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咩咩~ 11 發表於 September 8,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8, 2010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99年 9 月 9 日發文字號: 深藍法字第J119號速別: 普通件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主旨:會員 黑山犬 違規-法務處分公告說明:1.會員 黑山犬 違反總則 13-9 13-109.嚴禁筆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歧視它校、挑起族群與學校對立之情事(再犯)。10.嚴禁發表含有不雅內容之文章。 因文章:http://www.student.tw/db/member.php?u=87978&tab=visitor_messaging&vmid=64851#vmessage64851http://www.student.tw/db/member.php?u=87978&tab=visitor_messaging&vmid=64861#vmessage648612.依總則共記點 11 點處分,因前次違規記點尚未過期,總共累計 16 點,連帶封鎖 30 日。論壇法務管理員 羊咩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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