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上均 10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10 竹中的無障礙廁所被改成老師專用,身障同學毫不知情。竹中人自己做新聞,學生權益自己爭取。詳細內容討論與回應請至下面聯結peopo公民新聞平台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70860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ear2jericho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的確這樣的作法十分不明主應該要先尋求身障同學的意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薯條餐巾紙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的確這樣的作法十分不明主應該要先尋求身障同學的意見...但是我也很好奇樓主是否有先尋求校內的訴願方式 不過很明顯的學校已經先有很大的疏失,第一是在換牌之前沒有經過正當的程序(看樣子應該是沒有),嚴格說起來算是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再來就是假使校長主任真有知道你要採訪這事,更應該對這件事情做補救,而不是讓他就這樣上了網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Nick Lin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如果願意跟班聯會說一聲 我們也是會反應看看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傅小裕 10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那個同學高一跟我同班 他非常樂觀 讓人忍不住想向他學習他的生活態度。那個被訪問的同班同學我想也是高一跟我同班的那位?(中間我看到囧哥欸 (笑) )我覺得學校這樣的做法非常不妥當就如同我前面某篇文章的回應:讀到第三年 我越來越喜歡新竹高中 可是對新竹高中的行政團隊卻越來越失望。(我一定要說 難道總務處的同仁有時間玩數獨沒時間處理電燈還有冷氣卡相關事項?)我也覺得原PO 或者是製作這篇新聞的同學作法也不太妥當既然直接尋求上層沒用 那為何不借助老師的力量?我想學校有不少老師還是有正義感的 ex.公民科某余姓老師如果真的沒有用 或者學校仍然是這種態度 再另外去尋求管道而不是就這樣po上網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樑上均 10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感謝大家對此事的關心。但是否大家可以到peopo的網路平台發表問題與回應?那裡任何人都可以發表回覆,只要再回應列表下面點按鈕<發表回應>即可。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70860因為網路上也有人問同樣的問題,這樣方便我統一作答,麻煩大家了。請還想回覆文章的同學,麻煩移駕至上面連結。感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organ3243 10 發表於 November 3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30, 2010 為甚麼總務處和校長室拒絕針對這個事件接受訪問呢?心虛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Nick Lin 10 發表於 December 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 2010 我覺得學長自製報導來曝光一些平常大家不會發現的問題這固然很棒,針對你上面提到的所有問題,我有稍微想一下,並且去查證,查證前後的結果讓我對這份報導感到有點失望。首先我要先說,公民新聞的平台真的很棒,apple的記者很快就打電話來詢問相關消息了,最後卻是不了了知,因為他們聽完學校說法後,大概也沒什麼興趣報導這小新聞吧。我知道學校三年級有殘障的學生,固然他的權益需要受到保障,而且那監測所會被改為教職員廁所,我也相信是有老師去建議總務處才會更換。老師們一定是覺得很方便,因為這樣就可以跟國文科一樣,同棟樓出去就有廁所,但是我想總務處之所以會協助更換,應該是因為在他們的評估下,那位殘障同學的教室附近有更近的一間廁所,所以總務處認為他應該不會使用目前教職員廁所這間,當然總務處更好的作法確實應該通知一下,畢竟那間廁所離他們班上還滿近的,也有可能被使用。總務處收到身障學生抱怨後,知道原來學生之前都使用目前教職員廁所,而教室附近廁所不敷使用,也很盡力跟老師們協調讓學長也能使用該廁所,我覺得這已經是有誠意在解決事情了。至於總務處、校長室不接受採訪,我想是您的態度吧!採訪有一定的規矩,採訪前幾天應該通知被採訪者,表示採訪的方式、主題、花費時間、意願等等,而不是直接拿著錄音筆前往校長室,而且就算真的要錄音,錄音完畢後也應該要在發佈前將成果給被訪問者看一下,這是最基本的禮貌,據我所知,學校不是心虛而不接受訪問,而是程序的問題。再者,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小,自己校內就能夠解決,如果學長覺得力量不夠大,那就應該尋求班聯會協助,班聯會能做什麼不是學長您說的一文不值,成立班聯會的宗旨本來就是要反映同學的心聲,近期總務處在明德樓裝設照向圖書館的夜燈也是班聯會爭取而來的,近日公關也不斷在市區尋找特約商店簽約,更要籌備舞會、與各處室協調上次高三意見反應座談會成果還有要實現翁主席的當選政見,最近合作社供餐品質不穩定,班聯會也很密切在監督這之間的運行,我想學長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有很多地方需要改進。學測加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eparately 10 發表於 December 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 2010 (已編輯) 老圖新看。老實說我並不會覺得把這樣的事寫到網路上不妥。只是新聞的撰寫的確有待加強,不管是新聞稿式的措詞或模式。在校方拒絕說明的情況下就寫了一篇以學生意見為多數的報導,其實是非常失公正性的。然而校園權益本來就是要積極爭取。當然手法與管道有很多種,lin所說透過班聯會不失是一個好方法。但我們不也都對前幾屆班聯會提出空轉的質疑?想當然爾經久下來班聯會已經在學生心理跟不信任和沒意義畫上等號。這句話還算中肯吧?這就是現任班聯會成員所要注意的部分,要怎麼去挽回信心,是很重要的課題。學校基本上就是以右派為主的地方,凡舉制服到校規。當然像樓主這樣左派人士也是有,只是為數不多,大多數台灣學生基本上對制度不滿,反映出來的東西仍流於表面、何不食肉麋的言論,難以提出更深的批判。自然而然校方不會用心傾聽學生的言論,久而久之行政愈來愈令人感到單向專制。當然這也只是其中一個原因。如果我們不斷以個人主義或理所當然的方式來看社會,那就愈來愈容易成為愚民。正視校園衝突和爭執,讓他們浮上檯面。共勉之。 此內容已被編輯, December 2, 2010 ,由 separately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ddie Li 10 發表於 December 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5, 2010 竹中人願意關心學生權益這是很好的事情但這其實也不必有這麼大的騷動想想為什麼學校會把那間廁所改成教職員專用他們只是為了大多數的女老師著想畢盡學校老師中,有多數老師都是女性況且英文科和社會科更是如此學校並沒有說有需要的學生不能進入使用也沒有強制規定他們會更換牌子只是想讓老師們覺得那間廁所是他們可以使用的只此而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樑上均 10 發表於 December 5,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5, 2010 感謝大家對此事的關心。但是否大家可以到peopo的網路平台發表問題與回應?那裡任何人都可以發表回覆,只要再回應列表下面點按鈕<發表回應>即可。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rticleId=70860因為網路上也有人問同樣的問題,這樣方便我統一作答,麻煩大家了。不然也可以像版主一樣,兩邊都貼一個。請還想回覆文章的同學,麻煩移駕至上面連結。感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樑上均 10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10 廁所事件簿後續to余紫瑛老師:很抱歉新聞中沒有講明白,讓老師看待問題的焦點失焦。如造成閱讀的人的誤解,在此特別說明......(詳全文)此連結連結到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70860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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