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女駕駛「趕著上班」 輾斃吉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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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女駕駛「趕著上班」 輾斃吉娃娃

更新日期:2011/07/03 12:13 魏嘉良 

雲林一名飼養吉娃娃的狗主人,目睹自己的愛犬,被一輛轎車輾斃,趕緊上前拍窗,告訴車內駕駛,已經撞到小狗了,沒想到對方竟然回答「趕著上班」,加速離開,讓狗主人非常難過,鄰居主動調閱監視器,並且上傳網路,希望網友能夠幫忙,揪出狠心的女駕駛。

藍色小轎車行經雲林光明西路,當時有很多小狗圍繞在車子旁邊,但車上的女駕駛,絲毫沒有減速,當場輾斃一隻吉娃娃。飼主黃怡慧:「她說趕著上班。」記者:「然後她就走了。」飼主黃怡慧:「對。」

因為趕著上班,冷血的女駕駛,壓死小狗後,快速離開。當時狗主人就在旁邊,看到愛犬被撞,趕緊跑上前拍打車窗,並且大喊撞到狗了,但女駕駛不為所動。飼主黃怡慧:「我要下去把牠抓出來,我就跟她講她撞到狗了,她就停一下,就開過去。」

狗主人養了1年多的吉娃娃,原本活蹦亂跳的,如今變成血肉模糊的慘況,讓她身心受創。飼主黃怡慧:「那隻死了之後,我就好多天都不敢說話,都一直抖。」

意外發生在清晨的時候,主人帶著吉娃娃到對面溜狗,沒想到在回家的路上發生悲劇,鄰居主動調閱監視器,把轎車經過的畫面上傳網路,希望藉由網友力量,展開人肉搜索,揪出冷血的女駕駛。

[YT]

[/YT]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3/8/2udt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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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女駕駛沒有那麼惡劣耶

放任狗亂跑得人也有責任

然後蘋果很閒來做文章

輿論壓力很大

最後大家往往不會思考

人多就是對

人多就是正義

大家覺得呢??

以下U2評論

一個簡單的問題.就是溜狗要牽狗鍊.不要害人又害己.

哪有那麼多裝神弄鬼!不知你唸的是什麼 .賺錢就是福報.不賺錢就是惡報?

有錢人都是做善事的人?沒錢人都是做壞事的人?你哪來的智慧..­.好笑!

小孩子在家沒照顧好,自己從十樓掉下去。

是要怪住太高的意思囉?

還好是吉娃娃。

衝出條牛我看新聞就不是這樣寫了。

害死這隻吉娃娃的元凶是飼主和他家人! 這些力挺飼主的才是真正不尊重生命的人。 飼主有重視吉娃娃的生命嗎? 吉娃娃不知道馬路有多危險, 飼主已是高中生,連馬路如虎口的基本常識都沒有嗎? 放任一個無知的小生命在危險區域… 飼主這家人根本沒有資格養狗! 一下說車子停頓了一下就駛離, 一下又說車主有下車察看。 很多地方說法矛盾。 這種不負責任飼主的片面之詞, 能相信嗎?
的確  如果要追根究柢!確實是因為狗主人自己沒把狗看好的關係

可是那個女車主的態度也很讓人無言 把人家的狗撞到了!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所以說起來雙方都有不對 但最可憐的還是那隻無辜的狗狗

大家新聞看過就算了 不用太過於激動!只要提醒自己以後也要多注意 不要造成同樣的遺憾就好了!息怒吧

笑死人了 不管怎麼看都是這個白癡飼主 在大馬路上亂放狗才害死狗狗的 今天如果駕駛下車查看後然後道歉了又怎樣?! 這個白癡飼主故意害死狗的事實就可以當作沒發生過了嗎?! 請各位搞清楚 這個駕駛在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駕車 駕駛根本就一點錯都沒有 搶各位不要因為駕駛的不道歉態度就完全把 飼主亂放狗 故意害死狗 的可惡惡行都當作沒發生過 真要人肉搜索也是先搜這害死狗的飼主啦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香格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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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說這還是算肇逃.

以中華民國現行法令,寵物是"物品"

所以就是毀損罪這樣,賠錢了事.

當然,放吉娃娃到處跑這個問題很大自然是不在話下.

台灣的輿論已經基本等於民粹了....幸好似乎還比大陸和日本好一點點.

BTW,(以下算閒聊)

換作是我,有人敲車窗我根本連停都不敢停.(喔對,我要先講我有汽車駕照)

要是他攔路,我可能會視同遇到搶劫處理.

你問什麼叫視同遇到搶劫?

就是開車窗警告他:

"你的行為已經屬於攔車搶劫,你有十秒的時間離開車頭交還本車的合法行動自由,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然後倒數十秒撞下去.對,不要懷疑,就是撞下去.

當然,這是只有在對方表現出強烈的侵略性並威脅到我的安全的時候我才會這樣

畢竟講得難聽點,駕駛人是優先對自己車上的人和財產負責,然後才是車外的人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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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說這還是算肇逃.

以中華民國現行法令,寵物是"物品"

所以就是毀損罪這樣,賠錢了事.

當然,放吉娃娃到處跑這個問題很大自然是不在話下.

台灣的輿論已經基本等於民粹了....幸好似乎還比大陸和日本好一點點.

BTW,(以下算閒聊)

換作是我,有人敲車窗我根本連停都不敢停.(喔對,我要先講我有汽車駕照)

要是他攔路,我可能會視同遇到搶劫處理.

你問什麼叫視同遇到搶劫?

就是開車窗警告他:

"你的行為已經屬於攔車搶劫,你有十秒的時間離開車頭交還本車的合法行動自由,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然後倒數十秒撞下去.對,不要懷疑,就是撞下去.

當然,這是只有在對方表現出強烈的侵略性並威脅到我的安全的時候我才會這樣

畢竟講得難聽點,駕駛人是優先對自己車上的人和財產負責,然後才是車外的人和財產.

毀損罪不處罰過失,其實他連民事都不用陪

換個情景,或許要變成有隻狗跑出來,駕駛為了閃狗而出車禍變成殘障、死亡

才不會引起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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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損罪不處罰過失,其實他連民事都不用陪

換個情景,或許要變成有隻狗跑出來,駕駛為了閃狗而出車禍變成殘障、死亡

才不會引起民怨。

這種事其實常常有吧...

很久以前我在香港買了份汽車雜誌

(那時我的年紀大概只有最低考照年齡的一半= =)

光是那個月份(那雜誌是月刊)在香港就發生兩次因為閃避狗隻造成的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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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其實常常有吧...

很久以前我在香港買了份汽車雜誌

(那時我的年紀大概只有最低考照年齡的一半= =)

光是那個月份(那雜誌是月刊)在香港就發生兩次因為閃避狗隻造成的車禍.

是呀

我們學校之前也是有狗被撞到

然後大家都支持人肉車主

不過,這年頭要跟著一起濫情,別人會覺得比較有愛心。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trau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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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我們學校之前也是有狗被撞到

然後大家都支持人肉車主

不過,這年頭要跟著一起濫情,別人會絕得比較有愛心。

沒關係,我一向是個冷漠的人.

但,要我真撞到東西我還是會停下來看就是.

另外,想人肉我?我的車是租來的謝謝

要是你肉得到我那我就要告租車公司洩露我的資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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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情景,或許要變成有隻狗跑出來,駕駛為了閃狗而出車禍變成殘障、死亡

才不會引起民怨。

不對。

真正不會引起民怨的辦法是不要開車,走路/搭公車去上班(遲到也沒關係,是你太晚起來),然後狗衝出來就讓牠咬,大不了就去醫院挨個針,哩工丟摁丟啦: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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