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3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1, 2011 樓主真的很爛 竟然想拿掉 敢做敢當 一句套子破了就想推缷?另外 你女朋友不知道有事後藥嗎?我覺得是不懂怎麼吃,用法劑量有錯吧趕快跟雙方的父母溝通吧 = =早點講總比真的小孩生出來才講來得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先驗孕吧!!如果真的有了,可以的話真的不要打掉,打掉對女生的身體傷害真的很大!!!!!然後一定要乖乖據實以報!!家人的原諒真的很重要!!!我有親戚25不到就生了,起初日子過得很辛苦(家人不肯幫忙照顧),是到後來才有改善但如果你們還未成年,就孩子未來的生活品質來說,生了對你們任何人一點好處都沒有!畢竟經濟是很現實的東西!!當然,你們有錢可以養育他,絕對是舉雙手贊成生出來!雖然這樣說我一定會被罵,但是與其生出來帶他去偷奶粉倒不如讓他安靜的走(我家的觀念是如此)是殘忍!是殺生!但把他生出來讓他受苦又是何必?還有,敢做敢當!少推卸責任!!保險套會破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先去驗孕+1 也許只是虛驚一場如果真的有了,不管你要怎麼走,都一定要公諸於世了......你們都未成年......對吧?那法律上應該還好,置於雙方的家庭接不接受,看造化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小孩應該要在父母的期盼下出生叫他生下來的人不知道是什麼心態所以大大讚成打掉?打掉算是變相的殺人,也是對生命的不尊重,可以選擇讓人家領養阿,生育率夠低了...還是說,大大也是搞出過後才如此覺得?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那戴3個套套呢?@@第三個會掉進洞裡(誤)另外兩個會破掉(大誤)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認真來講:快去做檢查 玩笑來講:台灣生育率極低,有勞兩位為國增產了: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這個嚇到我了:|不是恐嚇 是真的有嬰靈 當初我一個親戚拿掉 少說也快30年 結果嬰靈還一直跟著他另外我覺得雙方都有責任 總之先去找醫生買驗孕棒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有人會想當未婚小父母的小孩嗎==一出生就註定要過苦日子了與其那樣 我覺得早點打掉我是那小孩還會比較開心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很難說...老實講我有點懷疑這主題是不是編出來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也不是這麼說吧...凡事總會有意外,這種事情編出來想幹麻啊?不過認真建議還是去驗一驗比較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小孩應該要在父母的期盼下出生叫他生下來的人不知道是什麼心態所以大大讚成打掉?打掉算是變相的殺人,也是對生命的不尊重,可以選擇讓人家領養阿,生育率夠低了...還是說,大大也是搞出過後才如此覺得?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如果小孩不能在父母的期盼下出生,無可奈何只能拿掉阿不然這樣對父母跟小孩的影響都很不良看過一部港片叫做"早熟"我真的認為男女主角都很勇敢只是衡量之後,發現那只是電影情節罷了現在的時空背景已經不允許這樣了哪能找個廢棄的村子靠打零工躲避一生一世阿到最後男主角還不是去偷東西小嬰兒也是營養不良而我上哪找個大律師的女兒當女友阿?我跟我女朋友都還要唸書,而現在大學畢業還找不到一份好的工作我認為我還辦不到養家活口這種事我寧可讓我的小孩跟老婆一開始就過好一點的日子也不要讓他們吃一點苦打掉是變相的殺人,這種指控我承認墮掉也一定是男女雙方一輩子的陰影可是生下來的影響的又更巨大了難道給別人領養又是負責任的做法了?難道為了國家的生育率就可以什麼都不顧了?所以我不會去做這種事情不管生不生或墮不墮這都會是雙方一輩子陰影那麼這樣的關係還能繼續維持嗎...生下來無非延長雙方的痛苦除非我家像顏清標那樣好野他們家小孩都隨便亂生的這樣社會觀感也不好還有你最後面那句話算是廢話了可能是我第二句話口氣不好吧讓你覺得刺眼我感到很抱歉你沒看到我罵樓主是渣嗎?他應該要更成熟的去思考這件事..難道你搞出來就一定會生下來?做不到的話就別瞎猜要繼續罵我就請便吧我不會回嘴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看完了整串回應以後我只想問一下樓主,過了這麼久了,你驗孕了沒?你問過女方意見了沒?墮胎與否對女方都是一個很大的傷害,墮胎是用非常不正常的方式產下胎兒墮胎後的女性有可能會子宮嚴重受損而無法懷胎,再次懷胎流產的可能性很高墮胎的過程中女方甚至可能會因為失血過多而死女方對這件事的看法比較重要吧?胎兒在她身上,能不能再次懷孕的重要性對她應該比你還要大我不贊成墮胎,如果真的懷孕了就請務必告訴家人讓大家來想辦法,或許有人願意幫忙照顧或領養胎兒是生命,你女朋友也是一條命如果你們想繼續走下去,你們未來還能不能有孩子,懷孕的陰影會一直都在趕快去驗孕,然後務必告知家長,這對大家都比較好祝你只是虛驚一場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11 先去驗孕吧 驗孕棒或婦產科自己挑假設很不幸的中了先脫上衣在家裡神桌前跪算盤等你老爸老媽先教訓你再到女方家跪算盤等他老爸老媽教訓你然後再跟雙方家屬討論墮胎與否這種事還是要跟家屬或監護人討論過才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只想插只想爽 不想負責 就是現在學生最佳寫照 當初在做活塞運動的時候 怎沒想過要娶她跟她過一輩子 事後才說一堆假道理只不過是個 想吃一口卻不想買單的玩家 沒有經濟能力跟人做什麼愛阿各位深藍的女性看清楚 這就是現代男人最佳寫照 標準射後不裡 想脫身飯可以亂吃 床可別亂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只想插只想爽 不想負責 就是現在學生最佳寫照 當初在做活塞運動的時候 怎沒想過要娶她跟她過一輩子 事後才說一堆假道理只不過是個 想吃一口卻不想買單的玩家 沒有經濟能力跟人做什麼愛阿各位深藍的女性看清楚 這就是現代男人最佳寫照 標準射後不裡 想脫身飯可以亂吃 床可別亂上奇怪了,什麼時候想跟人做愛就代表一定得養小孩?那樣避孕套是做什麼用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對阿 所以現在高中生都不念書只愛做愛了說的真對 所以為什麼別人也有中過卻沒出 樓主卻要買單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照閣下之言 什麼時候想跟人做愛就代表一定得養小孩?想做就做阿 為什麼小孩要養so~ 交女友就為了打砲嗎???and then~ 受了驚就去收收精嗎???so what~ 反正分手了 再交一個 就有砲推了 「∞」這樣子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對阿 所以現在高中生都不念書只愛做愛了說的真對 所以為什麼別人也有中過卻沒出 樓主卻要買單你的意思是這樣嗎很顯然我的意思不是這樣,在動動你的大腦:「保險套是做什麼用的?」照閣下之言 什麼時候想跟人做愛就代表一定得養小孩?想做就做阿 為什麼小孩要養so~ 交女友就為了打砲嗎???and then~ 受了驚就去收收精嗎???so what~ 反正分手了 再交一個 就有砲推了 「∞」這樣子嗎???缺乏智能的錯誤推論要我回些什麼呢?我可以拜託你不要因為別人立場不同就耍智障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女生注意 現在男生 只想爽不想負責的嘴臉 一覽無遺 小心小心 下個女主角換人做做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 2011 女生注意 現在男生 只想爽不想負責的嘴臉 一覽無遺 小心小心 下個女主角換人做做看小心你言詞 我會存檔 你已經造成公然侮辱罪1.你可以存檔,然後來告我呀!最好會有人理你,顆顆,回家充實法律常識之後再來告人吧!2.如果今天是不匿名的狀況下,狀況會是怎麼樣呢?我的言論裡有說我交女朋友就是為了打砲嗎?沒有。你的言論會不會造成我名譽上的損害呢?可能會。你有沒有可能構成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誹謗罪呢?可能。你的言論是否在推論上犯了錯誤?是的公開發表且推論錯誤的言論,能不能被指為缺乏智識、以及受到公平呢?可以我對於妨害我名聲的人能不能做出反駁或者指出他的推論充滿缺失?可以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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