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女高中生提防北車紅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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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紅鷺簡單來說就是專門騙別人感情的詐欺慣犯)

這幾年有位中年男子在北車誘騙小高中生感情

以及與其上床 行為高達十年之久

學校包含 中山女高、永春、崇光、中崙、北一、明倫、竹女等校,以高中生為主

被害者容貌幾乎皆在水準之上、偏好處女

釣女生時間甚至長達一年之久,利用欲擒故縱的手法

導致女生懷孕、墮胎、罹患精神疾病、意圖自殺

該搭訕客自稱為名校畢業

且絕對看起來不像是怪叔叔,而是像偶像劇走出來的男子

會使用偽造的學生證謊報學校、偽造學生證謊報年齡欺騙被害者

以各種版本的故事取信於少女們

並同時劈腿、玩弄多名十幾二十歲小女生的感情

但遺憾的是,劈腿、和誰上床處於私德的事情,並非法律所能規範

女方們皆無法提出告訴,或是不願意提出告訴。

反倒是女方們上網PO該男的行為一一變成被告,導致文章必須被撤除

亦對po文妨害名譽的眾人提出告訴

(我是很歡迎他來告我啦...如果告的成的話)

理由是,花心、玩弄感情不一定可受公評

就算能證明私生活真的不檢點,少女們不能公開罵他缺德也不能罵他淫魔色狼。

該男已對所有陳述事實詆毀名譽者的被害者、轉貼詆毀名譽文章者提出告訴

妨害名譽案和解金可能高達數萬元左右。

d021afa6111042-2.jpg

也別不用問是誰

是誰不重要 (畢竟世界上不只一個人有此類行為)

總之

請各位高中女生請保護好自己的身體、不要隨意相信陌生成年男性的話術。

由於黑數過多,若各位有認識被害者,可私下告訴本人,我將無償提供法律協助

轉介與熱心關心此案的律師板友,並保障其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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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不定點!?(驚!

主要是在台北。

我是不反對型男花心啦...畢竟屬於私德的事情

但利用偽造學生,都一大把年紀了還在和未成年少女搞感情,我實在無法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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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被害少女指稱,會用假父母、假兒子、假身分證來取信被害人

我也大概沒多久就會收到傳票了....

希望少一個人受害就算一個就值得了。

這樣你也會被告?這裡又不是大陸...

你沒有指出對方是誰,這要如何成立妨害名譽或是毀謗?

最後奉勸大家

It's everyone for himself/herself and everyone against each other.

Trust no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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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你也會被告?這裡又不是大陸...

你沒有指出對方是誰,這要如何成立妨害名譽或是毀謗?

最後奉勸大家

It's everyone for himself/herself and everyone against each other.

Trust no one.

其實樓主只是想幽大家一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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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全都告,還請名律師呢..只是如果對我是直接不會起訴罷了,詳情不便透露。不過有網友轉文,最近要出庭了。

嘛,我是很早就對正義這碼子事失望了啦...只是沒想到會變成這種地步.....

您辛苦了

唉....這年頭要毀掉別人的一生真的很容易呢....

對我們這些市井小民來說,這句話要反過來解讀成"自己的一生要被毀掉很容易"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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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種事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好

話說那些受害者有那麼好騙嗎?

對方意圖應該很明顯的阿

把這東西放到PTT上我想大概不用多久這傢伙就會死得很難看了

鄉民都是正義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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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要說啊....其實這個紅鷺有一個方法可以破解.

只是在東方社會,很難.

如果我們的社會沒有處女情結,被騙的女生的損失就會下降許多...

當然這是因為"損失的那東西本身價值的下降"就是了.....

這年頭過日子真的要很小心呢.....

還有"鄉民正義論"本人持極保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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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要說啊....其實這個紅鷺有一個方法可以破解.

只是在東方社會,很難.

如果我們的社會沒有處女情結,被騙的女生的損失就會下降許多...

當然這是因為"損失的那東西本身價值的下降"就是了.....

這年頭過日子真的要很小心呢.....

還有"鄉民正義論"本人持極保留態度.

看要怎麼想.

同樣是處女情結,如果我們的社會女性本身也有強烈的處女情結,對貞操看得很重

要求對方要先結婚的話,可能也不會被騙上床了.....除非對方打算接下去騙婚.

預防勝於治療,這不啻也是一個女生保護自己的手段.

只是在現在社會,也有些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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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要說啊....其實這個紅鷺有一個方法可以破解.

只是在東方社會,很難.

如果我們的社會沒有處女情結,被騙的女生的損失就會下降許多...

當然這是因為"損失的那東西本身價值的下降"就是了.....

這年頭過日子真的要很小心呢.....

還有"鄉民正義論"本人持極保留態度.

阿對了,我想提醒一下

我發這篇文的目的並不是鼓勵大家用網路群眾暴力去解決事情

我堅決反對這種處理方式

畢竟很多時候網路的資訊不一定真實( 像我就被黑到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 =)

其實最先收到這篇訊息,我個人第一個反應是

有沒有可能被冤枉? 就算是真的花心又與大家有何關係?

雖然我不鼓勵、且討厭劈腿行為,但這類的人實在太多了,管也管不完、也沒資格管

沒必要每個男女朋友吵吵架就放到網路是讓大家公幹。

但看到都是未成年少女時有點猶豫,一個三十幾歲的中年男子

以詐術欺騙未成年少女感情,這這是否有道德瑕疵?

(牽扯到一些心理學、腦神經科學、犯罪學的因素,但這裡是閒聊板,在此不提)

我後來在冷靜想想,是少女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我雖然不欣賞,但沒有足夠的權利去干涉。

當聽到偽造學生證、偽造身分證、假父母時我猶豫了

當下我懷疑這是否屬實,因此我花了些時間來查證。

查證節錄:

那個大叔最常出沒在台北車站啪!看過好多次他在那搭訕高中妹

偽造學生證和身分證是真的

有些女生就看到網路上文章問他

他就說文章只是同名同姓,還拿出生證和身分證要取信於她們

甚直畫大餅規畫很多美好藍圖說要結婚什麼的

還帶假爸爸假的家人跟女生見面

讓女生以為他是認真的

甚至他還大膽到帶自己的小孩說是阿姨生的來把妹

女生看到一個大男人可以照顧小孩那麼細心多少都會心動

他的目的最後當然就騙上床阿

我比較幸運,比較早發現沒被騙到

而且他只喜歡沒經驗的女生

他要告防礙名譽你無法舉證會真的成立

我被他告鬧了一年多才不起訴、是勸你不需要浪費時間和生命在他身上!因為他有錢有背景、重點是他是個OF子、我之前一直想阻止她這種行為!最後只惹得自己一身腥

快把文章刪除吧,不然被告你會因為舉證困難真的成立

法律就是這樣,它不是保護被害者,只保護懂他的人

但在退一步想想,也可能是女方單方說法

單純人證並沒有足夠的證據力

因此我並不想特別去說是哪位男士

而其實這也不是很重要。

這樣也告得成喔= =""

只要他認為是在講他的,他全部都告,起不起訴是另一回事。

而有些太衝動亂罵一通的鄉民我只能說沒救了,只能乖乖付和解金。

看到這種事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好

話說那些受害者有那麼好騙嗎?

對方意圖應該很明顯的阿

把這東西放到PTT上我想大概不用多久這傢伙就會死得很難看了

鄉民都是正義的阿!!

鄉民比較偏向理盲濫情

我比較不採報復主義,其他網站已經鬧很大了

但鄉民只會亂罵、完全沒有預防少女受害的意願

(該男對象是高中生,而其他網站幾乎沒什麼高中生在使用,除了報復之外別無用途)

因此我不願意公布姓名、照片等資料

最主要目的在於不讓少女繼續受害,而非以私刑報復加害人。

把一個人拖出來讓大家公審很簡單,但難的是在於如何防止下一個受害者受害。

其實樓主只是想幽大家一默?

我通常每篇文章每個字都很正經,尤其在這種嚴肅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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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不公佈是誰

這樣子防制還有什麼意義?

個人感覺只是讓大家增加不必要的懷疑還有猜忌0.0

我上面有講T_T

因為這世界上的爛人不只一個,且該男行為我已經打得很明顯了

假設該男使用偽造身分證、假父母行為確實為真

即使讓該男身敗名裂,仍會有下一個以同樣犯罪手法的人出現

且該男幾乎使用相同手法欺騙女生,如果是被害少女絕對有辦法得知我在講誰。

假設該男是被冤枉的(即使有百分一的機率也不行)

是被前女友所抹黑,那我如果公開他是誰,那我便冤枉了一個好人。

很多人不知道念法律的人在想什麼,為何老是幫犯罪者講話

因為我們不只要保護被害人,也要防止任何一個可能被無辜的人受到懲處、譴責

就算只有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機率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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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既然都能用假身分證了

公布姓名也沒有意義吧?

通緝犯一堆都會整容亂改身分那就不用公布他的資料了嗎?

還是要靠大眾自己靠犯案手法來推理呢?

安全措施是越多越好,不是抱著少講一個條件也沒差的心態

我上面有講T_T

因為這世界上的爛人不只一個,且該男行為我已經打得很明顯了

假設該男使用偽造身分證、假父母行為確實為真

即使讓該男身敗名裂,仍會有下一個以同樣犯罪手法的人出現

且該男幾乎使用相同手法欺騙女生,如果是被害少女絕對有辦法得知我在講誰。

假設該男是被冤枉的(即使有百分一的機率也不行)

是被前女友所抹黑,那我如果公開他是誰,那我便冤枉了一個好人。

很多人不知道念法律的人在想什麼,為何老是幫犯罪者講話

因為我們不只要保護被害人,也要防止任何一個可能被無辜的人受到懲處、譴責

就算只有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機率也是。

好吧,雖然我認為重點不是只要被害少女得知是誰......

我倒是認為幫忙傳達訊息也是種義務,不過你有你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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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考量,我被告我有辦法擋,但該男會連轉文者一起告。

我認為我有保護轉文的學弟妹被起訴的道德義務。

譬如之前本校有房東被批評,有人帶頭嘲笑他,我有和帶頭題提醒要注意言詞

但帶頭者不鳥我,最後導致60人被告,大概五人可能被起訴。

我認為,帶頭者需要做到保護起哄者可能成立犯罪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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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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