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 -- 當我永遠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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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我很喜歡的廣告製作人-孫大偉過世了

同一段時間,學校剛好上了有關面對死亡的議題(生命教育)

而哥也在噗浪上談到了有關自己的遺囑...

然後我就突然想起,國二那年我也在日記裡寫下了遺囑

剛剛去翻了一下,我交代了要把我的日記燒還給我

我的私人存款全部給我弟

喪禮請安靜,別"吵死人",而且排場不用太大

我只想看到親朋好友 (或把我害死的人),而不要有議員縣長立委之類的

然後請告訴xxx我喜歡他,對不起瞞著他這麼久

告訴我的拜把兄弟們,對不起我沒辦法守住"相助一世"的諾言了

再交待一下我蒐藏的布偶全部捐給慈善機構

然後把我要對重要朋友、家人說的話寫一寫

最後寫上一句: 媽,我愛你

過了兩年,我發現有很多事都變了

最近要把遺囑修改一下,畢竟朋友變多=ˇ=

這樣就算哪天突然被車撞還是怎麼樣,至少...

各位呢? 有暗自寫過遺囑嗎?

還是對離開後有甚麼想法呢?

大家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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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抱著琴 然後丟入火中火葬

不用墓碑什麼的 骨灰扔入海中

生來本就是一個人,設了墓碑也沒有人會弔念

另外丟入海中是因為這輩子一直在追求自由

一種拾獲自由的象徵吧???

我一直在等待死亡 完完全全放下 解脫一切的那一刻

不用承擔一切 只是自己的那一個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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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這幾篇回應我先列印下來以備萬一?

看來大家都不喜歡搞得太隆重阿...

是說,當我們再過50年,還會是一樣的想法嗎...

講真的,十幾二十歲的人會覺得生命「可貴」?

(因為不可貴所以也不在乎怎樣結束

等到我們八九十得時候,或許就是不一樣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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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搞喪禮還有脫衣秀就真的扯到家了

這真人真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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