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平凡 10 發表於 February 25,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5, 2011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0 年 2 月 26 日發文字號: 深藍法字第J165號速別: 普通件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主旨:會員 Himmel 違規-法務處分公告說明:1.會員 Himmel 違反總則13-14嚴禁公佈他人私人資料,違者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2.依總則共記 3 點處分。論壇法務管理員 Zzz維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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