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痕月嵐 10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我指的退費是指"票"部分的 10 元喔!沒道理北一校晚買得到 90 元的純紀念品不含票券我們買不到吧?來不及製作等等之類的那不是我們消費者該承擔的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槓上開花§ 10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我指的退費是指"票"部分的 10 元喔!沒道理北一校晚買得到 90 元的純紀念品不含票券我們買不到吧?來不及製作等等之類的那不是我們消費者該承擔的吧?在我們校慶時也有販賣九十元純紀念品而我們是因廠商製作不及才販賣九十元純紀念品若學長要退票的部分請在領到票券後三天內將完好的票券交與行政部門但我相信各位在拿到票之後也不會想退這十塊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adowevor 10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反正90元跟100元的都會賣吧?我是想買100的啦,個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品台朔 10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已編輯) 首先我對扭曲你的文章毫無興趣因他毫無扭曲的價值再無論你如何開脫依然無法抹去你一度同時擁有班代、評議委員、行政委員之事實手握如此大權不思如何改善行政部門反而如今網路上攻訐其中原由如何行政部門不過問也毫無興趣了解最後的確這樣的回覆已經離題而你不顧此執意回覆也是事實我這樣的回覆也已經勞煩到建中版版主對此,先向建中版版主致歉行政部門對你個人問題的發言到此我們對學生個人問題不會有更進一步的發言首先你的確有扭曲我的言論我已經解釋了為甚麼我說我沒有在行政部門做過事我想夠清楚了兼且從你的意見中也可以發現身為一個行政部門成員對基本法沒有基本的了解以下幾點:第一我並沒有同時擁有班代、評議委員、行政委員的身分依照基本法及其增修條文評議委員不得兼任行政委員第二說我手握大權徒增誤會這個問題你已經攻擊我很多次了令我十分費解從討論學生是否有義務繳交班聯會費開始就抓著打不僅屢次偏題而且鮮有事實我懷疑你居心何在我指責的問題屢屢非發生在我的任期內且所有我點出的問題都曾針對該問題大量的發言有會議記錄為證惟無論何時之行政部門皆聽不進暮鼓晨鐘奈何時不我予我有會議記錄能證明我對行政部門甚至班聯會改革做出的努力我提出了證據你卻一直抹黑我請你提出我沒有積極投入這些改革的依據我們就事論事好嗎?第三攻訐依照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版乃"舉發他人過失而加以抨擊"若行政部門沒有過失何怕任何人攻訐?第四你先發表偏頗之言論我基於不得已之立場只好發表相關澄清的言論也向管理人員道歉但溯其源乃因你發表不實偏頗之言論而起我對於此種耗費管理資源行為實不以為然第五你口口聲聲說"行政部門對我個人問題的發言"其意義為"這些你所發表關於我個人問題的評論皆代表行政部門"試問你們有依班聯會相關法規開過行政會議討論你這些所謂"代表行政部門之發言"嗎?如果沒有你有甚麼資格隨意代表行政部門發言?如果有那行政部門對於我個人發表這麼多沒有真憑實據的抹黑你們也該下台了造福同學的說法是在於紀念票給不想參加舞會的同學也有獲得舞會紀念品的機會而且是以較門票為低的價格我相信學長也知道舞會最重要的收入來源是門票收入因此我們必須要有一定的收益在裡頭並將其收益連同班聯會費一同分擔我們所需分擔的支出對行政部門來說紀念票是增加我們收入並給予同學不必參加舞會也可以有舞會紀念品的方法而對同學來說紀念票不是花一百元去買成本五十元的東西紀念票是讓喜歡這次紀念品卻不喜歡舞會的同時可以較門票為低的價格擁有這次的紀念品行政部門認為紀念票的意義如上所述而非其價格所以說到底還是叫不想參加舞會的人要負擔舞會的成本嘛終於說出來了這樣還說是造福我是不以為然其他人就公道自在人心了 此內容已被編輯, December 6, 2010 ,由 王品台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六佾 10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所以說到底還是叫不想參加舞會的人要負擔舞會的成本嘛終於說出來了這樣還說是造福我是不以為然其他人就公道自在人心了社會上有很多活動並不是全部人都參加卻一樣要支付成本的就像每年辦跨年晚會全部人都參加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品台朔 10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6, 2010 社會上有很多活動並不是全部人都參加卻一樣要支付成本的就像每年辦跨年晚會全部人都參加 ?學弟你所舉例的跨年晚會和校慶舞會意義並不相同我就簡單說明好了不同處:第一校慶晚會具有排他性跨年晚會除場地大小自然因素外不具排他性第二舉辦單位不同徵稅基礎不同第三延續第一點跨年晚會以既納稅金舉辦校慶晚會以門票收入舉辦以上我個人認為你引喻失義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六佾 10 發表於 December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7, 2010 學弟你所舉例的跨年晚會和校慶舞會意義並不相同我就簡單說明好了不同處:第一校慶晚會具有排他性跨年晚會除場地大小自然因素外不具排他性第二舉辦單位不同徵稅基礎不同第三延續第一點跨年晚會以既納稅金舉辦校慶晚會以門票收入舉辦以上我個人認為你引喻失義了第一 不具排他性 皆可參加 當然因場地限制校內優先 但就學校內的範圍來說並不具備排排他性當然需要門票是個問題花博也需要門票的第二我覺得你在講廢話我只是比喻不具體描述你覺得可能不適用的爭議點只是為了反駁實在遺憾第三請看我兩篇回復引言的紅字如果校慶晚會是以門票收入舉辦那就無所謂其他未參加人付出成本的問題了以上我覺得你前後邏輯矛盾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槓上開花§ 10 發表於 December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7, 2010 恕刪行政部門沒有說謊或抹黑的嗜好身為發言人我也沒有學長在有迴避離題的諸多選項中選了添加版主的麻煩行政部門不畏懼任何形式的挑釁若學長不想再增添管理者的不便的話請依循您的良心行事另外我想學長太在乎價錢而紀念票的意義在其價值從先前的討論我推斷學長了解舞會必須有收入不論是門票或是紀念品而依照學長的說法是否行政部門不能動用班聯會費舉辦舞會呢?畢竟繳交班聯會費的同學並不是每個人都想要參加舞會而紀念票的價值在給予不想參加舞會卻想要擁有舞會紀念品的同學有機會在不參加舞會的同時以較舞會門票為低的價格購買紀念品我想這些我們都有說過行政部門並不了解為什學長要將紀念票這體念某些學生不願意參加舞會卻想要擁有舞會紀念品的做法惡意抨擊得如此不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品台朔 10 發表於 December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7, 2010 第一 不具排他性 皆可參加 當然因場地限制校內優先 但就學校內的範圍來說並不具備排排他性當然需要門票是個問題花博也需要門票的第二我覺得你在講廢話我只是比喻不具體描述你覺得可能不適用的爭議點只是為了反駁實在遺憾第三請看我兩篇回復引言的紅字如果校慶晚會是以門票收入舉辦那就無所謂其他未參加人付出成本的問題了以上我覺得你前後邏輯矛盾這個國中公民就有教了如果有問題的話請你先去看國中公民課本當然高中的更詳細你說的是跨年晚會那我當然以跨年晚會為準至於花博是準公共財不是公共財具有排他性這點無庸置疑你的訊息嚴重錯誤要不然我也可以說六福村人人都可以去啊這樣六福村也是公共財?當然是以能夠使用的門檻為準必須購買門票就不足以稱為完全的公共財這邊要糾正你的錯誤概念你第二點的回覆語法很怪看不懂你想表達甚麼超遺憾的至於第三點當然有未參加人付出成本的問題這點並為矛盾因為我把只想買紀念品的人視為不想參加舞會的人但卻把紀念品內放入門票收入這樣就是坑這些人的錢啊如果我們討論的基準不是建立在"只想買紀念品的人視為不想參加舞會的人"上的話你自然會覺得我前後矛盾行政部門沒有說謊或抹黑的嗜好身為發言人我也沒有學長在有迴避離題的諸多選項中選了添加版主的麻煩行政部門不畏懼任何形式的挑釁若學長不想再增添管理者的不便的話請依循您的良心行事另外我想學長太在乎價錢而紀念票的意義在其價值從先前的討論我推斷學長了解舞會必須有收入不論是門票或是紀念品而依照學長的說法是否行政部門不能動用班聯會費舉辦舞會呢?畢竟繳交班聯會費的同學並不是每個人都想要參加舞會而紀念票的價值在給予不想參加舞會卻想要擁有舞會紀念品的同學有機會在不參加舞會的同時以較舞會門票為低的價格購買紀念品我想這些我們都有說過行政部門並不了解為什學長要將紀念票這體念某些學生不願意參加舞會卻想要擁有舞會紀念品的做法惡意抨擊得如此不堪?以行政部門發言人身分在深藍上先惡意攻訐一個建中學生兼深藍使用者還口口聲聲說回應此等惡意攻訐是增加管理群的麻煩行政部門就是用這種態度在和任何人對話的嗎?開口閉口就請別人依良心行事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這部分還真謝謝你的提醒不過哪個人不是用良心行事?簡直是無聊我的確覺得行政部門不能動用班聯會費舉辦舞會而我也沒有"惡意抨擊"行政部門"體念某些學生不願意參加舞會卻想要擁有舞會紀念品的做法"因為行政部門宣稱的"體念某些學生不願意參加舞會卻想要擁有舞會紀念品的做法"本來就很不堪是一種欺騙、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行為明明還是收了門票錢卻講得像德政一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槓上開花§ 10 發表於 December 8,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8, 2010 以行政部門發言人身分在深藍上先惡意攻訐一個建中學生兼深藍使用者還口口聲聲說回應此等惡意攻訐是增加管理群的麻煩行政部門就是用這種態度在和任何人對話的嗎?開口閉口就請別人依良心行事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這部分還真謝謝你的提醒不過哪個人不是用良心行事?簡直是無聊我的確覺得行政部門不能動用班聯會費舉辦舞會而我也沒有"惡意抨擊"行政部門"體念某些學生不願意參加舞會卻想要擁有舞會紀念品的做法"因為行政部門宣稱的"體念某些學生不願意參加舞會卻想要擁有舞會紀念品的做法"本來就很不堪是一種欺騙、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行為明明還是收了門票錢卻講得像德政一樣我想我已經說過行政部門不會畏懼任何挑釁你若想繼續下去行政部門不會迴避但請不要在這裡繼續添增管理員的困擾另外我相信你的理念可以在你主政時獲得伸張但那並不能做為你現在拿來惡意攻擊我們現在做法的工具觀察你過去的言論很明顯無法跟現在的說法符合而行政部門做為主辦單位有回應學生需求的必要難道你不這麼認為嘛?是否你認為我們可以放那些不想要參加舞會卻想擁有紀念品的同學的心聲於不顧?是否你認為我們不應該使用會費辦舞會因此我們舉辦舞會必須免費開放同學入場?是否你認為我們體念這些同學是一種不堪,甚至是欺騙?對行政部門來說,以上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各班班代都有個共識,行政部門不要有虧損我相信你在當班代時也有這個想法當然,我也不例外而舞會本身就是一筆頗為龐大的開銷從歷屆的預算、決算案中都可以看出來而行政部門當然必須回應班代們的共識因此行政部門歷屆都會販賣門票、紀念品而這些門票、紀念品是有成本的難道你認為這些是免費拿到的嗎?從你的言談中我感覺不出來你不這麼認為而你口中所謂的欺騙的、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做法讓許多不願意參加舞會卻想有紀念品的同學如願以償也許你不同意我們的做法;也許你不同意舞會但你無法否定這些同學心中的感受收費的理由等等我想我們已經說得很明白了收費本身不是可恥的事可恥的是只在乎價格而否定掉一切的行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品台朔 10 發表於 December 8,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8, 2010 我想我已經說過行政部門不會畏懼任何挑釁你若想繼續下去行政部門不會迴避但請不要在這裡繼續添增管理員的困擾另外我相信你的理念可以在你主政時獲得伸張但那並不能做為你現在拿來惡意攻擊我們現在做法的工具觀察你過去的言論很明顯無法跟現在的說法符合而行政部門做為主辦單位有回應學生需求的必要難道你不這麼認為嘛?是否你認為我們可以放那些不想要參加舞會卻想擁有紀念品的同學的心聲於不顧?是否你認為我們不應該使用會費辦舞會因此我們舉辦舞會必須免費開放同學入場?是否你認為我們體念這些同學是一種不堪,甚至是欺騙?對行政部門來說,以上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各班班代都有個共識,行政部門不要有虧損我相信你在當班代時也有這個想法當然,我也不例外而舞會本身就是一筆頗為龐大的開銷從歷屆的預算、決算案中都可以看出來而行政部門當然必須回應班代們的共識因此行政部門歷屆都會販賣門票、紀念品而這些門票、紀念品是有成本的難道你認為這些是免費拿到的嗎?從你的言談中我感覺不出來你不這麼認為而你口中所謂的欺騙的、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做法讓許多不願意參加舞會卻想有紀念品的同學如願以償也許你不同意我們的做法;也許你不同意舞會但你無法否定這些同學心中的感受收費的理由等等我想我們已經說得很明白了收費本身不是可恥的事可恥的是只在乎價格而否定掉一切的行為以前的何種言論跟現在的何種言論無法吻合請你指教而我想總是利用惡意攻訐的手段的是你,宣稱代表行政部門發言我所提出的質疑都附上了真憑實據而你卻在對基本法不了解的情形下抹黑我的人格我認為你此舉不但對我的人格造成毀損而且還增加管理群的負擔我的意見很簡單減少行政部門虧損的方式是好好的規劃和精算活動舉辦的成本加以限縮並不是增加或是維持抑或酌減收費而罔顧"使用者付費"原則我也認知到舞會、電欣、社聯、校慶紀念品等服務皆是需要成本的但這並不和"使用者付費"原則相違從這個原則出發顯而易見的應該要修正的是舞會的規模和預算我並不是堅持會反對舞會的舉行與否但是其重點在於本持甚麼原則執行這件事我的焦點一直都放在這些過程我也認同"只在乎價格而否定掉一切的行為"是可恥的但是觀察如何決定價格以及行政部門對其政策的宣稱可以得知行政部門的意識形態我們可以思考一些問題比如說:行政部門面對這筆公款的態度,是把他當社費?還是做為公器?在仍有溢成本收費的情況下,行政部門認為這是德政?抑或只是遲來的不完全的正義?這些問題或許沒有答案但是討論的過程卻可以促使建中學生政治有顯著的進步不可否認的行政部門所謂"這些同學心中的感受"其本來就是行政部門宣稱的從建中板的討論中也有人是對行政部門自以為是德政的宣傳不以為然的就算真有人十分認同也難謂沒有受到行政部門宣傳的影響就算沒有受到行政部門宣傳的影響這些人有確實了解成本和售價的相對關係嗎?有了解他們的購買行為是怎麼被定義的嗎?我不敢說但是有多少人關心班代大會還有班代大會上揭露和應揭露的事情呢?當然所有學生都應該積極主動關心理論上這是義務但是實際上沒有做到的情況下"這些同學心中的感受"或許跟他們收到的資訊沒有被充分揭露有關係雖然積極接收是他們的義務最後我認為這件事情討論了這麼多論點也蠻清楚了說穿了是兩套完全不同的論調如果能夠加以整理比較增進思考我想是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槓上開花§ 10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已編輯) 以前的何種言論跟現在的何種言論無法吻合請你指教而我想總是利用惡意攻訐的手段的是你,宣稱代表行政部門發言我所提出的質疑都附上了真憑實據而你卻在對基本法不了解的情形下抹黑我的人格我認為你此舉不但對我的人格造成毀損而且還增加管理群的負擔我的意見很簡單減少行政部門虧損的方式是好好的規劃和精算活動舉辦的成本加以限縮並不是增加或是維持抑或酌減收費而罔顧"使用者付費"原則我也認知到舞會、電欣、社聯、校慶紀念品等服務皆是需要成本的但這並不和"使用者付費"原則相違從這個原則出發顯而易見的應該要修正的是舞會的規模和預算我並不是堅持會反對舞會的舉行與否但是其重點在於本持甚麼原則執行這件事我的焦點一直都放在這些過程我也認同"只在乎價格而否定掉一切的行為"是可恥的但是觀察如何決定價格以及行政部門對其政策的宣稱可以得知行政部門的意識形態我們可以思考一些問題比如說:行政部門面對這筆公款的態度,是把他當社費?還是做為公器?在仍有溢成本收費的情況下,行政部門認為這是德政?抑或只是遲來的不完全的正義?這些問題或許沒有答案但是討論的過程卻可以促使建中學生政治有顯著的進步不可否認的行政部門所謂"這些同學心中的感受"其本來就是行政部門宣稱的從建中板的討論中也有人是對行政部門自以為是德政的宣傳不以為然的就算真有人十分認同也難謂沒有受到行政部門宣傳的影響就算沒有受到行政部門宣傳的影響這些人有確實了解成本和售價的相對關係嗎?有了解他們的購買行為是怎麼被定義的嗎?我不敢說但是有多少人關心班代大會還有班代大會上揭露和應揭露的事情呢?當然所有學生都應該積極主動關心理論上這是義務但是實際上沒有做到的情況下"這些同學心中的感受"或許跟他們收到的資訊沒有被充分揭露有關係雖然積極接收是他們的義務最後我認為這件事情討論了這麼多論點也蠻清楚了說穿了是兩套完全不同的論調如果能夠加以整理比較增進思考我想是一個比較好的結果1.關於我抹黑或是對基本法理解不明基本上不屬於這串討論範圍2.我相信學長曾想要給予行政部門建議,但在舞會籌備開始後,才以這種方法及言詞給予建議,我想這已經不叫給建議了。這基本上已經算是惡意的攻擊了。當然你也同意某些做法是可恥的,但也許是我有理解錯誤,但我總覺得你的做法跟你認為可恥的做法是一樣的。3.學長很在乎學生的反應。我們行政部門也一樣。但我們不可能只關注深藍或是跟學長一樣只關注一個面向。在深藍上回應並不等於不會在班代大會上回應、不會在一般時間回應。學長也許只要顧好自己的想法就行,但我們必須回應各個同學不同的需求。學長別忘了我們行政部門人員都是有同班同學的,同學間的交流也會有反應及意見,班聯會的意見箱裡也會有。學長當過行政委員,為什麼在卸任之後似乎忘了這些呢? 此內容已被編輯, December 9, 2010 ,由 §槓上開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adowevor 10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可否請雙方簡潔地條列論點,不然這爭論的焦點實在令大眾難以理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旺旺中時 10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學長對不起,我想我們發言人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如果您想跟他談有關我們發言人對法律認識不清等等,您可以另開一篇文,我相信以他的個性不會逃避的。 但請注意,那將是對他個人的挑戰,行政部門不會有任何立場,他的發言代表他個人也不代表行政部門。行政部門的所有成員都不會逃避所有的挑釁。很可惜學長選擇在這裡增加管理群的困難以至於我們得請您另開討論串。行政部門希望下次不會再有這些狀況發生。謝謝 行政部門的立場將是您與我們發言人的一場辯論。行政部門不會多有介入,也不會抱持任何既定立場發言。但這僅限該討論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璀璨榮耀 10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已編輯) 該鎖了吧 腳掌哥反正最後搞到沒有舞會沒有社團聯展沒有校慶紀念品沒有校務座談會沒有特約商店沒有電影欣賞會最後再沒有班聯會然後一切學校掌權 一切學校決定變成像戒嚴依樣連說不的權利都沒有的時候很爽?這就是你想要的?我真得不懂耶純粹心裡話0.0 此內容已被編輯, December 9, 2010 ,由 璀璨榮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軼藍 10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用紀念票的方式考慮得還算周到但乍聽之下其實挺難理解的花個一百元還沒門票可拿...然後我覺得上面已經變成兩派人馬有點繁瑣的鬥爭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品台朔 10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1.關於我抹黑或是對基本法理解不明基本上不屬於這串討論範圍2.我相信學長曾想要給予行政部門建議,但在舞會籌備開始後,才以這種方法及言詞給予建議,我想這已經不叫給建議了。這基本上已經算是惡意的攻擊了。當然你也同意某些做法是可恥的,但也許是我有理解錯誤,但我總覺得你的做法跟你認為可恥的做法是一樣的。3.學長很在乎學生的反應。我們行政部門也一樣。但我們不可能只關注深藍或是跟學長一樣只關注一個面向。在深藍上回應並不等於不會在班代大會上回應、不會在一般時間回應。學長也許只要顧好自己的想法就行,但我們必須回應各個同學不同的需求。學長別忘了我們行政部門人員都是有同班同學的,同學間的交流也會有反應及意見,班聯會的意見箱裡也會有。學長當過行政委員,為什麼在卸任之後似乎忘了這些呢?1. 對但是是你挑起的我也不想在這個討論串討論所以我們另外開主題?2. 舞會籌備開始後行政部門都還不情不願的才把資訊公開舞會籌備期或是更之前的準備期間行政部門有提供說帖嗎?有號召大家參與討論嗎?連和北一合辦和場地決定這些東西都不尊重兩校全體同學尤其是北一的同學的知的權利和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利了行政部門會倒過來收聽學生個人的意見嗎?我存疑惡不惡意當然每個人有不同的判準雖然我完全不贊成你的評價但是退一萬步言如果被一個惡意的人拿出一大堆證據和論點批評的體無完膚行政部門的疏失未免也太多了一點至於我的做法到底跟我覺得可恥的做法一不一樣我相信我們兩個再多費唇舌也無法達成共識雖然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尊重你下結論的權利3. 老實說第三點你在講甚麼我看不出來我就就我解讀的提出一點意見在深藍上回應不代表在班代大會上回應我完全同應但是逆命題也成立啊在班代大會上回應的難道不能藉由深藍也回應嗎?我不覺得這點有困難我了解行政部門有行政部門擷取同學意見的管道但是除了這些管道其他行政部門的人只要有看到我認為也應該視為意見吧?我想行政部門並不會只因為不是從規劃中或是主動的管道擷取到的意見就不把它視為意見由此是不是應該也聽聽不同意見呢?而且也難說不同意見還是行政部門的意見意見基礎比較大吧學長對不起,我想我們發言人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如果您想跟他談有關我們發言人對法律認識不清等等,您可以另開一篇文,我相信以他的個性不會逃避的。 但請注意,那將是對他個人的挑戰,行政部門不會有任何立場,他的發言代表他個人也不代表行政部門。行政部門的所有成員都不會逃避所有的挑釁。很可惜學長選擇在這裡增加管理群的困難以至於我們得請您另開討論串。行政部門希望下次不會再有這些狀況發生。謝謝 行政部門的立場將是您與我們發言人的一場辯論。行政部門不會多有介入,也不會抱持任何既定立場發言。但這僅限該討論文。您好趁此機會請教您行政部門發言人關於舞會發表的言論是否代表行政部門的立場?從您語焉不詳的界定中我無法察覺至於雖然我了解關於行政部門發言人攻訐我的部分是以個人身分但是您並非管理群您並沒有權利請我另開主題但我謝謝您的建議至於下一次會不會有行政部門所謂的”這種情況”發生我不清楚因為您也沒有說這種情況是哪種情況?不過深藍論壇屬於深藍全體會員主題也是至少輪不到以”建中班聯會行政部門”的名義置喙據我所知”建中班聯會行政部門”並非深藍管理群因此並不適格以管理者對會員的口氣和名義提出建議或命令"增加管理群的困難以至於我們得請您另開討論串"是非常奇怪的深藍建中板管理群應該不是與建中班聯會行政部門掛勾(中性,非負面)的最後不知道您了不了解我之所以不得已選擇增加管理群之困擾是因為行政部門發言人率先毫無根據的攻訐我雖然我不知道是否出於惡意但我有必要在同一版面澄清這也是媒介使用權的一部份希望您明白該鎖了吧 腳掌哥反正最後搞到沒有舞會沒有社團聯展沒有校慶紀念品沒有校務座談會沒有特約商店沒有電影欣賞會最後再沒有班聯會然後一切學校掌權 一切學校決定變成像戒嚴依樣連說不的權利都沒有的時候很爽?這就是你想要的?我真得不懂耶純粹心裡話0.0這樣的發言是唯恐天下不亂像民進黨製造恐中情緒一樣毫無來由的直接導向結論的情緒性發言是沒有意義的要不是惡意製造恐慌否則就是思考欠周不然請你指出我的發言有任何一篇是導向這種結果的?可否請雙方簡潔地條列論點,不然這爭論的焦點實在令大眾難以理解用紀念票的方式考慮得還算周到但乍聽之下其實挺難理解的花個一百元還沒門票可拿...然後我覺得上面已經變成兩派人馬有點繁瑣的鬥爭了樓上+1我也不太想一篇一篇看XD我嘗試整理論點和論據減少難讀的程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槓上開花§ 10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9, 2010 (已編輯) 用紀念票的方式考慮得還算周到但乍聽之下其實挺難理解的花個一百元還沒門票可拿...如果各位在一開始對紀念票有錯誤認知的話我們感到抱歉我們之後會盡量讓通知上的說明更容易被了解1. 對但是是你挑起的我也不想在這個討論串討論所以我們另外開主題?2. 舞會籌備開始後行政部門都還不情不願的才把資訊公開舞會籌備期或是更之前的準備期間行政部門有提供說帖嗎?有號召大家參與討論嗎?連和北一合辦和場地決定這些東西都不尊重兩校全體同學尤其是北一的同學的知的權利和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利了行政部門會倒過來收聽學生個人的意見嗎?我存疑惡不惡意當然每個人有不同的判準雖然我完全不贊成你的評價但是退一萬步言如果被一個惡意的人拿出一大堆證據和論點批評的體無完膚行政部門的疏失未免也太多了一點至於我的做法到底跟我覺得可恥的做法一不一樣我相信我們兩個再多費唇舌也無法達成共識雖然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尊重你下結論的權利3. 老實說第三點你在講甚麼我看不出來我就就我解讀的提出一點意見在深藍上回應不代表在班代大會上回應我完全同應但是逆命題也成立啊在班代大會上回應的難道不能藉由深藍也回應嗎?我不覺得這點有困難我了解行政部門有行政部門擷取同學意見的管道但是除了這些管道其他行政部門的人只要有看到我認為也應該視為意見吧?我想行政部門並不會只因為不是從規劃中或是主動的管道擷取到的意見就不把它視為意見由此是不是應該也聽聽不同意見呢?而且也難說不同意見還是行政部門的意見意見基礎比較大吧行政部門並不會不情願的公開資訊可以公開的我們一定公開我不知道原來學長在當完行政委員之後還不知道這件事對於合辦舞會這件事我想我們先前也已經講過了恕我不再重複而行政部門絕對不會不尊重學生要是我們不尊重各位我們幹嘛還弄個紀念票出來讓我們自己被你的惡意攻擊搞得好像我們手腳不乾淨?另外從你談到北一學生的權力等等判斷你要嘛對建中班聯行政部門能力所及的範圍認知不清要嘛你攻擊了北一班聯若是前者,我們對你在當過行政委員後還有這樣的發言感到遺憾若是後者,我們只能說,我們聽到了你的意見。最後,對不起,我看不到你所謂的證據。我想我已經回覆了你的問題剩下來的只有你的挑釁以及惡意攻擊我們不會再對這些問題作回應謝謝 此內容已被編輯, December 10, 2010 ,由 §槓上開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公搓粗機 10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10 該鎖了吧 腳掌哥反正最後搞到沒有舞會沒有社團聯展沒有校慶紀念品沒有校務座談會沒有特約商店沒有電影欣賞會最後再沒有班聯會然後一切學校掌權 一切學校決定變成像戒嚴依樣連說不的權利都沒有的時候很爽?這就是你想要的?我真得不懂耶純粹心裡話0.0我覺得他只是針對問題點提出問題耶?雖然後來就跟行政部門某人越吵越凶就是了再說我完全不覺得你們有反省的樣子行政部門被指責的時候我看到其中一個人跟對方吵還有一個人說"你一定要搞到沒有行政部門才爽嗎?"我告訴你,這個不叫班聯會還有包括璀璨榮耀、槓上開花、旺旺中時、蕭志軒、豆腐巧克力在內所有已經在深藍上表明自己屬於行政部門的人你們已經不能以"個人立場"作為擋箭牌,迴避作為行政部門的人的發言所應伴隨的責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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