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前提:a.人有衝突b.再有衝突但不侵害權利的前提下不讓政府介入各種衝突結果:人會無法忍受彼此而無法在一起生活。這結論也太爛了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我可不記得我有上綱到你這副德行啊.前提B是你自己的想像.我的理論比較像是人有衝突衝突不處理,人們無法共同生活我們想要人們共同生活來構築一個社會所以,為了達成上一行的目標,衝突必須要處理.衝突的處理,需要妥協.今天社會規範只有一個.每個人對社會規範的期望不同所以必須有所妥協,而妨害風化罪這類東西,就是妥協的結果.這,就是法律,法律不是正義,是妥協.人們決定放下這種道德/文化上不容的自由,去打造自己認為好的文化環境因為人們覺得這樣的社會比較好.正常人在想到"我們應該要尊重暴露狂的自由"的時候就會覺得不對,該回頭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我可不記得我有上綱到你這副德行啊.前提B是你自己的想像.我的理論比較像是人有衝突衝突不處理,人們無法共同生活我們想要人們共同生活來構築一個社會所以,為了達成上一行的目標,衝突必須要處理.衝突的處理,需要妥協.今天社會規範只有一個.每個人對社會規範的期望不同所以必須有所妥協,而妨害風化罪這類東西,就是妥協的結果.這,就是法律,法律不是正義,是妥協.人們決定放下這種道德/文化上不容的自由,去打造自己認為好的文化環境因為人們覺得這樣的社會比較好.正常人在想到"我們應該要尊重暴露狂的自由"的時候就會覺得不對,該回頭了....1.中古時代的正常人在想到「不該讓同志被燒死」的時候也會回頭了,顆顆2.除非你把人們視為一種低能到無時無刻都在追求衝突的噁心動物,而且衝突並不會帶來什麼利益。要不然根本沒有什麼,只要有衝突,社會就會崩解之類的鬼話。媽的,我們社會上有那麼多衝突,怎麼沒看到社會崩解?3.人們決定放下這種道德/文化上不容的自由,去打造自己認為好的文化環境因為人們覺得這樣的社會比較好.這就是納粹在做的事情。4.你說的根本不是妥協,是多數人強加他們的意志到少數人身上,而且是以侵犯基本權利的方式強加的。5.還有,法律不是正義!@#$%之類的問題,我沒有打算要楚哩,我只處理法律應不應該是正義的的問題,如果他應該是正義的,那麼不正義的法律就該被改掉6.最後,我以為衝突就是從「跟我們不一樣的人我們想讓他去死也沒關係啦!的想法裡誕生出來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簡單的來講維持現狀、和諧與穩定很多時候根本就是站在至高點的得利者喊出來的催眠口號要知道,你們的得利與和諧以及想要的生活憑什麼是可以靠著別人的血與淚得到支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1.中古時代的正常人在想到「不該讓同志被燒死」的時候也會回頭了,顆顆2.除非你把人們視為一種低能到無時無刻都在追求衝突的噁心動物,而且衝突並不會帶來什麼利益。要不然根本沒有什麼,只要有衝突,社會就會崩解之類的鬼話。媽的,我們社會上有那麼多衝突,怎麼沒看到社會崩解?3.這就是納粹在做的事情。4.你說的根本不是妥協,是多數人強加他們的意志到少數人身上,而且是以侵犯基本權利的方式強加的。5.還有,法律不是正義!@#$%之類的問題,我沒有打算要楚哩,我只處理法律應不應該是正義的的問題,如果他應該是正義的,那麼不正義的法律就該被改掉6.最後,我以為衝突就是從「跟我們不一樣的人我們想讓他去死也沒關係啦!的想法裡誕生出來的」FYI,中古時代的"正常"標準和現在不一樣喔(茶)另外,多數人強加到少數人身上,和少數服從多數,真的只有一線之隔...我只能說,社會規矩只有一套,每個人想要的都不一樣,所以只能這樣.衝突嗎?衝突不只是排除異己而已,衝突還有很多很多的種類.搶奪,對資源的搶奪,對權力的搶奪,對交配權的搶奪.不過,如果從"世界上沒有兩個人是真的一樣的"來看說是"和我(而非"我們")不一樣的人去死沒關係"也不能說不對.這是人之間在自然情形下缺乏共同利益的體證.如果我們還想要一個社會,那人就要有所改變.(從先天的東西改變)並且要創造人和人的共同利益.那麼,人需要在價值觀上有一定的(其實不需要太多)同質性.不然創造不出共同利益.這就是"文化"的產生.當然,創造價值觀的同質性光聽起來就知道是個很危險的東西但是即使是那些價值觀改變的人,也因為"變得可以和這世界溝通"而得到好處.人類的群居是天性,因此我認為"為了和其他人能有共同的語言、為了能成為社會的一份子"而去改變自己的信仰或價值觀,不應一併稱之為多數人強加價值於少數人之上.這其實仍然是他們選擇的結果,而且也真的存在不這麼選擇的人.<這是重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簡單的來講維持現狀、和諧與穩定很多時候根本就是站在至高點的得利者喊出來的催眠口號要知道,你們的得利與和諧以及想要的生活憑什麼是可以靠著別人的血與淚得到支持?人類確實想要穩定.這是事實.得利者挾持這個穩定以得到支持,那是另一個問題不代表和諧穩定就是錯的.血與淚?你不要暴露會這麼嚴重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的答案是,因為沒有辦法.我們沒有辦法在不改變任何人價值觀的狀況下創造共同價值以支持穩定的社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FYI,中古時代的"正常"標準和現在不一樣喔(茶)另外,多數人強加到少數人身上,和少數服從多數,真的只有一線之隔...我只能說,社會規矩只有一套,每個人想要的都不一樣,所以只能這樣.衝突嗎?衝突不只是排除異己而已,衝突還有很多很多的種類.搶奪,對資源的搶奪,對權力的搶奪,對交配權的搶奪.不過,如果從"世界上沒有兩個人是真的一樣的"來看說是"和我(而非"我們")不一樣的人去死沒關係"也不能說不對.這是人之間在自然情形下缺乏共同利益的體證.如果我們還想要一個社會,那人就要有所改變.(從先天的東西改變)並且要創造人和人的共同利益.那麼,人需要在價值觀上有一定的(其實不需要太多)同質性.不然創造不出共同利益.這就是"文化"的產生.當然,創造價值觀的同質性光聽起來就知道是個很危險的東西但是即使是那些價值觀改變的人,也因為"變得可以和這世界溝通"而得到好處.人類的群居是天性,因此我認為"為了和其他人能有共同的語言、為了能成為社會的一份子"而去改變自己的信仰或價值觀,不應一併稱之為多數人強加價值於少數人之上.這其實仍然是他們選擇的結果,而且也真的存在不這麼選擇的人.<這是重點.你說了這麼多,你仍然無法為「跟我們不一樣的人我們就可以讓他死」創造正當性你的論調基本上只停留在:恩,就是這樣,我們人有不一樣的地方,所以我們會互相衝突,所以我們要讓大家變得一樣。老實說,這種說法根本是狗屎,喔沒錯它真的就是狗屎,從推論過程、前提到結果都很有問題。第一是前提,你的前提是人存在著需求上的不同,廢話人當然會有需求上的不同,但這不代表人不會有他們都需要的東西,譬如說要平等的達成這些需求,「自由」與「平等」絕對是不可或缺的,基本上,只要每個人互相尊重別人的價值(這並不代表說不存在衝突或批判,他只是說,我們不對另外一種價值進行脅迫),基於互利的原則之下,社會根本不可能停止運作。另外,需求的不同必定會造成衝突或社會的不穩定嗎?需求都一樣才會造成社會不穩定吧!資源有限欲望無窮聽過嗎?而這種衝突必須要靠著使用強制力來懲罰其中一方才能達成妥協嗎?而這些懲罰對個體所造成的傷害比起另外一些人的傷害哪個比較深?把你抓去坐牢對你的傷害比較大,還是讓你走在路上可以看到奶子和屌的傷害比較大?人類確實想要穩定.這是事實.得利者挾持這個穩定以得到支持,那是另一個問題不代表和諧穩定就是錯的.血與淚?你不要暴露會這麼嚴重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的答案是,因為沒有辦法.我們沒有辦法在不改變任何人價值觀的狀況下創造共同價值以支持穩定的社會.1.和諧與穩定當然不會是錯的,但問題是當你有平等的和諧以及壓榨的和諧能選的時候,選擇壓榨的和諧就是錯的。2.我猜全世界的人都需要「生命」以及「追求理想的權利」要創造出穩定的社會,靠著兩個就夠了,根本不需要其他東西,要不然你告訴我,一個人在街上露屌會讓多少人受到傷害?會讓社會多不穩定?拜託,除了讓人不爽之外,他能造成什麼不穩定?特別是那個不爽還是別人自己的問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你說了這麼多,你仍然無法為「跟我們不一樣的人我們就可以讓他死」創造正當性你的論調基本上只停留在:恩,就是這樣,我們人有不一樣的地方,所以我們會互相衝突,所以我們要讓大家變得一樣。老實說,這種說法根本是狗屎,喔沒錯它真的就是狗屎,從推論過程、前提到結果都很有問題。第一是前提,你的前提是人存在著需求上的不同,廢話人當然會有需求上的不同,但這不代表人不會有他們都需要的東西,譬如說要平等的達成這些需求,「自由」與「平等」絕對是不可或缺的,基本上,只要每個人互相尊重別人的價值(這並不代表說不存在衝突或批判,他只是說,我們不對另外一種價值進行脅迫),基於互利的原則之下,社會根本不可能停止運作。另外,需求的不同必定會造成衝突或社會的不穩定嗎?需求都一樣才會造成社會不穩定吧!資源有限欲望無窮聽過嗎?而這種衝突必須要靠著使用強制力來懲罰其中一方才能達成妥協嗎?而這些懲罰對個體所造成的傷害比起另外一些人的傷害哪個比較深?把你抓去坐牢對你的傷害比較大,還是讓你走在路上可以看到奶子和屌的傷害比較大?嘿,我可從來沒說過"和我們不一樣就可以給他死"我國妨害風化罪(好像正式名稱是公然猥褻罪,妨害風化是一個章的樣子)的刑責也只有拘役或100元(應該是銀元,現在一銀元折台幣多少忘了)罰金又不是要抓去槍斃.現在你卻想來告訴我,說這個罪要取消,因為裸露是人的自由.後面大段根本廚文,不回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嘿,我可從來沒說過"和我們不一樣就可以給他死"我國妨害風化罪(好像正式名稱是公然猥褻罪,妨害風化是一個章的樣子)的刑責也只有拘役或100元(應該是銀元,現在一銀元折台幣多少忘了)罰金又不是要抓去槍斃.現在你卻想來告訴我,說這個罪要取消,因為裸露是人的自由.後面大段根本廚文,不回應.1.你說過喔 ㄎ,回去看看2.限制人身自由和殺掉人差別只是傷害程度的差別而已3.你的推論本來就是錯的啊,還有立場指責別人廚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為什麼這種噁心變態的標題會演變成這麼高級的對話= ="?高級的對話??這只是外表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1.你說過喔 ㄎ,回去看看2.限制人身自由和殺掉人差別只是傷害程度的差別而已3.你的推論本來就是錯的啊,還有立場指責別人廚文注音文自重,和"自己"不一樣死了沒關係和我"們", 可以讓他死(我的理解是"去殺他")不一樣個人不在意他人死活是蠻荒時代的規矩,和社會化時代對族群進行迫害差很多.傷害程度的差別就夠大了,謝謝.沒有人規定立場中肯的文章不能是廚文,也沒人規定會辯的那方就是對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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