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平凡 10 發表於 November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7, 2010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99年 11 月 8 日發文字號: 深藍法字第J143號速別: 普通件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主旨:會員 太魯閣號 違規-法務處分公告說明:1.會員 太魯閣號 違反總則13-9嚴禁筆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歧視它校、挑起族群與學校對立之情事,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2.因該會員已有累犯情況出現,該版版主已刪文警告過,因此以累犯做處理。3.依總則共記點 8 點處分,連帶封鎖七日。違規連結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p=4656173#post4656173論壇法務管理員 Zzz維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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