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ing Finger【閒聊一百四十六區】桐生萌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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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條例就是說母乳。

導盲犬沒話說呀,畢竟捷運上沒有導盲道,對有導盲犬的盲人來說,這便是不可或缺的。

今天談到的哺乳不同,明明有轉圜餘地,前面就已經提及。

不應完全就母親的便利及便宜造就其他乘客的困擾。

而且我後面對於修正也有提到例外之處,那才是無可避免的狀況。

今天往淡水站30min沒有停靠,孩子中途ㄎㄅ,那就沒轍了。

條例如果是允許在這種非常狀況,那我沒話說。

但是範圍不僅於此,而是整條捷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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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我是覺得這個條例的確怪怪的沒錯,我實在不了解到底為什麼母乳就可以,牛奶就不行

------

這就是認定問題了,我是不是也可以說捷運裡都有志工,所以導盲犬你就委屈點了,我們也幫你準備好了籠子

再來,是不是也可以說,車站裡的確有哺乳室,但是列車裡沒有,所以如果我不是在車上我可以配合,但是盧果在車裡那我也沒辦法了?

------

說實話,我在乎的真的不是能不能餵,而是這件事所顯露出來的人民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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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有矛盾。不過換種說法,用奶瓶誰看得出來?

---

那就要看政策囉?以現有的法律、命令來參考、判斷應對。

今天沒有要求志工一定得去找盲人作陪。

況且是志工。

---

你是指爭取到條例的那方?還是那個不知條例的守舊阿婆?抑或是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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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車上ㄎㄅ所造成的行車品質影響(高機率發生)及

嬰兒一定機率發生之吐奶等製造髒亂之行車品質影響(相對低機率)

綜合考量後或許可得到為了避免前者而忍受後者之結論

當然不論如何這法條皆太武斷了

PS我想立法的可能沒人想過這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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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外呀ww

看到這個會感到反對的通常是上一個世代的人,觀念差異大。

至於立法的人,被吵一吵,鴨梨一來就趕快給他過了。反正也不是甚麼很大的事,不是嗎?

又不是滿車的婦人都在餵奶。

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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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

"藉由禁止飲食來避免造成髒亂負擔"之所以成立

亦只是大家"想要這樣做"所以才成立(雖然在台灣的CASE是有一些人要,其他無所謂)

所以如果大家覺得孕婦很辛苦"想要給特權彌補"

那也是大家的決議

聽起來很民粹

但反正出什麼負面效果也是在決定者(人民)身上

不好意思用政治人物舉例

蔡英文會說"若台灣人民選擇統一,DPP會尊重"

就是這樣的概念

也就是不管我DPP在ㄎㄅ這決定

台灣人民要,那就是台灣人民的未來

最主要的問題其實是反對者會被拖下水

不能隨意脫離環境

我是比較在乎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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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壓低字數應該會更好

只是我又想每個人寫得平均

這樣就很難寫得深入

還有一點我昨天忘記說了

雖然不是說創作所需時間少

但是動漫畫比較能在少量的內容中弄出大量的腳色特色

這是小說比較難做到的

一部分是因為畫面

一部分是因為閱讀速度

比如說光速蒙面俠21共有37集

看完大概需6~8小時,但是他其實很清楚表現出幾十個人的特色

但換成小說的閱讀量,這就很困難

出站要付錢: D

另外,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保障幼兒的權益

而不是為了婦女

-----

若從保障幼兒的觀點來看,我同意以奶瓶餵食一事

但對象僅限於幼兒

出站不用付錢好嗎...

我也覺得奶瓶可以

但是,那我用奶瓶喝就不行了嗎...

幼兒有權益,我就沒有嗎...

通常站內是有哺乳室的。

如果真的有哺乳的需要,即使哺乳室在站外,與服務台告知便可通過。

基本上,不會因哺乳而花費那拾~貳拾元。

站與站之間的通行時間並不長,一分鐘肯定不是問題。

到站就趕緊下車去哺乳室,再回來等車,很急嗎?

或許該說,在各站內設立哺乳室,就是為了保障幼兒的權利。

今天允許在車上哺乳,那麼就違背了當初禁食的用意。

那麼哺乳室也將形同虛設。

就是這樣www

你所要想的是,當你的小孩餓了你要餵他

而你卻必須為此下車

你難免會想:我明明就是為了(我的)小孩,我為什麼要受這種苦

而小嬰兒又不會講話.因此投射性的,你會認為是(你的)小孩在受苦

所以你會對政府抱有不滿,認為不應該讓(你的)小孩受苦

如此這般

遇到某些情況人是很不理性的

____

原來裡面有啊...

-------

另外,當你沒食物時你會覺得只要有食物就好

有食物之後卻會開始認為食物不夠好吃

以此類推

像某些建設因之後增加的改良而形同虛設是常有的

(不過我不知道這次的事件是否有先後,又或者事件哺乳室時就已是如此)

為什麼要為了他們的不理性妥協

這是我最近一直以來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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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探討方向並非站在報案之婦人,而是就

「在各站點可以提供哺乳場所的情況下,為何破例讓幼兒在禁食的捷運上進行哺乳(飲食)的動作?」

見該條例,被禁止飲食的公共場所--捷運,是允許哺乳的。

但,試想:捷運禁食的原因為何?就是希望不為捷運帶來髒亂,所以對飲食設立行政處分。

那麼,能夠擔保將哺乳獨立至處分規範之外,仍能維持捷運整潔嗎?

Ex:小鬼吸奶不好好吸,吸了一口之後還在嘴裏吹泡泡,BOOM!奶就灑出來了。

有些孩子喝了奶,可能還會吐奶。BOOM!奶就吐出來了。

擠/吸奶沒接好,灑在地上。BOOM!奶就漏出來了。

以上,甚至以外的狀況都有可能導致捷運的髒亂。母親照顧幼兒之餘,還有辦法去收拾造成的髒亂嗎?

可能要再打上一個問號。

---

當然,在該條例設立的現在,也許在捷運允許哺乳已經無法修正。

建議應該要再追加:如造成髒亂,應受行政處分。

即使身處特例,仍應負起使用此準公共財的責任。

假若是可以修正回不允許哺乳的狀態呢?

如同前篇所述,可於到站時下車,尋找哺乳室或是服務台要求協助。

當然,這樣仍有例外,假若是到淡水站的那30分鐘呢?

也許這才是該條例應允許的場合。

---

假若今天沒有通過這項條例,想來你絕對不會因為孩子餓了嚎啕大哭,

就急著在第一時間餵奶,並因此被科處罰鍰。

大多數的母親,即使是在該條例通過的現在,也仍儘量避免在捷運上直接哺乳。

畢竟台灣風氣仍顯保守,想來也不是每位母親都願意讓乘客共賞南北半球的精彩。

多半使用奶瓶。

即使使用奶瓶,仍有可能造成捷運的髒亂,狀況已經在前段提及。

所以我認為,到站下車找地方哺乳才是比較合適的做法。

正因為是小孩受苦,所以責任在母親身上。

小孩哭鬧製造其他乘客不悅,誰的責任?母親。

今天通過這項條例,所以母親的責任有了些許變化,如此而已。

舉個例子:

多年前有間餐廳的門口有養隻鸚鵡。

客人進去用餐,會說歡迎光臨。

客人用餐離開,會說謝謝光臨。

客人看看就走,會說「靠O」。

有位客人就是被鸚鵡罵了靠O,感到十分不悅,起訴老闆。

老闆否認,髒話不是老闆教的,是客人教的。

但那是誰的鸚鵡呢?老闆。

是誰把鸚鵡放在店門口呢?老闆。

老闆之於鸚鵡,如同母親之於幼兒。

我那些例子只是循序漸進的表示他們的說法沒道理

其實應該要分多一點層次

不過我懶

我覺得除非都過站不停

不然就算你淡水線一長條

請問他為什麼不下站哺乳?

總不能為了該名婦女的方便影響他人權益(各方面權益)

我舉雙手投降了...

這條例真oo的女權膨脹...

主意就是這樣

不然我也不會覺得這有問題

阿,一個沒啥意義的說明,聽聽就好,可以不理我

七原罪是天主教所提出的,在聖經中並沒有提到,而且一開始是八原罪

原來是這樣?

所以我應該是從玫瑰經裡看到的吧....?

我覺得氣氛營造很好呢....

我同意

但還是很不爽

水滸傳!

你完全記得108個嗎...

大家還不都只知道那幾個...

跟星矢差不多而已啦

該怎麼說呢?思考之後的結果,我會偏向支持例外,不然導盲犬你怎麼解釋,我是不是也可以說"誰叫你要瞎掉,怪我囉"

但是我是覺得如果最後搞成只有母乳可以我覺得就過分了,不要以為每位女性身完都有足夠的乳汁可以餵

------

不過我比較擔心的是,我跟我同學分享這則新聞時竟都覺得理所當然,我覺得這個點嚴重多了

反正講了一堆

這就很沒道理阿

建中生還這樣很嚴重

我不是說反骨不反骨,想來不會每個人都跟我一樣神經病

只是思考已經這樣就有點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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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條例就是說母乳。

導盲犬沒話說呀,畢竟捷運上沒有導盲道,對有導盲犬的盲人來說,這便是不可或缺的。

今天談到的哺乳不同,明明有轉圜餘地,前面就已經提及。

不應完全就母親的便利及便宜造就其他乘客的困擾。

而且我後面對於修正也有提到例外之處,那才是無可避免的狀況。

今天往淡水站30min沒有停靠,孩子中途ㄎㄅ,那就沒轍了。

條例如果是允許在這種非常狀況,那我沒話說。

但是範圍不僅於此,而是整條捷運線。

所以我才覺得賭爛

餵食牛乳也該稱哺乳,這是教育部字典寫的

導盲犬我個人認為比哺乳更需要

自己試想就知道

特殊情況我也沒意見

我記得高鐵上好像有哺乳的地方

就是為因應這種況而設

所以說我是覺得這個條例的確怪怪的沒錯,我實在不了解到底為什麼母乳就可以,牛奶就不行

------

這就是認定問題了,我是不是也可以說捷運裡都有志工,所以導盲犬你就委屈點了,我們也幫你準備好了籠子

再來,是不是也可以說,車站裡的確有哺乳室,但是列車裡沒有,所以如果我不是在車上我可以配合,但是盧果在車裡那我也沒辦法了?

------

說實話,我在乎的真的不是能不能餵,而是這件事所顯露出來的人民的素質

叫他下車

就這樣

人民的素質?

這塊土地的人民有何素質?

我之前說的,跟同學閒聊時完全沒有人質疑,都是瞬間就把可以餵母奶當成理所當然

這種毫無質疑的理所當然最可怕了

同意

嬰兒車上ㄎㄅ所造成的行車品質影響(高機率發生)及

嬰兒一定機率發生之吐奶等製造髒亂之行車品質影響(相對低機率)

綜合考量後或許可得到為了避免前者而忍受後者之結論

當然不論如何這法條皆太武斷了

PS我想立法的可能沒人想過這些(笑)

他們根本沒在想

可能是因為該條例去年就已通過,政府宣導淺移默化。

有道理

應該說,世事皆如此

接收到此訊息時

第一跳出的就是"喂母乳不應受干擾"的常識論

若沒有反思概念

此現象很常見

為什麼我看到第一反應是他媽的沒道理....

不意外呀ww

看到這個會感到反對的通常是上一個世代的人,觀念差異大。

至於立法的人,被吵一吵,鴨梨一來就趕快給他過了。反正也不是甚麼很大的事,不是嗎?

又不是滿車的婦人都在餵奶。

QK

我反對

然後你的例子我想舉反例:

至於立法的人,被吵一吵,鴨梨一來就趕快給他過了。反正也不是甚麼很大的事,不是嗎?

又不是全台灣的人都在殺人放火。

順帶一提

"藉由禁止飲食來避免造成髒亂負擔"之所以成立

亦只是大家"想要這樣做"所以才成立(雖然在台灣的CASE是有一些人要,其他無所謂)

所以如果大家覺得孕婦很辛苦"想要給特權彌補"

那也是大家的決議

聽起來很民粹

但反正出什麼負面效果也是在決定者(人民)身上

不好意思用政治人物舉例

蔡英文會說"若台灣人民選擇統一,DPP會尊重"

就是這樣的概念

也就是不管我DPP在ㄎㄅ這決定

台灣人民要,那就是台灣人民的未來

最主要的問題其實是反對者會被拖下水

不能隨意脫離環境

我是比較在乎這部分

點在於這種東西還不大能反對

這是非常不具有基本思維的表現

昨天做頭七

其實我比較在意是這個條例是否對少數母親來說是必要,或者對多數母親來說是需要

少數

以母親二字的定義來看就知道

請注意哺乳多數到1.2歲就改食粥狀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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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得好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覺得三次元只有小女孩適合留黑長髮的原因

很簡單嘛

因為長度及比例的問題而且又不曾遭踏過自己的頭髮(染燙之類)

所以他們的頭髮自然也就顯的柔順有光澤,如同絲緞一般

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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