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December 1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9, 2010 嗯,我沒有特別什麼意思XD 就純粹想討論就最近看到很多報導 或著是圈內人分享的文章寫說有些父母發現了自己的小孩是同志之後用盡各種方法打壓或是希望改變自己的小孩性向我想大家看到這種文章的第一反應(包括我自己)就是「這些父母怎麼可以這樣! 同志又不是可以改變的..」什麼之類不過假設今天我們是父母 然後我們自己知道身為同志在社會上會遭受到的處境與困難有一天我們偶然發現小孩子「類似同志的傾向 或 就是同志」如果是你 你會想辦法改變嗎?我不是說那種過份刻意的打壓xd (ex趕出家門)只是可能對孩子勸說、介紹她異性男/女朋友之類的..如果是我 我覺得我自己可能會耶畢竟當過同志就知道有些困境真的很艱難去渡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December 19,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9, 2010 我覺得除非我對我的小孩不會是最親的人不然我寧願選擇做他永遠的後盾讓他知道社會上的輿論再多,他永遠會有一個可以依靠的地方並希望他不要因為外人的聲音就被打敗了,但永遠記得他有一個家可以讓他討拍拍..雖然我不想養小孩就是: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December 19,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9, 2010 已是同志何來小孩?好啦我想我會吧除非那時候的社會已經夠開明了不然我不會想要我的孩子承受這種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December 19,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9, 2010 不能阻止 何來制止?製造更多悲劇?為什麼這年頭被害人都要幫加害人想好理由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身為同志的大家你覺得成為同性戀是你自己能夠決定的嗎?所以我的答案是"根本就是沒來由的制止阿"這種東西不需要制止的。做自己最好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我不會制止,異性戀父母對我們說"為什麼你要去走那條難走的路?"但是我自己知道,異性戀的路對我來說才是最難走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December 22,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2, 2010 樓上GJ如果真的有這樣的狀況我希望我和我的伴能當他(/她)的避風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December 25,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5, 2010 再怎麼樣還不是我自己生的也不是他願意的 有什麼資格去要求他改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7,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7, 2011 我是同志...這是永遠無法改變的!!!就算我有小孩他也一樣...!!!做父親得怎麼能不體諒他呢??我還會教她如何把這條路走得好、走得平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8,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8, 2011 我會讓他走自己的路可是也會告訴他,這條路覺對不會順遂...爸爸會支持你~!!!累了,就回家不過很可惜我不會有小孩呵呵煞之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14,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4, 2011 我不會讓他變同志的!!!身為一個同志...卻有著未來孩子的幻想...這樣的我之所以會這麼說是...因為我是一個愛孩子的人...我不希望他將來也走跟他爸比一樣辛苦坎坷的道路...畢竟我不希望他受傷...也許我是自私的...但他總會有了解我用心的一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14,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4, 2011 那尼~我想要註冊代稱!!!但是看到板上說要PM請問一下PM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14,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4, 2011 那尼~我想要註冊代稱!!!但是看到板上說要PM請問一下PM是...!?發送悄悄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11 雖然我會尊重他的決定但是還是不希望有這種事發生因為這條路不好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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