蜆蜆蜆兒 10 發表於 May 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 2011 (已編輯) 01) 以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總則 為準,所有文章不得違反。02)版聊、離題會先PM提醒,情節嚴重者則回報管理員。03) 嚴禁灌水、洗版、打廣告、尋人 之主題。(廣告和尋人等重要且具有時效性之文章視情況保留) 。04)請勿發表有關聯誼方面的文章。若發現相關文章,違者刪除並發PM警告。05)發文請特別注意語氣及用詞,請勿筆戰、人身攻擊、諷刺、謾罵、挑起學校對立...,違者刪文並函送管理員處置。06)分類選項請明確,例如:【討論】,【發問】,【投票】…等。而【公告】和【警告】為管理群專用。07)文章請言之有物,嚴禁無意義文章,尤與中山無關之言論,發言前請三思。08)嚴禁注音文和火星文,錯字也盡量不要錯太多。09)嚴禁在版上公布個人資料,例如:即時通、msn、信箱、姓名、手機、臉書…等。請勿惡意散播他人資訊,也請各位多多利用悄悄話功能跟訪客留言功能。10)活動宣傳文請先發PM申請,並於核准後三日內發文。11)要檢舉或對中山版有任何疑問和議建請發PM(悄悄話)給我。12)中山版會依特定節慶或事件開設相關閒聊區,但若閒聊話題過度沒意義、有灌水嫌疑,經版主和副版主討論後可直接刪文。《備註》1)多次警告不聽或累犯達三次者視為屢勸不聽!函送管理員處置!2)需要刪文或置頂的話請PM給我3)本篇不許回應,如有疑問或建議者請PM給我本版規大部分內容依照前任版主 林小夢 所制定的再進行修改2011.05.01中山女中版版主 蜆蜆蜆兒上台一鞠躬:) 此內容已被編輯, July 16, 2011 ,由 蜆蜆蜆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蜆蜆蜆兒 10 發表於 May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 2011 一、申請之基本條件:必須有本校同學參與演出。二、申請之方法:向版主提出PM申請(格式請見附件一)並取得許可後,三天內將主題發表於本版,內文及標題請按照一定格式(見附件二)。若三天期限過去,但仍未將宣傳發表上來,版主將視申請為無效,請再發一次PM。三、宣傳之時效:活動日期前一個月始可申請,如有申請置頂者,在活動結束後當晚或隔天即會取消此一設定。*附件一:(框框內直接複製)申請人(中山代表):所屬社團:活動名稱:活動日期:置頂宣傳?(是/否)備註:*附件二:注意事項如下列:1.標題分類請選擇為【宣傳】。2.標題請打活動名稱與日期 。整體標題格式如下:【宣傳】 社團名稱+活動名稱+xxxx.xx.xx(日期)。Ex.【宣傳】 中山同藝、動漫 《 Doll Carnival 》六校七社聯合成發 2011.04.30請注意,標題未按照規定者版主將直接修改不另行通知,並且請大家一定要在發表上來之前先用PM跟版主告知一下。此方法自公布起即日實施。2011.05.01中山版版主 蜆蜆蜆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蜆蜆蜆兒 10 發表於 July 16,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6, 2011 原版規06)分類選項請明確,例如:【討論】,【發問】,【投票】…等。而【公告】和【警告】為管理群專用。即日起調整為:所有新主題標題前須加上分類(即選擇文章首碼)。違者PM警告,若未於文章發表後一天內加上(可再編輯期限),將由版主/副版主自行加上不予通知。※適用首碼如下【所有】【宣傳】【討論】【問題】【分享】【新聞】【尋找】【投票】【新生專區】【閒聊專區】【公告】1.【所有】:為所有文章集合。2.【公告】【閒聊專區】:為管理群專用(閒聊專區不定時開啟)。3.【宣傳】:為管理群專用。若有活動宣傳請先PM申請,通過後將予以置頂,時效過後即解除。4.【新生專區】:為管理群專用,包含新生提問,學姐學妹認親專區......等。※目前已將過去一年內文章加上首碼,且會持續更新下去。對文章分類有異議者請PM;-)2011.07.16中山版版主 蜆蜆蜆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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