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nce 10 發表於 October 29,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9, 2011 先聲明這跟某部叫做超能力大戰無關,應該說我連看都沒有看過那部作品而這所謂的超能力其實是泛指非科學能解釋的力量不管是魔法、劍氣、玄術、念能力、小宇宙、網球、筆記本、磁場轉動等都包含在內,至於像鋼彈什麼的,雖然沒什麼道理,不過不列在此內而這篇的內容其實不是教學,而只是為了嘴砲而歸納出的重點,基本上只要跳脫這些類型,多半都可以開始找地方出來嘴那部作品的超能力了……所謂超能力,就是指一般人無法持有的力量才對,不過在不少設定中都會有善良老百姓使用的情形,這不是說他們錯,只是我打算以此為切入點作的探討 首先將世界觀分成兩類簡述一、超能力是已經有悠久歷史而非突發的,或者是已經久遠到不會有人去管為什麼會有超能力這個的例子不勝枚舉,像是網球王子、零之使魔、聖鬥士之類的這種情形,多半都是用陳舊的設定,像是魔法或是玄術之類的畢竟太過特殊的突發狀況,好像不大會有淵遠的歷史感跟底下的類型主要差別就在於歷史性 在這裡在細分成普及與不普及,畢竟有悠久歷史也不代表設定上就連市井小民都會;普及的話,就應該要確實地融入到生活中,不管是法律或是民生都會有所影響,舉例而言,現代人總不會看到手機就大呼小叫的吧?偵辦的方式會有不在場證明這些,都是建立在現實社會沒有超能力的情況,那如果有的話也該有所不同吧? 而這種情況所延伸出來的作品又大致可分為兩種:具詳實設定的與王道打殺 前者要注重的很多,需要較強的邏輯能力,否則容易產生作者一相情願的設定而種作品若要求讀者別注意細節就沒道理了,畢竟這種東西,設定可是極其重要的一環;但是設定的過多又可能弄得像是d&d一樣複雜,如果是遊戲倒還好,但若是小說甚至是漫畫就不適合了,前者可用遊戲性來作為吸引玩家的手段,但後者卻像是看一本設定集一樣,容易乏味;特別是為了要做出完整的設定,就常得侷限在陳舊的能力類型,這是因為自己做出的能力常有盲點,而作者又去弄些狗屁不通的解釋,實在是此類作品的敗筆所在;所以這種作品,我個人認為若是沒有開創性或一定的天賦是難成大器的,某些作品,去掉圖與流行就沒有什麼特別的,我真希望就別拿出來獻寶,因為那根本不是創作者的成就 後者,容我在這裡大略提一下爆漫王的王道漫畫理論:1有特色的主角2敵方要有更帥的腳色3可愛的女角4感傷及搞笑劇情5讓人融入的世界觀6出格居用的必殺技 其實我個人是認為這類作品在ACG三界的處理方式都差不多,反正不用去管能力由來,而且都有一種強烈的「升級感」;基本上可以當做一開始XX等,爽一小段後被打爆,修練後升級,迴圈好幾次後拖一長串劇情,達成目標,在中間穿插一些不知道感動在哪的故事等;基本上這種就是會讓你不想去鳥他能力是幹啥來的,反正拿劍就揮劍氣、拿法杖就扔火球、拿球拍就打網球、穿聖衣就揮拳頭,總之就是殺他媽的,不會有人去管那些;這類型就是非常普遍的王道做法,因為能力本身已經不是重點,這種類型的超能力比較適合作為一個輔助,在漫畫就增加魄力,在RPG就增加樂趣,在格居就是必殺技;劇情方面的部分,大多就不會去跟著能力走,因為那已經跟你打電話就拿起手機來打一樣普通了嘛,而且不用大腦想尛設定,常常都是老東西,大家早就幫他補完了,也沒什麼好挑毛病的,因為毛病到處都是,去挑毛病反而顯得自己愚蠢,而在其中能脫穎而出的,基本上就是劇情引人入勝、特別熱血之類的或是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否則難脫前人之窠臼,就算是小有買氣,也難以與前人作品比較.所以我個人都是當搞笑漫畫看,要是又沒有白痴到讓我覺得好笑,那就不看了,所以這種類型沒什麼特別去研究他有什麼成功之處 而在不普及卻又有悠久歷史的超能力作品中,這類作品就必須要有「強大」這特點,否則這種超能力如何在這種不怎麼能影響科技發展的情形下競爭而不被淘汰?這可是超能力大戰論,而不是超能力打鐵論或超能力炒菜論阿……要是揮劍氣還不如拿石頭扔人,那還用超能力作啥?再況且,戰鬥能力又常常不能有益於民生,能力者要是不比一般人強,拿把十字弓就輕鬆斃掉,那還不如去跟馬戲團……這麼不戰鬥的超能力大戰還不如去看運動系漫畫……總之,先建立在「強大」的前提之下了,這種作品最適合走的其實應該介於設定與戰鬥之間,如果太走極端,YY味可能會很重,因為沒幾個人可打的,又不一定會有什麼升級迴圈,不管是重頭爽到尾,還是打一打輸個兩下繼續打,都不是很有讓人認同戰鬥的理由;還有一點要注意的,當一個人擁有他人難以抗衡的力量時,要怎麼克制他的行為?只要在設定上稍稍處理一下,也就不會有什麼大問題了,不過,這種類型的題材到底能否做的好就難以確定了,畢竟普及與不普及難以介定,像是金庸的武俠該算普及還是不普及?我確定那些人士是佔人口基數中的一小部分啦,但是還是有不少人,或許我這邊該改成說是有無融入民生文化當中二、超能力是突然某天或是不太久遠以前某個人或某群人覺醒 這個的例子,像是死亡筆記本、未來日記、CHAOS;HEAD、海虎等 這種類型,多半就是得用比較特別的超能力,就算用普遍的設定也得要有點新意,不過這只是我個人期待,當然還是可以拿劍就揮劍氣、拿法杖就扔火球、拿球拍就打網球、穿聖衣就揮拳頭,總之就是殺他媽的,只是這樣子超能力某天覺醒不就變的無趣了?純粹變成了YY作品不是?就像先前提到的,用陳舊設定容易讓讀者腦內補完設定,而創作者本身可能也因此受到影響,也把某天覺醒的超能力當作理所當然存在……然後理所當然地拿劍就揮劍氣、拿法杖就扔火球、拿球拍就打網球、穿聖衣就揮拳頭,根本沒有考慮其他問題,這照正常人的情況來看就是不大合理對吧?既然有要讓讀者考慮到這種能力是特殊的而不是不需思考的類型,就不該選擇那種不用思考的做法 而在這種突發性的作品中,都說是突發性的,所以:1沒有歷史,如果是什麼開寶藏突然拿到先人力量的請移駕樓上2至少一開始,他是沒有法律規範的3請覺醒後不要一付鎮定的樣子好嗎……別給我來個什麼打電動打太多所以掌握的很快,YY小說不在這裡討論的範圍內4這點是最特別的:範圍要小,除非創作者想來個拿劍就揮劍氣、拿法杖就扔火球、拿球拍就打網球、穿聖衣就揮拳頭,總之就是殺他媽的這種作品,不然最好的做法就是這樣5如果真的想搞大,能力最好一致,不要亂攪一些超出自己能力的東西 說是超能力大戰論,我最想講的就是這45兩點,「突發性的超能力範圍要小」,為什麼呢?當然是範圍小好控制嘛,要是牽扯到一些特殊的能力,就很容易產生該有卻沒有慾望的情形,這樣就又得用更多設定去給角色上枷鎖,到後來角色綁手綁腳的別說創作者,搞不好連讀者都覺得囉唆,但是不這麼作,想想透明人間,你懂的……這還是小事,到處辦透明人玩偷窺什麼的還不會產生什麼問題,但是要是殺進總統府什麼的那就難處理了,當然,角色們不一定要幹這種事,可是我要再提一次這可是超能力大戰論,而不是超能力偷窺論或超能力寢取論阿,像這種能力拿來殺人這麼爽,為什麼不用?為什麼不用?為什麼不用?更何況,別人哪可能一開始就知道有人會透明,諸如此類多般原因,結論:範圍小好控制 再者,人的想像能力有時而窮……特別是當人數太多的時候,八成會想不到新梗,但是要是大家都差不多又會覺得無聊,這種時候就知道苦了,弄不好就得拿劍就揮劍氣、拿法杖就扔火球、拿球拍就打網球、穿聖衣就揮拳頭,這還不如當初就設定的小一點,如果以消減出場人數的做法,其實……那跟把範圍作小差不了多少,還是老老實實一開始就限制範圍還要好些 單人能力其實不大可能和軍隊匹敵,要是可以的話……為什麼不用?這邊自問自答一下:用了就TMD變YY小說了嘛,這最好是可以拿來當做理由啦!而且老實講,單人能力太強反而會讓人想笑,特別是周圍的人都很嚴肅的面對這件事,舉範馬刃牙為例,有空的人自己看看,男主角老爸就是這種例子,那真的弄成一種不是什麼熱血或恐懼的感覺,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只會覺得很搞笑;而做的弱的話,那就會像運動作品一樣,其實就只是一群人在那裡玩某種競技遊戲的感覺,表現的超能力沒啥用處……但是將範圍作小的話就可以避開,將戰局處理成最多一對百以內,既可以表現超能力,又可以不讓角色去幹些麻煩事 而作大範圍要用一致能力就大致套上前面幾段,其實也可以不用一致,不過至少要在一開始就限制在少數幾樣,這樣的做法,就比較好表現出一種突發性超能力所帶來的影響,而不是在以超能力為主要的表現 以下舉幾個例子: 死亡筆記本,表面上好像搞到全球,實際上是很侷限在幾個小地點,而且還集中在東京,用單一規則讓故事延續下去的做法 未來日記,和死亡筆記本差不多,不過他不只有用單一規則,至少由乃不是,而且他沒有交代的地方很多……這是頗大的缺點 CHAOS;HEAD,很明確的表現出超能力的突如其來,在這點上做的很好,不過有些地方就…… 海虎,戰他媽的故事,好像有很多絕招但只有一種超能力,效果也差不多,撇除掉全部都是在戰他媽的方面,其實是一部在處理突發性超能力做的不錯的作品,不過海虎爆破拳跟殺鯨霸拳是差在哪我到現在還是分不大出來…… 其實還有一些想打的,算了,反正就是那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rance 10 發表於 October 29,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9, 2011 (已編輯) 其實這是在參入不少個人解讀後的觀感比如說,有一部作品,有要做吸引人的世界觀卻又做出狗屁不通的王道熱血作品就會在這篇裡面被嘴但要是普通的王道熱血作品我就會覺得那只是我個人不喜歡可以當作是我個人猜測創作者的意圖也可以當做嘴隨便拿劍就揮劍氣、拿法杖就扔火球、拿球拍就打網球、穿聖衣就揮拳頭,總之就是殺他媽的竟然出現了四次而已早知道就多加些 此內容已被編輯, October 29, 2011 ,由 Branc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adowevor 10 發表於 October 29,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9, 2011 拿劍就揮劍氣、拿法杖就扔火球、拿球拍就打網球、穿聖衣就揮拳頭,總之就是殺他媽的經典名句wwwwwwwwwwwwww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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