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 Lin 10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10 (已編輯) 宗旨:為促進國立新竹高級中學社團蓬勃發展,加強社團間與對外溝通,學務處社團活動組與臺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嶺風竹中版合作,設立「班級暨社團討論區」,供本校所有存在之正、副社與班級無償申請使用。一、社團部份(一)成立辦法1.社團應為國立新竹高級中學現存之合法社團,且社團含幹部人數應大於25人(含),需有65%成員於論壇註冊帳號。2.社團版成立應以連署投票方式進行,並附上成立版區企劃書。3.社團應設正版主1名與副版主1名,維持版上秩序,並由版主做為連署案發起人。4.社團版以每學期為一個週期由版主依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考核通過者繼續留存,未通者則將所有文章與版區刪除。5.連署暨投票文章請於http://www.student.tw/db/forumdisplay.php?f=643發起。6.企劃書內容應涵蓋:社團名稱、社團幹部明細(姓名、電子郵件、深藍論壇帳號、即時通帳號等,任選其二以上繳交)、申請原因、規劃用途、(未完) 此內容已被編輯, September 4, 2010 ,由 Nick Lin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