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案小弟的心得(網誌)


Recommended Posts

自古至今,中華文化圈一直以來的法律制度都是少數專斷,由一或三個法官決定你的命運。

從最早的廢死刑到前陣子的法官收賄到最近的女童性侵案件,一連串的問題引起了民眾對司法界的批評聲浪不斷,於是我便對這些案件提出淺薄的意見。

首先,我國法律是採用大陸法系,大陸法系及海洋法系最大的差異就是判例法和陪審團(海洋法系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和陪審團制度),而無陪審團且無彈性的大陸法系便會衍生出許司法爭議,因為一個人的罪行就將由至多三個凡人所決定,甚至是他的生命...。

在過去這種專斷的法律制度已經造成許多司法問題,刑求以自白書判決、成為獨裁者統治人民的工具等等,雖然這些衍生出的問題已經因為其他原因而消失,但是問題的根本還是在,就是審判的法官僅有三人,而他們也是凡人。

最近有民間人士發起的白玫瑰運動,先不說他們到底站在誰的立場來看待這些案件,光是企圖要用群眾力量來影響司法公正和中立這點就需多加考量,何況其所訴求之撤換不適任之法官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反而還可能造成當權者用來整肅異己之工具,抹殺了更多盡忠職守的法官。

再來是民眾企圖以群眾力量影響判決,先不論那些引發爭議的罪犯是否罪該萬死,法律是用來「避免人民違法」,而不是用來懲罰違法的人,所以普羅大眾這種用嚴刑峻罰來懲罰犯人的想法基本上就是錯的,再來如果每個法官都害怕輿論壓力而對每個犯人處以重刑,那怎麼說的過去,像是「嫌豬手事件簿」中一般,那司法最重要的「公平」就已淪喪。

最後是關於刑罰內容部份,一直有民眾認為他們認知的罪行判的太輕、簡直是縱容罪犯等等,首先,我要說,中國自古就有死刑,手段還是各式各樣極為殘忍,但每個時代還不是有人犯下滔天大罪?至今還是有冷血殺手,且犯案時還未成年,過去的人反死刑是因為有許多刑求造成的冤獄,在這年代,不敢說沒有,但一定相對少很多,而現在人反死刑是因為,死刑既然對預防犯罪的發生沒有太多作用,而且因為社會進步及教育普及,死刑其實早已不適用於臺灣的社會,那何必去使用這沒什麼效率的方法,而且身為凡人的我們憑什麼自居上帝去剝奪一個人的生命?何況台灣自居為已開發國家,但是確是和日本一樣仍有死刑且仍在執行的國家,而大多數已開發國家多已廢除死刑或停止使用死刑,難道我們要說他們的社會沒有繁榮安定嗎?

我們該做的不是對已經犯下罪行的犯人做多嚴厲的懲法,而是全力去避免這些罪惡的發生,畢竟重刑或極刑也無法挽回被害者的傷痛,每年都有罪犯因性侵害之類案件入獄,其中不免有重刑的,但類似案件確仍層出不窮,那就是要換個方法來處理這項問題,而不是在同樣的錯誤上跳針,這樣跳針跳一百年唱片也是不會往下播。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山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這個主題現在已關閉,不能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