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咩咩~ 11 發表於 September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4, 2010 受件日期: 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5 日流水號: 99092502速別: 普通件檢舉時間: 99/09/23檢舉原因:版規應該是可遭全體深藍會員評論,反映並加以更感的,但版主卻直接刪除違章並且發表挑釁之回復,似乎不太適任擔任版主。+挑釁文章如下米斯特喬治 此資訊已被 芥‧求瑕 刪除。 原因: 版規主題請勿提出無重要性及必要性之發言,另,不解版規所言請洽貴國文老師。檢舉原文:由於引用版規,內文過長,笑話版版規內文省略負責版主:芥‧求瑕 , 阿葡受理結果:1. 經還原被刪除的原文,該會員所打的文章的確是版主提到的"無重要性及必要性之發言",由於無評論版規的方向,故版主刪除該文所屬恰當。2. 發表挑釁刪除理由部份,由於這是版主的管理風格和方式,如有管理上不妥之處,會以PM警告去請版主更改這種管理方式,另外 警告部份已和 檢字第008號 一起合併警告。論壇法務管理員 羊咩咩~ 99/09/25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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