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讀書心得的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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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候在場各位

今天一條法令訂立後,要如何施行必須要有法令的解釋才有辦法施行之。我們來看看今天我們討論的讀書心得:

讀書心得的實施是依照中學生網站上公佈的: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跨校網路讀書會讀書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依照上面的規定第三條,實施對象為: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所有學生。因為沒有更詳細的解釋,我們不能確定這一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所有學生。』是指怎麼樣。因此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做推論。

今天在學校內,被要求撰寫「讀書心得」者為『高一以及高二的學生』。而誠如上段所提到的,那條規定要求的是『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所有學生』,為什麼只有高一高二的學生要寫呢。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它所謂的實施對象意思應該是只:『有資格參加這一樣活動的是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所有學生』而非所有中學生都必須要做。

這樣說可能有點難懂,我們舉個例子,今天規定限制級的電影只有18歲以上的人才可以觀賞,這意味這你要18歲以上才可觀看這部限制級的電影,而非18歲以上的都要看這一部限制級電影。

今天這樣的規定代表著的是,你要參加讀書心得寫作比賽你必須是高中生!而非你是高中生你就要參加讀書心得寫作比賽。

而今天我們看到的在嘉義高中的現況是這樣的,高一以及高二的學生被要求『強制』參加這一個活動,而且要是不去實行會被處以『小過以及週輔』。

今天這樣一個強制的行為已經很明顯的侵害到了憲法第22條「(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我們看到的是校方以一個挾迫的手段要求學生去進行一項並非有正當依據的活動。

更何況依照一個基本的經濟學方面的常識,在一個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去將資源做一個最有效的分配來滿足我們的慾望本來就是應該的。

今天在一個大家時間都有限的情況下如何將時間做分配以達到最大的滿足本來就是一個重要的課題。而我們看到的情況是這樣的,校方強制的要求我們去進行這樣的一個非強制性的活動,不管這樣活動它所佔據的時間是一秒鍾或是一天,這樣的時間就是花去了。而這筆花去的時間所造成的是你本來預定要達成的目標沒有辦法去進行,不管它是讀書、打球、把妹、看學姐還是……。它就是被佔據了。而這就使得我們本來所要做的活動無法完成。

因此基於以上的論述提出的解決之道應該是將讀書心得報告回復為它本來該有的:『自由參加』。而校方所扮演的角色則是推廣這樣一個活動,而非為原本強制恫嚇學生的角色。且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的是,認為撰寫讀書心得報告有助益的同學並沒有改變的是,它們仍可以參加這樣的比賽,不論是為了獎項,增加作文實力。而沒有意願的同學不會因為參加這樣活動剝奪去它們本來所可以自由進行運用的時間,更不必擔心遭受惡法的迫害。最重要的是,這樣活動本身的強制性就是不合理的,本來這樣的強制行為就是侵權的,本來就應當要被廢止。

基於以上種種,讀書心得應該要改為自由參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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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超累的.....把上面那篇po出來前幾秒

又發現了另一個這樣活動的問題

只是我已經趴了.....沒力修了

下次有空再做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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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months later...

贊同自由參加+1

畢竟,寫心得真的是需要花時間..

並不是單純的字數,還需要去看那本書,想出心得,再把心得化成字..

單純的感覺這真的很麻煩..

至於自由參加會沒啥人寫..

我想這也是學校之所以會強制參加的原因吧..(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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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東西存在學校那麼久了

表示學校高層也是支持的吧?

我個人認為啦…

雖然我也覺得很煩

但是多寫畢竟還是會有幫助呀

不然以後大考豈不完蛋?

平時的訓練是有助益的

話說 那些目前嘉中比不起的明星學校

他們也是藉由平時穩固的訓練

才會那麼強啊

有時候自己不喜歡的事物 不見得是不好

拐的彎換個角度體會看看 真的是有益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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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weeks later...
  • 1 year later...

嘉中每次段考都有考作文,

就我的感覺來說,

實力真的沒有因此而增強,

反而更弱。

如果把段考的作文改成在課堂上寫,

同樣有時間限制和壓力 ;

加上帶回家做,

最後高三的大考在加考作文,

我想這樣應該會比較有效吧!

純粹回應之前所提到作文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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