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哲學思考與討論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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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內文:哲學的思考及討論是嚴謹的。

嚴謹的思考及討論講求對於字詞理解的同一性(定義)及對於主張正確性的說明(論證)。

附錄:以「等價交換」為例子說明定義的重要性

內文:

在研究事物上,哲學是很龜毛的。

所謂龜毛,就是說哲學對於思考的嚴謹度十分要求。

當一個人說出自己經過思考後建立的主張,他也必須能夠一併解釋清楚,這個主張是如何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一般認可其為真的命題)上。不但要解釋,而且還得以參與討論的其他人看得懂的方法來解釋。

於是,在很多情況之下,就連自己覺得極其簡單的語句,都必須加以解釋與定義,更不用說是那些在主張(或討論)中重要的概念了。

一場討論中,並不是任何一個符合中文文法的句子都能讓人看得懂。

就算我說的某一個句子是你看得懂的,也不保證我們對這兩個句子的理解是相同或者幾乎相同的。如果討論的兩個人對於討論中出現的重要字詞的理解不一樣,那麼很可能這兩個人根本沒有討論到東西。對字詞下定義,是為了確定在討論一個主題時,雙方對於重要的字詞的理解盡可能地相近(在無法保證相同的情況下)。

而在定義了重要的字詞之後(讓大家了解我對於這些字詞的理解),我還必須向大家解釋,為什麼我的主張是正確的或合理的。

這個步驟相當重要。因為在哲學的研究上,一個主張有價值的地方,常常不是這個主張主張了些什麼,而是這個主張的支持者基於什麼理由主張這個主張。當支持者說明了自己的理由以及為什麼這個理由可以用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就算主張最後被證明是錯誤的,大家也已經在找到主張和理由之間的漏洞的過程中,有所收獲。

說明自己的理由以及為什麼這個理由可以用來支持自己的主張的過程,就叫做論證。

在一場討論中,並不是任何一個附有清楚的解釋及定義的主張都是有用的。

一個有用的主張,必須讓參與討論的人有所收穫,換句話說,必須經過論證。

一個好的論證,可以清楚地說明,為什麼從大家都可以認可的前提ABC,可以不違反邏輯地導出論者的主張D。

一個經過論證而提出的主張,不管結局是好是壞,都可以使其他人從論證的內容或是推翻論證的過程中學習到一些東西。而這是僅僅說明了自己的立場的斷言所做不到的。

附錄:

哲學板的「有哲理的話...大家感覺如何?」討論串裡對於等價交換的討論相當熱烈,不過幾乎沒有人曾經企圖建立定義或者論證,使得討論各說各話沒有交集。

(在哲學版中大家普遍不重視用詞的定義及論證,「有哲理的話...大家感覺如何?」這個討論串並不是特例,只是湊巧拿來做例子而已。)

以下以「等價交換」為例,解釋定義和論證的形式。

等價交換,這個詞在討論中無疑是中心的關鍵詞,不過他非常含糊,在仔細思考之後,我們可以發現它至少有幾組內涵。

定義甲

A用X跟B交換Y是等價交換,若且唯若對A來說X和Y的價值相同,而且對B來說X和Y的價值相同。

這是一種理解「等價交換」的方式,可是我們可以發現,在定義甲裡,還有一個可能造成雙方不同理解的詞,就是「價值相同」

於是,我必須再為「價值相同」下定義讓大家知道說,我提到的「價值相同」是什麼意思。當然事實上我想下什麼怪定義都行,不過我最好想 一個比較合理一點的,例如下面這個

定義乙

對A來說X和Y的價值相同,若且唯若當A要在X和Y之間做出選擇時,A對X和Y有相同強度的渴求(就是說,選哪一個都沒差)。

定義乙看似合理,不過當我們仔細思考之後,會發現他其實有點奇怪。

根據定義乙,當A對X和Y有同樣強度的渴求時,X和Y對A來說是價值相同的。也就是說,當A用X跟B交換Y是等價交換時,A對X和Y有相同強度的渴求;而B對X和Y也有相同強度的渴求。

這裡問題來了。

如果X和Y帶給A相同強度的渴求,A對X或Y中的一個的渴望並不會勝過另一個,也就是說,A根本沒有理由用X跟B交換Y。除非有其他的因素導致這個交換可以對A產生多於利益(例如B說如果你跟我換我就親你一下,而且B是王心凌),不過這樣的情況並不符合等價交換的初衷。

於是我們知道,定義乙和定義甲的組合會帶來奇怪的理論後果,以致於根本不可能有人有動機做出這樣的交換(事實上,我們剛剛做出來的東西正是反對定義甲和定義乙的論證)。

於是我們可以考慮其他的定義,例如

定義丙

A用X跟B交換Y是等價交換,若且唯若X和Y的價值相同。

在這裡,價值相同一樣必須再次定義

我們可以選擇

定義丁

X和Y的價值相同,若且唯若X和Y必須付出相同的心力來獲得

或者

定義戊

X和Y的價值相同,若且唯若X和Y在公眾市場上可以換取到相同的東西

等等…不同的定義可能產生不同的效果,不同的優缺點。

事實上,在經過仔細的思考,我們可能會發現我們找不到任何對於等價交換的適當詮釋,可以用來解釋世界上所有的交換行為,或者我們甚至可能發現,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交易的行為符合我們想像中的等價交換。

不過這並不是本文的重點。

本文的重點在於,

同學,

定義多麼地好用,論證多麼地好用。

請細心地討論哲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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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支持白鹿兄這樣的觀點 , 同樣的概念若從法釋義學來解釋 , 便是先定義 , 然後建構理論基礎的原則 , 接著充實理論主體 , 以便形成整體的價值體系 , 最後將其置於一個公開討論的場域下 , 經由公眾的討論批評後 , 再將可能的缺誤或矛盾加以修正 , 慢慢地達到一種大多數人(普遍性)所認可與信賴的狀態 , 這樣反覆交替地 , 不斷提出問題 , 被質疑 , 之後修正 , 再提出的過程 , 就是一種論證 .

簡言之 , 定義 -> 原則 ->理論 ->體系 -> 被質疑 -> 修正 = 論證 , 大概是這樣子 .

不過在深藍論壇之下(高中生為主) , 倘若嚴格的如此要求 , 似乎與一般人的認知有所差異 , 因此應該稍微放寬 , 而對於某種言論所提出的內容 , 其價值的高低 , 盡量依著更多的言論來調節 , 以免造成寒蟬效果(Chilling effect) ; 且也很難期待大多數人具有體系性的抽象思考能力(抱歉 , 我不是在貶低大家 , 只是因為大學教育與高中教育的目標的確有落差) , 不過 , 我想還是應該向著這樣的思維方向(如白鹿兄所言)來前進 , 我們應該也必須知道有著這樣的上位概念在那邊等著大家去接近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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