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文章9909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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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件日期: 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8 日

流水號: 99092701

速別: 普通件

檢舉時間: 99/09/27

檢舉原因:

挑釁

檢舉原文:

不知道在吵些什麼...

也許可以先搞清楚什麼是構成要件再來繼續吵?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practice/news/cm079.shtml

(抱歉,貼補習班的東西,但我只找得到這個寫得比較好,不介意的再點)

要是什麼法律都貼法條造字翻,那以後大家都用yahoo字典學法律了0_o

於私方面,個人覺得教師若是因為學生的流言蜚語,而揚言對16、17歲的學生提告

似乎有失教師之身分。(並不針對特定人,而是針對全國所有教師)

如果我沒記錯,花之飛鳥好像正是公民老師,所以,無論如何謝謝你的連結,但我相信,能進建中的老師,就算行為舉止再怎麼受爭議,學術上是不會有大問題的

真的,講過很多次了,像我一樣持這種論調的人真的不是在排外,來者是客,我們也不願意把您"請"走啊!但是好歹爬個文嘛!搞清楚狀況是會花你幾分鐘嗎,親愛的大律師?

負責版主:

受理結果:

該版有版主,轉交該版主受理。

論壇法務管理員 Zzz維尼 9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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