥了怎去證明? 警方提供的就不算理由, 法官都有預設的結論, 難怪之前揭發台灣法官最愛判強姦不成立, 因有法官經常有情婦的,

法官在判決書中特別提不應太相信測謊報告, 因反而有害於正常事實的認定,

個案三: 台灣黑心商人下毒毒害全球已30多年的賴俊傑, 他財產有11筆土地15個帳戶, 下毒貪上億元的錢, 所有人連行政院都說要重罰他, 若在中國早就處決槍決他了, 結困罰他15萬台幣, 台灣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1條是可罰6萬到30萬, 吳敦義稱會重罰這種黑心商人, 這種法官聽後可能大罵他重不重罰不輪到你, 那是我的權力我不覺得要重罰30萬你拿我耐何, 只像徵性罰15萬, 他的理由是甚麼呢? 是因他有深錄背景? 是自己的小孩沒有飲用他的黑心飲品? 政官們還快快為這些黑心商人退營業稅貨物稅, 比較美國一間知名的食品公司的果凍造成小朋友吞食後噎死, 這不算黑心只是產品設計不好, 結果廠商被判1670萬美金與5千萬美金, 等於17億2千萬台幣, 3年前美國南卡羅來納州狗糧被查出有問題, 廠商要判賠消費者310萬美金, 原來台灣的人比美國狗都不值錢; 口口聲聲要嚴懲, 但連罰三十萬台幣都沒有,

今天上街丈萬不要告訴人們: 我是台灣的法官, 只是一堆過街老鼠, 很有見識, 沒有常識, 很有法律卻無法無天, 執法的人在玩法, 台灣真悲哀, 選綠的當政, 這班無視法律的深錄法官更無法無天, 因法律在他們手, 他們要怎判外人無權管, 繼續選馬英九, 這班法官也不怕他, 因馬英九不是說了他不干預法律的, 我不踫你們繼續做你們法律的至高者吧,

我們寫下報導都想流淚, 人心都壞到極處,

DEHP在2006年歐盟有一份報告, 稱DEHP十分毒最好要列為第一類管制, 黃淑英是不分區立委起去聽證會大罵你們有甚麼新事證證DEHP明有毒? 她代表商家稱, 我們環境荷爾蒙很多呀, 為何你要針對DEHP? 第二她說雖然男子那個精子滅少, 但也不能說與塑化劑有關啊!, 你要交上更詳細的本土報告才對, 第三她罵環保署, 你也說光抓源頭, 你們要向下游那個廠商才對啊, 這些懂得甚麼是DEHP的政治人物就是這樣擋下對DEHP的封殺, 從官員到立委都作黑手為黑心商人護航, 這位黃淑英還是環保處出身的立委, 她十分清楚十甚麼叫DEHP, 2006年討論過, 為何2009年又拿出來, 罵回去叫人不敢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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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附上個案一及個案二的判決以供參考

另外個案三的部分行政罰歸行政機關決定干法官屁事?

妳指的美國案例是侵權行為的賠償跟你上面提到的行政機關裁罰15萬無關

台灣法律對於損害賠償數額本來就和美國有的比 雖然這點很多人都說過 我也覺得有問題

不過充其量只能說 不爽的話就去美國告吧

還有首先你不要老愛放消息卻不附證據 另外請有點基本常識 不要亂套

最後還是老話一句 製造恐慌很好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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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都有很好找,你找一下就知道,花時間找判決要很久。且我這篇我也是看別人寫的文章及上網查過相關資料、新聞報導看過而已。會恐慌其實是好事,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憂慮是好的,人所以能成為地球的統治者就是因為人懂得憂慮。叫人不要憂慮的人才是真正在害人類滅亡的惡魔。例如台灣到處是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卻有人叫大家不用在意,也不用防犯。講這之類話的人可是最可怕的。就像我們的政府及立委在對人民作制度性大屠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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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打官司的律師也對台灣司法感到痛心。

http://blog.yam.com/einfach/article/35638904

難道我們還活在侏羅紀嗎?不知還有多少人要裝瘋賣傻下去。看著人類不斷被迫害人權,不能安居業樂、還有自相殘殺。

現在上奇摩新聞搜尋「殺人」還是可以看到一堆離奇的殺人魔隨機殺人新聞。隨機殺人,是幾乎天天在台灣發生。人欺負人,也是天天在台灣發生。台灣法官、立委、政府官員無法無天、官官相護,也是天天在台灣發生。還有縱容多少人因此家破人亡下去。政府及立委才要防犯?人民才要集體出來遊行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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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找判決最大的原因就是新聞不能盡信呀

還有根據你提供的律師部落格只能證明法界的確有其陰暗面 但卻沒辦法呼應你的主旨

沒有人說有問題不用防範不用擔心 只是麻煩在你舉出問題的時候一併的附上證據 否則這樣跟造遙又有何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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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也不能信的,我打過官司,我多次遇到我舉的證,法官在判決書中避而不提。然後說我空言對方理虧之類的,其實我看過很多多判決。像我提的證據應是要判我贏的,可是法官就偏判輸,還偽造文書說我空言。這些例子其實非常多。台灣的司法是披著羊備的惡魔。領那麼多錢卻主要是靠法官心證在判案。法官常先預設結果,不管當事人提出在鐵證如山的證據。法官可以視而不見,隻字不提,然後偽證文書說當事人是空言,太無恥了。檢察官也常幹這種事。要是不信新聞你就檢舉那間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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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也不能信的,我打過官司,我多次遇到我舉的證,法官在判決書中避而不提。然後說我空言對方理虧之類的,其實我看過很多多判決。像我提的證據應是要判我贏的,可是法官就偏判輸,還偽造文書說我空言。這些例子其實非常多。台灣的司法是披著羊備的惡魔。領那麼多錢卻主要是靠法官心證在判案。法官常先預設結果,不管當事人提出在鐵證如山的證據。法官可以視而不見,隻字不提,然後偽證文書說當事人是空言,太無恥了。檢察官也常幹這種事。要是不信新聞你就檢舉那間公司啊。

孩子, 官司的兩造永遠都覺得自己應該要贏.

永遠都覺得自己的證據是鐵證如山.

不然哪會鬧上法院...

至於你是不是真的是鐵證如山?那就看運氣囉wwwwww

另外"自由心證"這個詞在一般用法和法律領域裡的意義似乎有所不同

法官確實是自由心證沒有錯,如果不是的話事情就大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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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都有很好找,你找一下就知道,花時間找判決要很久。且我這篇我也是看別人寫的文章及上網查過相關資料、新聞報導看過而已。會恐慌其實是好事,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憂慮是好的,人所以能成為地球的統治者就是因為人懂得憂慮。叫人不要憂慮的人才是真正在害人類滅亡的惡魔。例如台灣到處是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卻有人叫大家不用在意,也不用防犯。講這之類話的人可是最可怕的。就像我們的政府及立委在對人民作制度性大屠殺一樣。

都差不多啦:

不需要讓青少年有判斷力和批判力。只要給他們汽車、摩托車、美麗的明星、刺激的音樂、流行的服飾,以及對同伴的競爭意識就行了。剝奪青少年的思考力,根植他們服從指導者命令的服從心才是上策。讓他們對批判國家、社會和指導者抱持著一種動物般原始的憎惡。讓他們深信那是少數派和異端者的罪惡。讓他們都有同樣的想法。讓他們認為想法和大家不同的人就是國家的敵人……
Voice or no voice, the people can always be brought to the bidding of the leaders. That is easy. All you have to do is tell them they are being attacked and denounce the pacifists for lack of patriotism and exposing the country to danger. It works the same way in any country.

花時間找判決要很久咧……

判決書也不能信的,我打過官司,我多次遇到我舉的證,法官在判決書中避而不提。然後說我空言對方理虧之類的,其實我看過很多多判決。像我提的證據應是要判我贏的,可是法官就偏判輸,還偽造文書說我空言。這些例子其實非常多。台灣的司法是披著羊備的惡魔。領那麼多錢卻主要是靠法官心證在判案。法官常先預設結果,不管當事人提出在鐵證如山的證據。法官可以視而不見,隻字不提,然後偽證文書說當事人是空言,太無恥了。檢察官也常幹這種事。要是不信新聞你就檢舉那間公司啊。

最起碼,判決書的可信度比媒體高。

我們也檢舉啦,可是那些爛公司倒不了、爛妓者死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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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也不能信的,我打過官司,我多次遇到我舉的證,法官在判決書中避而不提。然後說我空言對方理虧之類的,其實我看過很多多判決。像我提的證據應是要判我贏的,可是法官就偏判輸,還偽造文書說我空言。這些例子其實非常多。台灣的司法是披著羊備的惡魔。領那麼多錢卻主要是靠法官心證在判案。法官常先預設結果,不管當事人提出在鐵證如山的證據。法官可以視而不見,隻字不提,然後偽證文書說當事人是空言,太無恥了。檢察官也常幹這種事。要是不信新聞你就檢舉那間公司啊。

講了這麼多 妳還是一個證據都沒提出呀!

我猜想你在法院上不會也像這樣什麼證據都不提 就一直說別人錯

真是如此 法官判你敗訴完全不意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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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經驗的人都知道法院判決不能信任,就你不知道?好笑。江國慶姦殺案判錯了,誰給他公道?還有多少人像他一樣,甚至連平反都不能的,這就是我們的司法,只重視表面的假象。不肯真正面對現實。不肯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所以是非永遠是各說各話,無法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有太多人因這樣不合理的司法而跑去自殺,或被殺。可憐的人類,竟然活在這樣是非不分的地獄裡。我預見台灣將走上菲律賓及希臘後塵,就是經濟治安更加惡化。到處是殺人魔隨機殺人,到處是女子被強姦、姦殺,然後大家都沒人權的活著。不管是帝治也好,民主法治也好,不肯真正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當洪水猛處處提防及監督。這世界永原是殺人魔及壞人治國。這是很明顯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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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經驗的人都知道法院判決不能信任,就你不知道?好笑。江國慶姦殺案判錯了,誰給他公道?還有多少人像他一樣,甚至連平反都不能的,這就是我們的司法,只重視表面的假象。不肯真正面對現實。不肯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所以是非永遠是各說各話,無法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有太多人因這樣不合理的司法而跑去自殺,或被殺。可憐的人類,竟然活在這樣是非不分的地獄裡。我預見台灣將走上菲律賓及希臘後塵,就是經濟治安更加惡化。到處是殺人魔隨機殺人,到處是女子被強姦、姦殺,然後大家都沒人權的活著。不管是帝治也好,民主法治也好,不肯真正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當洪水猛處處提防及監督。這世界永原是殺人魔及壞人治國。這是很明顯能理解的。

有腦的人都知道這世界不是你講的這樣子,就你不知道?可笑.

最後一段又跳針了,可惜你這種水準的東東不能叫NCC來以反覆重播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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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不自己去法院找判決,要我來找?有新聞就很夠了,你覺得不夠你找判決來反駁我啊

好笑了 待證事實是你提出的 妳要我提出證據證明妳說的是對的? 有沒有搞錯?

這就好比妳被控強姦 還要自己舉證沒有強姦別人一樣 太誇張了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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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經驗的人都知道法院判決不能信任,就你不知道?好笑。江國慶姦殺案判錯了,誰給他公道?還有多少人像他一樣,甚至連平反都不能的,這就是我們的司法,只重視表面的假象。不肯真正面對現實。不肯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所以是非永遠是各說各話,無法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有太多人因這樣不合理的司法而跑去自殺,或被殺。可憐的人類,竟然活在這樣是非不分的地獄裡。我預見台灣將走上菲律賓及希臘後塵,就是經濟治安更加惡化。到處是殺人魔隨機殺人,到處是女子被強姦、姦殺,然後大家都沒人權的活著。不管是帝治也好,民主法治也好,不肯真正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當洪水猛處處提防及監督。這世界永原是殺人魔及壞人治國。這是很明顯能理解的。

既然妳這麼有經驗 那麻煩把你之前上法院的判決拿出來給大家分享研究看看吧 這個要求應該沒有不合理吧?

而且妳以為只以你告過人上過法院? 我也告過人呀 但是我怎麼沒遇到妳說的狀況 最後還不是勝訴呀 這回妳難不

成要說我賄賂法官不成?

順便告訴你 江國慶那時是軍事審判體系不是司法審判體系 那個時代的軍事審判不獨立(現在我就不清楚了) 至少那時的判決是長官接不接受而非內容真不真實證據充不充足( 軍事審判歸國防部管 國防部歸行政院管 當然審判不獨立) 當然我無意為國家的錯誤辯護 只是單純表示你舉的例子和現在我們談的司法審判昰風馬牛不相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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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妳這麼有經驗 那麻煩把你之前上法院的判決拿出來給大家分享研究看看吧 這個要求應該沒有不合理吧?

而且妳以為只以你告過人上過法院? 我也告過人呀 但是我怎麼沒遇到妳說的狀況 最後還不是勝訴呀 這回妳難不

成要說我賄賂法官不成?

順便告訴你 江國慶那時是軍事審判體系不是司法審判體系 那個時代的軍事審判不獨立(現在我就不清楚了) 至少那時的判決是長官接不接受而非內容真不真實證據充不充足( 軍事審判歸國防部管 國防部歸行政院管 當然審判不獨立) 當然我無意為國家的錯誤辯護 只是單純表示你舉的例子和現在我們談的司法審判昰風馬牛不相干的

好笑,那是司法審判的,那個年代離現在也才差不多十年而已,還有上面的那些人一直睜眼說瞎話也是好笑。事實擺在眼前,新聞報導的你們覺得有誤就拿證據出來反駁我啊,拿不出來就叫大家不要相信新聞,那等你有本事把新聞公司都檢舉倒了再來跟大家說這種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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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那是司法審判的,那個年代離現在也才差不多十年而已,還有上面的那些人一直睜眼說瞎話也是好笑。事實擺在眼前,新聞報導的你們覺得有誤就拿證據出來反駁我啊,拿不出來就叫大家不要相信新聞,那等你有本事把新聞公司都檢舉倒了再來跟大家說這種話啊。

首先 江國慶於案發時是軍人依照陸海空軍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我只能得出他一定得受軍事審判不可能是普通審判 而根據維基百科的資料也可以證實他是經軍事法院審判

江國慶台北縣永和市(現新北市永和區)人,為江支安與王彩蓮之么子,因出生於10月10日雙十國慶日,故取名為「國慶」。江支安曾經營紡織業,後於永和經營旅館,擁有一整棟樓,與妻子及二房同住於旅館樓上。江國慶是二房王彩蓮的小兒子,愛打電動,高中畢業後於1995年接受兵役召集,進入中華民國空軍服役,為中華民國空軍飛虎第629梯次義務役士兵,原預計於1997年2月退伍。但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姦殺案後,疑似被反情報隊使用非法手段取供,進而遭軍事法院判處死刑,並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得年21歲。

這是我提出關於他是受軍事法院審判的證據 如果你硬要說她是受一般司法體系的審判請舉出你的證據

至於先前跟您爭執新聞或法院判決有誤無誤的部分 我不想跟你爭論

不過就你說法院判決有問題的部分 可否請你提出你之前上法院受到不公平對待的判決呢?

我查了你過去的文章 你確實曾經表示過因為醫療糾紛上過法院 既然你覺得法官判的有問題 那就把你的判決拿出來讓大家看看吧!

畢竟 從頭到尾 你只是在重複你那乏善可陳的批評也可以說是單方面的不滿 你的論理至少有以下三點問題

一 不附證據

二 過分相信媒體

三 你的批評多數流於情緒性的謾罵幾乎不存在理性的評論

司法院檢索很方便的 給我你的案號就行了 我會親自上去查詢 若是您不敢提出來 就證明了

您只是在單方面的因為不懂法律而在發洩對於法律的不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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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法院,也是司法審判耶。你想誤導大家軍事法院審判就不是司法審判。

還有,你說你拿出證據,你好好笑,你不是說要拿出法院判決來作證據嗎?你只是寫一篇文章,連法院判決案號你都沒打出來,你甚至上面資料從何而來你都沒說明,你這叫證據?我真不敢相信,這世上有你這種寬以律己嚴以律人的人,你分明是來嘴炮的。不用在解釋了。你沒資格跟大家說話。

還有,你別在扯東扯西的,你說我提出的新聞有誤你就自己找判決來反駁我,不然就等你把新聞公司全檢舉倒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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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法院,也是司法審判耶。你想誤導大家軍事法院審判就不是司法審判。

還有,你說你拿出證據,你好好笑,你不是說要拿出法院判決來作證據嗎?你只是寫一篇文章,連法院判決案號你都沒打出來,你甚至上面資料從何而來你都沒說明,你這叫證據?我真不敢相信,這世上有你這種寬以律己嚴以律人的人,你分明是來嘴炮的。不用在解釋了。你沒資格跟大家說話。

還有,你別在扯東扯西的,你說我提出的新聞有誤你就自己找判決來反駁我,不然就等你把新聞公司全檢舉倒再來說。

軍法審判和一般的司法審判差很多謝謝.

而且還是那個人權遠不及現在的年代

在這樣的前提下,江國慶案還屬於特別嚴重的案子

其他正常審判的案子呢?

連這點常識都沒有,還好意思在那裏叫叫叫

判決不公是你要去找的,少在那裏推拖拉

誰會知道你之前的醫療糾紛案是哪一樁啊

還有在這個時代竟然還會有"只要新聞公司還沒倒,他說的就是實話"的喪心病狂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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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法院,也是司法審判耶。你想誤導大家軍事法院審判就不是司法審判。

還有,你說你拿出證據,你好好笑,你不是說要拿出法院判決來作證據嗎?你只是寫一篇文章,連法院判決案號你都沒打出來,你甚至上面資料從何而來你都沒說明,你這叫證據?我真不敢相信,這世上有你這種寬以律己嚴以律人的人,你分明是來嘴炮的。不用在解釋了。你沒資格跟大家說話。

還有,你別在扯東扯西的,你說我提出的新聞有誤你就自己找判決來反駁我,不然就等你把新聞公司全檢舉倒再來說。

關於軍事審判是不是司法審判這點 已經沒什麼好辯了 有點基本法律知識的人都知道兩者差很多 所以這點你已經站不住腳了

還有我必須聲明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 你的新聞有誤 我只是說新聞不能盡信 我想這兩句話有很大的差別

還有上面那個我一開頭就跟你說那是維基百科的資料了 並非沒附證據 我實在沒看到你所謂我寬已律己嚴已待人的點在哪

你要嗎 把上面新聞的判決放上來 讓大家公評 不然就把你自己的判決拿出來讓大家公評呀

最後 像你這種舉證方式 老實講 法官判你敗訴 根本是意料中的事情

附帶一提 注意你的情緒性言論 請不要隨便罵人嘴砲 從頭到尾我都是理性在跟你談 並沒有跟您惡言相向 還請您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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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人,連軍司法庭的審判也是算是司法審判這點是基本法律常識你都想騙那些沒相關法律常識的人。維基百科是一般人都可以上去改一下內容的東西,你也好意思拿來說那叫證據。你說你相信法院判決,自己卻不拿法院判決來證明我說的是錯的,卻拿連新聞都不如的維基百科來跟我辯論,且辯的竟是軍事法庭的判決算不算是司法判決這種笑話。我不跟像你這種像小孩般喜歡耍無賴的人扯那些有的沒的總之,要是覺得我說的有誤的就自己去找法院判決來反駁我。不然就別講話,沒人會當你是啞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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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證據是吧 我就給你最愛的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11/01/29/91-2685878.htm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48872/IssueID/20110129

這兩則新聞內容很明顯告訴你 他是受軍事法庭審判

還有我給你的資料維基百科上全部都有引出處 而他們的出處大多是新聞媒體

請你告訴我 如果你說新聞是對的 那麼為何引用的維基百科卻會是錯的?

同理可證 若你要說維基百科是錯的 那麼就代表你承認了新聞媒體是錯的

你不斷指摘我說我拿不出司法判決說新聞是錯的 但同樣的你也沒拿出新聞說司法判決是錯的 不是嗎?

這難道就是你所謂的嚴以律己乎?

軍事審判若是司法審判就不會有大法官釋字要求受軍事審判確定後得以上訴最高法院的要求了 你必須承認這點

還有我再次警告你注意你的用詞 不要亂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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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人,連軍司法庭的審判也是算是司法審判這點是基本法律常識你都想騙那些沒相關法律常識的人。維基百科是一般人都可以上去改一下內容的東西,你也好意思拿來說那叫證據。你說你相信法院判決,自己卻不拿法院判決來證明我說的是錯的,卻拿連新聞都不如的維基百科來跟我辯論,且辯的竟是軍事法庭的判決算不算是司法判決這種笑話。我不跟像你這種像小孩般喜歡耍無賴的人扯那些有的沒的總之,要是覺得我說的有誤的就自己去找法院判決來反駁我。不然就別講話,沒人會當你是啞巴。

反正你也很清楚拿判決來你只會自打嘴巴

所以才死不肯拿吧...

我看搞不好連你以前的醫療糾紛案都是假的.

其實根本沒有這回事之類

到底是誰像小孩在耍無賴,你自己也很清楚你的瘋狂言論不會為一般正常大眾所接受

所以才天天在那邊跳針PO一堆無意義廚文吧?

我不知道你有什麼動機要把現在的社會塑造成黑暗、弱肉強食、惡人當政的形象

但若真是照你說的那樣,或是真的有什麼事情讓你有這種扭曲的見解,

那種事早該嚴重到讓你死掉或是無法天天上來發廚文了.

真正在社會中受到傷害的弱勢者根本沒有你這種閒工夫

這說明了你只是個價值觀扭曲、見解矛盾、思考能力欠缺還振振有詞的無賴小鬼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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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本沒有誤殺罪這種東東,回去面壁

2.有空的話我會去找法官看要不要告你誹謗之類的,應該是不會被關啦,但是可以讓你先練習跑跑法院

3.原來明德女中有收男生啊(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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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種人認真就輸了,要認真還不如想辦法找人把他的帳號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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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我突然發現我好像認識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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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本沒有誤殺罪這種東東,回去面壁

2.有空的話我會去找法官看要不要告你誹謗之類的,應該是不會被關啦,但是可以讓你先練習跑跑法院

3.原來明德女中有收男生啊(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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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種人認真就輸了,要認真還不如想辦法找人把他的帳號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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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我突然發現我好像認識樓上

之前有人質疑過明德女中收男生的事,聽說是夜間部.

話說我不認識你啊(現實)

不過常在深藍看到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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