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高三應用行政法 以聖誕帽事件為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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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聖誕節其實真的很精采欸!!!

因為英文老師的關係~所以玩得很盡興

小的今年也化成了希斯萊傑的小丑臉(被人說成萬聖節= =#)

就在這應該充滿歡喜的一天

聽說升旗時已經掀起了腥風血雨??

既然是應用行政法

當然是講到了學生權利救濟的相關規範

--------------------------------進入主題-----------------------------------

背景:早期學校與學生是屬於"特別權力關係",所以學校可"在沒有法律明文或授權"下,"任意限制學生基本權",學生當然必須服從。

轉變:由於特別權力關係"侵犯學生的受教權",更"阻礙校園的法治發展",故已漸漸取消

最後,學校已無特別權力,不但不能隨意剝奪學生受教權,還要為學生提供救濟管道

(很像警察逮捕嫌犯時會告知嫌犯有的權利與保障)

好啦講這麼多都沒有重點~

因為其實我不是很確定聖誕帽事件的全部情形

所以這些是以假設來做基準

假設學弟妹們是戴著聖誕帽一到體育館就被校長看到而讓他心情不美麗才導致一連串問題

之後的處分是寫悔過書~有愛校嗎?

可以從幾處著手

事情真的有這麼嚴重嗎?

只是在聖誕節戴上了聖誕帽升旗真的有必要搞成這樣嗎?

是不是口頭訓誡並示意同學拿下來即可?

還是說有一種原因

就是其他老師教官們看到學生的舉動都不覺得有甚麼大不了

卻因為sb的暴怒而導致教官不想被連累才只好卯起來抓人?

鄉愿~嘖嘖嘖

只是推論而已

總之在發生之後

如果學生不滿意自己的處分

可以在次日起"20日內",以書面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申評會"由"學校行政人員"、"教室會或學校教師"、"家長會"、"學生代表"組成

如果以聖誕帽來說,就算sb認為這樣會影響讀書風氣,但是其他人也還是會有認為這是無傷大雅的行為

而申訴理由可以有幾項

這件事情是否合乎違法性?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是否有校規明文的規範類似的情況而進行懲處?

還是說這件事情之所以錯是因為老師認為是錯的?

不要以為老師都對唷~

以髮禁為例,從民國76年教育部就已經不再規範了

還是有老師勇於活在過去走不出來,遊走法律邊緣,找許多理由來"關心"學生

若上述成立

對學生的處置是否合乎比例原則中的適當性?

應該要選擇一種對學生權利傷害最小的來處理

即使是學校硬要說校有校規,但是牴觸憲法卻仍要一意孤行的話,那才是我認識的麗山= =""(最後一句是來亂的)

然後是申評會審議

在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20日內進行評議,以不公開及書面審理方式進行,並於評議決定之次日起10內做成評議決定書

申評會應主動通知申訴人、父母等人(如果我爸媽知道我因此而被罵的話一定會去找些好醫生推薦給老師),申訴人及其父母等都可到場說明

製發評議決定書

應記載主文、事實、理由以及救濟管道

申訴人如不服評議決定,可於評議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向教育主管機關提起訴願等救濟事項

其實....

這些救濟程序都沒有一樣東西有效

社會七嘴八舌的輿論

絕對是殺手鐧一_一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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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啊我來麗山也才一個學期而已

然後聖誕帽事件我也不是很清楚

那我來分享一件事情好了科科

---

在校慶前的一個月左右

因為校慶的事情 所以好像開了有兩三次的''班代會議''

班代會議除了討論校慶有關事宜之外

也有要我們反映跟學校有關的事物之類的

此時我們偉大的校長就說話了

大意就是說 跟我們這些主任老師反映校內事務的時候

我們不應該用辯論的方式 也不是用溝通的方式

應該是用傾聽的方式才對

那全都給你講不就好了

老實說聽他這樣講完我很想直接走人啦

反正你們開這個班代大會也只是做個樣子

那我何必浪費時間來陪你

唉啊 如果真的是有心要開的話 哪有在當天公布啊

這樣怎麼跟你們反映事情哩 至少提前個幾天啊

不爽就不要弄啊 隨便敷衍這樣也爽

---

老實說我很想在下學期的時候回我國中母校

告訴學弟妹們 好好認真念書!!

不要到時候考個二三流學校

每天長途跋涉去上學

在學校很累下課想睡覺還要被挖起來

只能自慰說自己唸港湖一中

校長的那一席話 真的讓我好失望...

期末考要到了

還是趕快唸書實在...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丁拉波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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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在我這屆已經失去他該有的威信

還有些許學生對他的尊重了

至少是這樣

大人世界的邪惡與醜陋haha

7:30,三五人戴著聖誕帽進入體育館

7:3x,各班集合完畢,放眼望去聖誕帽大約十人

7:3y,教官至台上管理班級秩序,並督促同學們把聖誕帽拿下。(所有人接拿下)

~7:4x,唱國歌,師長報告,沒有人戴聖誕帽

7:4x~7:5x,地科社成果發表,許多人漸漸把聖誕帽戴上。

7:5x,宣布解散,教官將戴聖誕帽(當下應該大部分還戴著)的同學留下。內容大致是,第二節到教官室集合。

其他細節忘了很多,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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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weeks later...

學校通常喜歡 '小事化大.大事化小'

許多大人們仍然活在過去的思維中

他們有些人總是認為''打扮''.''注重外表''.''及其他被刻板印象化的非有益性活動''.是會影響課業成績的行為

換句話說.他們可能還對於他們學生時代時的種種規範有著''根深柢固''的舊式價值觀

不太願意接受改變,我認為改變他們的價值觀是很困難的

再者.願意與學生溝通的老師其實很多.但他們大多不屬於學校的行政體系

屬於行政單位的老師及教官為了方便管理學生.只好使用較''不討喜''的手段豎立權威

如果不這麼做.學生一個一個來''辯論'.'那要是我.我也懶的吵

但懶的吵還是要有行動.因為不能通融他(通融一個就很容易出現第2個).所以只好禁止.不給討論的餘地

學生自然不會想再犯他們的規.

關於SB的話

可能是官場壓力吧

畢竟教師派系鬥爭來鬥爭去

如果不繳出個好的成績單.搞不好執政派就會被鬥下來了

說來說去還不都是個利益問題嘛(以下反白)

對學校當權者來說

扣分:不被校外說閒話(成績濫.學生素質差(這個又牽涉到舊有的思想ex:染頭髮)......等等)

加分:校譽有加(成績棒.學生素質好......等等)

只要他們繳出來的成績單漂亮.就會很有利

這只是討論嘛

不代表本人立場

當然我們還是要遵守學校的規範啦(官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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