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飯團-松山高中版規(2010.11.13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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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勿違反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總則

2. 有關發表主題及回復文章,以下行為由正副版主認定,並會進行適當處理:

 a.大量無意義發言

 b.挑起惡性筆戰、挑釁、謾罵、挑起學校間無意義之對立比較。

 c.發表任何會引起嚴重師生對立、影響深藍存在之正當性之文章。

 d.含有不雅內容之發言。

 e.任何形式的政治性、色情發言及純粹徵交友訊息。

 f.修改或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之修改或版務需要者不在此限。

 g.重複發表相同類型文章及無特別原因重複回文

 h.使用注音文以及火星文以及簡體字。

 i.灌水(意即為論壇內發表與子論壇主旨不符,回覆與原主題無關之文章)。

 j.回復古文(超過兩個月(60天)之文章),該主題經正副板主認定有長年討論的價值除外。

 k.發表主題未設首碼(首碼選擇可參考此篇)。

3. 以下行為由正副版主認定後,刪除時不另行通知:

 a.發表惡意洗版、惡意謾罵之文章(非筆戰文)。

 b.在本版中貼尋人啟事、家族廣告、推銷個人或利益團體之無名部落格及網站,學校及學生活動不在此限。

 c.發表無意義的主題及文章或與松高無關的主題(由版主副主觀認定)。

 d.發表洩漏個人資料與隱私之文章,但不禁止公告自己的個人資訊。

4.以下文章認定由正副版主認定後關閉主題:

 a.時效性文章且時效以過。

 b.尋找物品之文章將於物品找到或發文期超過2個月

 c.嚴重惡性筆戰。

5. 精華收錄行使:

 a.正副版主會搜尋是否有加入精華區價值之文章,並於取得共識後收錄文章至精華區。

 b.會員可提出申請,並註明提出原因,經正副版主認可後得收錄於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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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板規大致與前任版規相同,僅整合修改部分版規及並增加些許新版規,新版規不溯及既往。

版規取材於neil77128學長、建中likejean、水草色學姊、神月出雲學長,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十分感謝他們m(_ _)m。

同時感謝Gothmog學弟、trausing學長對於版規的指正跟指教。

如有疑義,請以私人訊息告知,我會盡力去改進,謝謝各位。

感謝歷任版務的辛勞 希望松山版可以更好 =)

新版規於20010.11.20正式執行,此段時間為軟性宣導期,請大家務必配合。

此文章請勿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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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7增修第五點、第七點,新增第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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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8重新發佈,並重點上色。

軟性宣導將在7.23過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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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1增修第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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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3大量整合修改類似版規、新增些許版規 。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Alkalicell
增修版規、修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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