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ing Finger【閒聊一百四十六區】桐生萌郁


Recommended Posts

你是在說獵人還是哺乳...

老實說我一直想去投聯合報之類的讀者投刊

但是都覺得八成會被退搞所以從沒實行...

當然是哺乳,不想投報的話你可以考慮投信給政府,想來只會給你官腔回答。

你可以等收到官腔回答之後,連同那回答把你的意見一起寄給報社,想來他們就有更多東西可以婊政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回覆 246
  • Created
  • 最後回覆

Top Posters In This Topic

我沒跟冥戰

覺得有點無趣

當然是哺乳,不想投報的話你可以考慮投信給政府,想來只會給你官腔回答。

你可以等收到官腔回答之後,連同那回答把你的意見一起寄給報社,想來他們就有更多東西可以婊政府。

喔喔喔

還是有點懶...

或者說投出去之後沒人理的話很感覺很差

最初想的是36個

但是後來覺得100個的話就能變成百物語了(?

現在問題是不知道架構要放在哪裡

取名字的問題

要是中文名字還是別的呢

很麻煩

100個你覺得一個人要分多少字數...?

這樣的感覺

不然就會變成一小組一小組的情形

一樣看不到每一個人

頂多就是像星矢那樣

雅典娜那邊的

12黃金各有特色

白銀沒人

一個姊姊

青銅5小強

黑帝斯的

2個神

3巨頭

波賽頓

全沒印象

世界架構我最近想了不少基礎理論

有時間就等等打

名字喔....

其實我覺得就算取外文也很難太多字

不過我看的那些作品

想來作者外文能力多半也不會比我好多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稍微說說這類書比較可能發生的問題好了

1.可能會有組別,比如黃金12聖鬥士,但是他們通常會被綁在一起,很像是在湊人數

反而會讓人沒什麼印象,這樣......好啦,你說要百物語湊數字我就沒意見

反正聖鬥士人也不能少...

2.一定會有很多花瓶角,會記不得

3.可能會有必須的豆知識典故,不然湊這數字好像沒意義,可是要在裡面補充又不大可能

最大就這三問題會發生在女角上

其餘部分就是發生在劇情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1.2.

那會非常困難...

而且你要考慮好自己打算一天多少字出來...

比方說你一天2000好了,一個月60000

分配給100位角色,一個人一個月只有600

這......

3.

比方說我之前看的一本比較好的作品

黑夜旋律

他用聖經7宗罪來做手法

1x萬字處理的很好,螺旋式的每個都有不錯表現

雖然不一定說要多少字才能寫好一個角色

可是千人千面的作品會比較好

而且人一多就會亂

不只是寫的人,看的也會這樣

就算你有寫好,可是看的人也會亂掉...

特別是你一個人可能不到5000字...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cond=%AD%F7%A8%C5&pieceLen=50&fld=1&cat=&ukey=549208133&serial=2&recNo=0&op=f&imgFont=0

參照教育部辭典,下文會用到

看到捷運上可以哺乳這件事深有感觸

明明哺乳這件事就指餵食,分明而捷運上不可飲食

卻可以母乳餵食,真是奇哉怪也

是最近婦女團體整天鬧這個所以沒人敢出來說話了嗎

竟然還能夠說出"孩子餓了"這種聽來貌似有理實則無意義的話

我真不懂

如果一般人需要飲食,站務員就會要求乘客就近下車(反正也沒多遠就一站)

但是在這種哺乳的情況卻能夠當場在車廂內哺乳

明明同樣每個站點都設有哺乳室,為何不要求她們下車哺乳?

我再簡單舉兩例

1.如果該婦女不是用母乳,而是用奶瓶呢?(我知道用奶瓶不一定就不是母乳)

2.如果她餵食的對象並非嬰幼兒呢?

出站要付錢: D

另外,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保障幼兒的權益

而不是為了婦女

-----

若從保障幼兒的觀點來看,我同意以奶瓶餵食一事

但對象僅限於幼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出站要付錢: D

另外,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保障幼兒的權益

而不是為了婦女

-----

若從保障幼兒的觀點來看,我同意以奶瓶餵食一事

但對象僅限於幼兒

通常站內是有哺乳室的。

如果真的有哺乳的需要,即使哺乳室在站外,與服務台告知便可通過。

基本上,不會因哺乳而花費那拾~貳拾元。

站與站之間的通行時間並不長,一分鐘肯定不是問題。

到站就趕緊下車去哺乳室,再回來等車,很急嗎?

或許該說,在各站內設立哺乳室,就是為了保障幼兒的權利。

今天允許在車上哺乳,那麼就違背了當初禁食的用意。

那麼哺乳室也將形同虛設。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紅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通常站內是有哺乳室的。

如果真的有哺乳的需要,即使哺乳室在站外,與服務台告知便可通過。

基本上,不會因哺乳而花費那拾~貳拾元。

站與站之間的通行時間並不長,一分鐘肯定不是問題。

到站就趕緊下車去哺乳室,再回來等車,很急嗎?

或許該說,在各站內設立哺乳室,就是為了保障幼兒的權利。

倘若今天允許在車上哺乳,那麼就違背了當初禁食的用意。

那麼哺乳室也將形同虛設。

你所要想的是,當你的小孩餓了你要餵他

而你卻必須為此下車

你難免會想:我明明就是為了(我的)小孩,我為什麼要受這種苦

而小嬰兒又不會講話.因此投射性的,你會認為是(你的)小孩在受苦

所以你會對政府抱有不滿,認為不應該讓(你的)小孩受苦

如此這般

遇到某些情況人是很不理性的

____

原來裡面有啊...

-------

另外,當你沒食物時你會覺得只要有食物就好

有食物之後卻會開始認為食物不夠好吃

以此類推

像某些建設因之後增加的改良而形同虛設是常有的

(不過我不知道這次的事件是否有先後,又或者事件哺乳室時就已是如此)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觀景臺的幽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支援一下新聞,最近的事。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67558

這是與該事件相關的條例。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

---

單就這位母親哺乳的行動來說:

不清楚奇岩站有沒有設立哺乳室。假若沒有,也能向服務台要求一個空間來哺乳。

即使沒有該條例,這個要求仍是合情合理,沒有問題。

那為何直接在車上哺乳?是因為該條例的通過。

哺乳的行為不犯法,自然沒有六千元的罰鍰,安心哺乳。

---

提報的婦人不知該條例的存在,故不提及。

---

我們探討方向並非站在報案之婦人,而是就

「在各站點可以提供哺乳場所的情況下,為何破例讓幼兒在禁食的捷運上進行哺乳(飲食)的動作?」

見該條例,被禁止飲食的公共場所--捷運,是允許哺乳的。

但,試想:捷運禁食的原因為何?就是希望不為捷運帶來髒亂,所以對飲食設立行政處分。

那麼,能夠擔保將哺乳獨立至處分規範之外,仍能維持捷運整潔嗎?

Ex:小鬼吸奶不好好吸,吸了一口之後還在嘴裏吹泡泡,BOOM!奶就灑出來了。

有些孩子喝了奶,可能還會吐奶。BOOM!奶就吐出來了。

擠/吸奶沒接好,灑在地上。BOOM!奶就漏出來了。

以上,甚至以外的狀況都有可能導致捷運的髒亂。母親照顧幼兒之餘,還有辦法去收拾造成的髒亂嗎?

可能要再打上一個問號。

---

當然,在該條例設立的現在,也許在捷運允許哺乳已經無法修正。

建議應該要再追加:如造成髒亂,應受行政處分。

即使身處特例,仍應負起使用此準公共財的責任。

假若是可以修正回不允許哺乳的狀態呢?

如同前篇所述,可於到站時下車,尋找哺乳室或是服務台要求協助。

當然,這樣仍有例外,假若是到淡水站的那30分鐘呢?

也許這才是該條例應允許的場合。

---

>BRAS

我再簡單舉兩例

1.如果該婦女不是用母乳,而是用奶瓶呢?(我知道用奶瓶不一定就不是母乳)

2.如果她餵食的對象並非嬰幼兒呢?

難道就都可以嗎?

如果以上兩者都可以的話

是不是我拿個奶瓶就可以在捷運上飲食了?

1、就前段所提及之條例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用奶瓶是允許的。

至於是不是母乳?想來身為旁人的你可能是無法分辨的。

假若真有辦法分辨母乳與否,快去舉報。

2、條例上已指定哺育對象為幼兒。所以你真的跑去健康街拉一個到捷運上吸的話,我就要報警了。

你抓著個奶瓶也不行,因為你怎麼看都不是幼兒。

---

你所要想的是,當你的小孩餓了你要餵他

而你卻必須為此下車

你難免會想:我明明就是為了(我的)小孩,我為什麼要受這種苦

而小嬰兒又不會講話.因此投射性的,你會認為是(你的)小孩在受苦

所以你會對政府抱有不滿,認為不應該讓(你的)小孩受苦

如此這般

遇到某些情況人是很不理性的

____

原來裡面有啊...

-------

另外,當你沒食物時你會覺得只要有食物就好

有食物之後卻會開始認為食物不夠好吃

以此類推

像某些建設因之後增加的改良而形同虛設是常有的

(不過我不知道這次的事件是否有先後,又或者事件哺乳室時就已是如此)

假若今天沒有通過這項條例,想來你絕對不會因為孩子餓了嚎啕大哭,

就急著在第一時間餵奶,並因此被科處罰鍰。

大多數的母親,即使是在該條例通過的現在,也仍儘量避免在捷運上直接哺乳。

畢竟台灣風氣仍顯保守,想來也不是每位母親都願意讓乘客共賞南北半球的精彩。

多半使用奶瓶。

即使使用奶瓶,仍有可能造成捷運的髒亂,狀況已經在前段提及。

所以我認為,到站下車找地方哺乳才是比較合適的做法。

正因為是小孩受苦,所以責任在母親身上。

小孩哭鬧製造其他乘客不悅,誰的責任?母親。

今天通過這項條例,所以母親的責任有了些許變化,如此而已。

舉個例子:

多年前有間餐廳的門口有養隻鸚鵡。

客人進去用餐,會說歡迎光臨。

客人用餐離開,會說謝謝光臨。

客人看看就走,會說「靠O」。

有位客人就是被鸚鵡罵了靠O,感到十分不悅,起訴老闆。

老闆否認,髒話不是老闆教的,是客人教的。

但那是誰的鸚鵡呢?老闆。

是誰把鸚鵡放在店門口呢?老闆。

老闆之於鸚鵡,如同母親之於幼兒。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紅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3.

比方說我之前看的一本比較好的作品

黑夜旋律

他用聖經7宗罪來做手法

1x萬字處理的很好,螺旋式的每個都有不錯表現

雖然不一定說要多少字才能寫好一個角色

可是千人千面的作品會比較好

而且人一多就會亂

不只是寫的人,看的也會這樣

就算你有寫好,可是看的人也會亂掉...

特別是你一個人可能不到5000字...

阿,一個沒啥意義的說明,聽聽就好,可以不理我

七原罪是天主教所提出的,在聖經中並沒有提到,而且一開始是八原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該怎麼說呢?思考之後的結果,我會偏向支持例外,不然導盲犬你怎麼解釋,我是不是也可以說"誰叫你要瞎掉,怪我囉"

但是我是覺得如果最後搞成只有母乳可以我覺得就過分了,不要以為每位女性身完都有足夠的乳汁可以餵

------

不過我比較擔心的是,我跟我同學分享這則新聞時竟都覺得理所當然,我覺得這個點嚴重多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這個主題現在已關閉,不能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