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jimmylin123 發表於 August 25,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5, 2011 國文、英文、數學、物理,歷史、化學,雖然說理解非常重要,但大家都知道理解通常會成為背誦的引擎,也就是說,很多東西是我們不得不背的。而既然連念書時坐的椅子都能成為學問,記憶自然也會有它的技巧;你不認識艾賓豪斯沒關係,但一定要認識他的遺忘曲線,因為那能讓你在考試當天都還記得那幾個月下來讀的每一個字(幾乎啦)。德國的心理學家艾賓豪斯(H.Ebbinghaus)研究發現,遺忘會在學習之後立即開始(天啊),但遺忘的過程並不是均勻的:最初遺忘的速度最快,之後會逐漸緩慢。他根據他的實驗結果繪成了描述遺忘進程的曲線,也就是著名的「艾賓豪斯遺忘曲線」。記憶的保持在時間上有所不同,可以分為「短時記憶」和「長時記憶」兩種。資訊在學習之後便會成為短時記憶,再經過及時複習就會成為長時記憶,從而在大腦中保持著很長的時間。有人做過一個實驗,兩組學生學習一段課文,只有甲組在學習後不久進行一次複習,在一天後甲組保持98%,乙組保持56%;一周之後甲組保持 83%,乙組則只保持33%。而從艾賓豪斯的理論當中,我們就可以得到幾個關於復習的重點方法:一、今日事今日畢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今天上了新的課程,就請在當天挪出十分鐘的時間,將學習的內容再重頭到尾看過一遍(最少一遍,多多益善),這是最有效阻止前期大量遺忘的方法。二、計劃改得上變化擬定一個記憶計劃,這對背英文單字特別有效。由於我們知道了遺忘曲線的構造,所以新的幾個單字請在頭一個星期內最少背它個兩次(不是在同一天),之後即使進階到了新的單字,每隔一個星期、兩個星期,也得再把舊的單字翻出來看過一遍──不要嫌這麻煩,等你背到五千字後忘記前面三千字才是真的麻煩(市面上很多電子辭典都有內建這個功能,你可以好好利用)。三、貪心的復習在逼近大考的前四個月,請開始用這種方式做最後的復習:一天內將全部的科目都看過一遍。乍看之下有些荒唐,事實上這是許多人準備法官和律師考試時用的方法,他們要記的法條可不會比你課本內的東西還少。在一天內看過全部科目的用意在於,如果你要用一個月衝刺一科的方式,到第四個月後,遺忘曲線就會讓你在第一個月看的東西全都忘得七七八八。所以就算你現在有六科必須重頭復習,那至少也要養成123、456、123、456這樣的復習順序(當然,每次復習新的進度前,也得花些時間掃過先前的進度)。然後等到了最後兩週,每一科的重點應該也整理得差不多了,就務必進入一天六科的復習過程,讓你的大腦對每一科都保持深刻的印象,一直到考完那科為止。文章:Waknow我懂知識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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