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嶺風竹中版班級暨社團討論區成立與廢止辦法


Recommended Posts

宗旨:為促進國立新竹高級中學社團蓬勃發展,加強社團間與對外溝通,學務處社團活動組與臺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嶺風竹中版合作,設立「班級暨社團討論區」,供本校所有存在之正、副社與班級無償申請使用。

一、社團部份

(一)成立辦法

1.社團應為國立新竹高級中學現存之合法社團,且社團含幹部人數應大於25人(含),需有65%成員於論壇註冊帳號。

2.社團版成立應以連署投票方式進行,並附上成立版區企劃書。

3.社團應設正版主1名與副版主1名,維持版上秩序,並由版主做為連署案發起人。

4.社團版以每學期為一個週期由版主依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考核通過者繼續留存,未通者則將所有文章與版區刪除。

5.連署暨投票文章請於http://www.student.tw/db/forumdisplay.php?f=643發起。

6.企劃書內容應涵蓋:社團名稱、社團幹部明細(姓名、電子郵件、深藍論壇帳號、即時通帳號等,任選其二以上繳交)、申請原因、規劃用途、

(未完)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Nick Lin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