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衫風華 10 發表於 November 8,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8, 2010 受益權就字面解釋應該是受有利益的權利提起訴訟是憲法第16條所保障的訴訟權 人民有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公權力救濟的權利 廣義來說的確也算是受有利益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