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宅 10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我嘴髒的意思嗎OTZ我覺得是被拐的啦(H)才12歲,要不熟裝熟的年紀我指的是所有男女不分年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恩,世界因此多彩嗎?不見然這篇如果讓司法單位看到是非告訴乃論(H)衛道人士的噁心法規。是說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不知道為什麼他想到處講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夏亞喵 11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已編輯) 其實深藍沒有我想的那麼單純?應該吧(H)至少我很單純xd沒有。12歲呐 是 非告訴乃論噢恩,性自主要16歲才有,以前都算略誘罪我指的是所有男女不分年紀soga...的確是啊(H)衛道人士的噁心法規。是說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不知道為什麼他想到處講啊...(H)天知道呢(H)? 此內容已被編輯, February 1, 2011 ,由 夏亞喵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寂影 10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恩,世界因此多彩嗎?不見然這篇如果讓司法單位看到是非告訴乃論(H)原來你的公民這麼強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夏亞喵 11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原來你的公民這麼強xd我學測社會考很爛(H)"會知道是因為之前要參加生活法律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應該吧(H)至少我很單純恩,性自主要16歲才有,以前都算略誘罪我比較喜歡準強姦罪比較有shock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三宅 10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已編輯) 我真是小看深藍論壇了0_o會或有上新聞嗎其實深藍沒有我想的那麼單純? 跟深藍的關係在哪裡?這裡是網路平台也是社會的小角落那人在外面幹啥惷事犯了刑法殺了人怎樣都行,這跟深藍有怎樣?他不過註冊兩個帳號這樣,那你們怎不說新竹真複雜?別以偏概全 呃不對 此內容已被編輯, February 1, 2011 ,由 三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unriz 11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沒有要咬他這的屍體= =""只是這裡有些人有他的及時這樣看他嘴巴蠻包裝的(H)+1縱欲主義不是拿來炫耀的(H)你可以把字體加大也許......xd(不可能)學弟你歪噗了(H)SOGA....我剛剛還以為你在說我們的聊天群噁心(H)(?)恩,世界因此多彩嗎?不見然這篇如果讓司法單位看到是非告訴乃論(H)不是啦 他之前有開一個...很噁心的聊天群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清羽 10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很恐怖我只能這樣說- - [ 遠目 ]世風日下...有些事看看就好了罵過之後知道一件事就行:"我不要變成那樣的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本平凡 10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恩.....不覺得....發這個很沒意義也很沒營養嗎...我是這樣覺得你可以私下跟其他人說別人的隱私但放到這種公開的場合就很不妥...你不是他的誰,沒有身分去公開人家的私生活。更何況最後面看來似乎不是你跟當事者的談話吧?你這樣的行為對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at420 發表於 February 2,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 2011 (已編輯) 看完,發表感想,然後像那位當事人所希望的,大肆宣揚!* (上午 01:04:24): 她說要大肆宣揚給她認識德仁恩.....不覺得....發這個很沒意義也很沒營養嗎...我是這樣覺得你可以私下跟其他人說別人的隱私但放到這種公開的場合就很不妥...你不是他的誰,沒有身分去公開人家的私生活。更何況最後面看來似乎不是你跟當事者的談話吧?你這樣的行為對嗎?或許他要幫忙宣傳(逃 此內容已被編輯, February 2, 2011 ,由 at420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超哥 10 發表於 February 2,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 2011 或許他要幫忙宣傳(逃那就貼到PTT吧不過我是不太想做這種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ulinta 10 發表於 February 2,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 2011 那就貼到PTT吧不過我是不太想做這種事.....大概馬上就被人肉了吧= =說不定會上新聞然後成為放蕩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oses= 10 發表於 February 3,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3, 2011 還好,這種事聽說多了,也不覺得驚訝了既然都是自願的那也不好說什麼只是在連那些好友的連結的時候在那些女生的好友欄看到一些眼熟的老人帳號,我真覺得有點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疾風可可 10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其實我很好奇這些文章沒有算違反版規/總則嘛像是他人私下對談 個資 BLABLA還是有觸犯法律~有沒有誰來解釋一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翳成 10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其實是很黑暗的 這社會~看他的相簿越覺得討厭= =""他才應該被.........(消音請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來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法皇拿破崙 11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那就貼到PTT吧不過我是不太想做這種事.....這樣不就兩三天上新聞然後被人肉=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在 10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忽然想到《隱私不保的年代》,這跟南韓的狗屎女是差不多的道理不過罪孽(應該是罪孽)比較深重(H)歐美比較開放不過這裡是台灣啊:P自願被騙覺得活該=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想飛的兔子 10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這樣不就兩三天上新聞然後被人肉= =""這樣包准他一次就紅= =""雖說我覺得在這裡講遲早也會被貼過去就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冷雪〃 10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1 呃,這個人我在PTT看過...之前在高中板逛到他的文章,然後就連到他的無名了沒想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彥宇 10 發表於 February 1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1, 2011 快告訴媒體!!!告訴壹傳媒的壹電視,還是壹週刊or蘋果日報?ㄏ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