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要 11 發表於 May 4,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4, 2011 (已編輯) 一、考生限填一組行動電話號碼,甄選委員會將依登錄之號碼於100年 5月9日發送統一分發結果簡訊通知。二、簡訊通知格式示例如下: 例一:『100甄選入學個人申請陳xx獲分發至實踐大學媒體傳達設計學系數位遊戲創意設計組(臺北校區),本簡訊不得作為憑證。』 例二:『100甄選入學個人申請陳xx未獲分發,再加油!準備參加指定科目考試,本簡訊不得作為憑證。』 *簡訊內容的姓名只取前五個字,過長將自動截取;造字部份會無法正確顯示。三、簡訊內容僅供考生參考,不得作為統一分發結果憑證。四、未完成選填志願序者與志願所填皆為放棄者,無法進行統一分發,故即便登入本系統亦無法收到簡訊通知。五、簡訊內容若與甄選委員會網站公告之統一分發結果不同,以甄選委員會網站公告之結果為準。六、本系統所登錄之行動電話號碼,甄選委員會僅用於發送統一分發結果簡訊通知,本項資料並不轉送各大學或作為其他通知等用途。七、本簡訊服務為免費(國際漫遊除外)。https://www.caac.ccu.edu.tw/caac100/celluar/index.php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4, 2011 ,由 不重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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