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pril 19,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9, 2011 我 等他2年了沒來由 只會對他觸電 其實 我好像還是可以接受女生。我也不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pril 19,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9, 2011 交過女朋友,但都是對方先表白後自己才答應的,但發現自己或許只是想像個一般人一樣,嘗試所謂"正常"的戀情,所以幾乎沒有真正的放感情,幾乎都是敷衍了事。後來發現這樣太自私,而且真的只會對男孩動心,不過卻都還沒真正交過男朋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pril 23,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3, 2011 完全不建議我也曾經試著交過女朋友卻因為完全沒感覺 所以根本對她不夠體貼少了那種衝動感 所以很快就分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pril 26,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1 現在正在感覺頗新鮮的雖然我們都已經說好是已分手為前提但也滿開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敢問樓上平常是如何和女友相處啊?以分手為前提的交往模式好怪,是時候到了就各自好聚好散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7, 2011 我也跟他說過我們當知己比當情人好很多但她好像還是很喜歡我只好把話先說清楚再前進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3,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 2011 不懂為何有些人要反對?異性戀不懂同性戀,同性戀不懂雙性戀,好一個食物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4,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4, 2011 如果是真的愛上的女孩,那反對的我確實是誤解了,我道歉。但和現在的情人感情淡了,就有想找新情人的衝動?(甚至還沒分手)姑且不論是同性戀或雙性戀,光是這種看待愛情的態度就令人難以接受。何況版主並無申明自己是同性戀或雙性戀,光從文字上判斷,只是他和他現在的情人感情淡了,想從另外的人身上得到愛情的刺激與新鮮感,那應當確定自己真實的性向後再尋找對象吧?否則到了最後、傷害了彼此,想必所有人都不樂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1, 2011 千萬不要這麼做吧!一點感覺都不會有,這樣只是去傷害一個人,來滿足你的空虛而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6,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6, 2011 請不要這麼做太自私了真的!!不要這麼做,到時候你會傷了她也傷了自己.....時間會治療一切就等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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