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 11 發表於 April 26,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1 (已編輯) 連結:http://www.hs.ntnu.edu.tw/bulletin/?mid=618公告標題 預告訂定本校「畢業舞會輔導與管理要點」。公告時間 2011-04-26公告單位 訓育組內容 對於本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日起10日內以書面意見或E-mail形式提供本處。(E-mail:[email protected])請大家好好看看內文關心附中畢舞的未來:'(-----4/30新增-----學生也要有共識才比較有辦法和學校談如果學生自己意見分歧都很嚴重那就不太好了...這邊就留給大家討論該怎麼解決吧!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9, 2011 ,由 散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呆呆=D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1 【討論】預告訂定本校「轉型一般社區高中名不見經傳回歸傳統之師大附中走入歷史具體實施要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天Rock 10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學校默默的把這條公告丟官網,升旗也沒有宣布是怎樣??? 正在將投訴信打字中 唉下一步大概就是畢典了吧顆顆 對畢舞和成發處處找碴,就不要外賓來的時候來出來說嘴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爆走狂 10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學校默默的把這條公告丟官網,升旗也沒有宣布是怎樣??? 正在將投訴信打字中 唉下一步大概就是畢典了吧顆顆 對畢舞和成發處處找碴,就不要外賓來的時候來出來說嘴同學,你可以知道這件事情是多麼有玄機了吧。。。看看今天的日期,在看看公告上10天的限制然後放眼看看5月的行事曆。。5/12&13段考這代表下禮拜不會有高二的升旗,也就是說....他想要這樣子打混就這樣混過十天騙了下一屆辦畢舞的高二同學唉,附中可憐了,被台灣這樣的教育制度亂搞變成社區高中已經夠悲慘了還被這種有心人士搞成這樣。。。不~~~~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散步 11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我預計打算使用非常委婉且帶嘴砲的文章跟學校拼了大不了六日去學校認真唸書別上FB就可以換回來了今天已有人將該文件劃重點放置到各班班櫃同時下午班上有人目睹曾主任已經看見了該份文件(H)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散步 11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已編輯) 以下是我個人要給學校的建議:國立臺灣師大附中 畢業舞會 輔導與管理要點 (草案) 之疑慮、意見與建議壹、草案之公告以及定案時程之建議:公告時間是在4/26,此段時間正值社團成發潮,以及期中考不到三周以內的時間,學生使用電腦的時間上多少會有縮減的情形,但學校僅以校網、各班放置一張簡要、並未提及任何相關內容的通知書,而沒有在朝會這種大型學生集會公告此份草案內容,在公告的傳達上難免有所不周,且校方要求若有意見及意見請於十日內將訊息傳達給學務處,對於一個附中十分重要的傳統,時限未免稍嫌急迫。因此懇請校方於大型集會之場合向全校同學口頭以要點形式公布,並延緩呈請校長核定、實施之時限。貳、條文內容決定方式之疑慮與建議:畢業舞會對附中而言無論是校友、在校生都是十分重要的傳統,並且是一項由畢聯會主辦的活動。此份管理要點的實施之對象是明年起的畢業舞會,也就是說以此作為依據舉辦畢業舞會首當其衝的是目前高二的在學學生,然而校方決議此要點內容之時間是在72屆畢聯會尚未成立之前作出,故學生的權益有受損之虞,基於校訓「民主」之下,懇請校方另以其他公開、公正的方式與學生達成共識。參、條文內容之疑慮與意見:二、畢舞型態及迴避原則:校方認為過去附中傳統稱之「畢業舞會」的活動,以表演為主的形式不符合舞會之名。據個人了解,多數學校,臺北市地區如:建國中學、北一女中、成功高中、中山女中….等等,又或者是中部的臺中一中、臺中女中,皆是以表演為主的形式舉辦舞會,並且聘請藝人到場表演,而仍是以「舞會」之名義舉辦,因此個人認為將表演之時數縮減至此十分不妥,也與過去附中的「畢業舞會」相去甚遠。請校方參考其他友校「舞會」之舉辦再行定義之,若校方仍然認為不妥,也請校方能夠基於校訓「愛國」之下,公開向其他學校倡導正確之「舞會」觀念,端正部分國人認知之謬誤。「五、美工佈置」及「八、公假問題」五、美工佈置:校方將美工的佈置省略掉南樓與中正樓之間的廣場、新北池,作此決議的說明為:「畢舞美工佈置近年因大學學測、甄試日期影響,支援美工人力縮減,同學在很短的時間內趕工,經常出現髒亂、混亂,甚至不安全現象。少花一點時間去做佈景,可以多一點精力去參與舞會活動。」個人認為因在公假的部分作為修改,因此將同條文「八、公假問題」一併說明之,請見「八、公假問題」。 八、公假問題:依校方草案之條文規定:畢聯會於畢舞前3天,視實際需要,並徵得學務處同意後,得提出高三同學公假申請,但每班不得超過5人。由此內容可得知公假之對象並不包含高一、高二之學生,然而校方在草案「五、美工佈置」說明為: 「畢舞美工佈置近年因大學學測、甄試日期影響,支援美工人力縮減,同學在很短的時間內趕工,經常出現髒亂、混亂,甚至不安全現象。少花一點時間去做佈景,可以多一點精力去參與舞會活動。」以往畢業舞會的美工佈置皆可順利如期完成,然而近期因校方不斷縮減高一、高二畢舞美工之公假,導致趕工時大部分的製作人員只剩下高三畢業舞會工作人員以及高一、高二少數人員能夠在短短三天參與製作(以今年為例,高一、高二畢舞三天公假不可超過八節,單日不可超過四節),校方因此以高三課業繁忙為由以條文要求刪減佈置。個人認為應維持原美工佈置,並放寬對高一、高二公假的限制,除了美工佈置能夠因人力增加如期完成外,也能夠讓更多高三的工作人員能夠有較多的時間處理課業,又可避免受大學學測、甄試日期的影響縮短工作時程,且畢舞的場景還是能夠如以往精彩可期,如此一舉多得的作法個人認為校方可以採用實行。肆、總結以上用詞若有不得體之處請見諒。懇請校方能夠再行斟酌「畢業舞會 輔導與管理要點」,個人之意見也未必代表全校學生之意見,願校方能夠調查學生意見並與學生共同決議之。註:此份內容將會放置於公開的網路平臺。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7, 2011 ,由 散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紐牛 10 發表於 April 28,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8, 2011 有很多學長姐或是在校同學都有很多聲音可是假如我們只是在網路上不停的說話卻沒有實際告訴他們大概會被忽略吧如果這件事只有畢聯會或是什麼吉他社舞社的在意很站不住腳也不希望是以我們的利益角度出發而是全體學生的角度所以希望大家可以支持我們改革什麼不是不好只是要怎麼改都隨便他們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紐牛 10 發表於 April 28,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8, 2011 我覺得最直接的就是回歸這個活動的本質和目的到底是什麼??學生自治?創意?煥然一新的校園?和別人不同的舞會?之類的而別和校方一直執著於細節的文字遊戲確立本質之後爭取什麼都會站的住腳例如表演的目的是什麼所以為什麼是吉他社舞社?除了吉他社舞社還有什麼方式?可以怎麼做?另外校方希望我們改變應該提出具體建設性的東西而不是先破或現行的體制但尚未有新的東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散步 11 發表於 April 29,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9, 2011 (已編輯) 目前狀況學生會(我個人不是學生會的人)向曾主任要求到公聽會以及定案時間延期都會在段考後進行有人是藉由長期待在校長室打工所以跟校長有稍為熟一點的關係今天社課時在舊北遇到校長向他提起也順便將草案紙本遞上校長也說他會要求學務處與學生作討論並且將進行時間延至段考後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9, 2011 ,由 散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avatain 10 發表於 April 29,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9, 2011 現在能做的就是確保公聽會能確實舉辦並有辦法影響最終決策以及廣發邀請讓關心的同學或學長姐回來做民意的後盾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散步 11 發表於 April 29,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9, 2011 真理學長也有提到各社必須有共識畢竟大家都想上表演如果學生自己沒辦法有共識也難和學校談這件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珍奶加西瓜汁 10 發表於 April 3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30, 2011 若校方仍然認為不妥,也請校方能夠基於校訓「愛國」之下,公開向其他學校倡導正確之「舞會」觀念,端正部分國人認知之謬誤。 你覺得這真讚對不起我只會喇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散步 11 發表於 April 30,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30, 2011 若校方仍然認為不妥,也請校方能夠基於校訓「愛國」之下,公開向其他學校倡導正確之「舞會」觀念,端正部分國人認知之謬誤。 你覺得這真讚對不起我只會喇賽我承認我那段是因為當下情緒緣故寫的但是想起朝會曾主任總是愛把校訓掛嘴邊還是選擇保留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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