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間接民主制度之迷思 , 從憲法上之參政權以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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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治參與最大的迷思就是一般人的認知上認為政治是遙不可及 , 認為政府政策決策的形成只須交由具備民意基礎的專家即可 , 這樣的概念在原本間接民主政治的實踐過程中的確是相當具有效力的 , 然而假若我們跳離理論上的闡釋 , 回歸到現實的政治運作之下 , 可就並非完全符合理念的訴求了 .

人民擁有參與政治的權利 , 其規範基礎是直接受到憲法第17條特別基本權利的保障 , 從憲法上之規定的文義解釋來看 , 只說明了人民享有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等四種之參政權 , 然而探究憲法之價值精神以觀 , 前述四種權利亦即是為了保障人民參與政治的權利 .

換言之 , 從憲法意旨以觀 , 人民是享有個別(每一個公民)及主觀上的公法權利 , 能夠直接援引憲法第17條之參政權來作為參與政治的依據 , 而這即是每個公民所享有之參與政治權利的真正目的 .

然而之所以一般人總會陷入一種政治隔閡 , 甚至是認為無法享有直接的參與政治之權利 , 從現實的政治作用來看 , 實受到間接民主制度的誤導 , 認為人民本身不具有直接參與政治決策的權利 , 而必須藉由中間的媒介(即所謂的政治人物或者專業人士)方能行使參政的權利 .

因此所注重的核心問題便成了如何使得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模糊區塊建構起合法合理的基礎 , 然而這樣卻往往會忽略了真正所賦予權力內涵的應是人民自己本身 .

不管怎麼去解釋模糊區塊的合法性與正當性 , 依然是必須回歸到每個人民本身對於權利內涵的瞭解與作用 , 人民必須深刻地了解憲法上所賦予之參政權的意義與內涵價值 , 如此民主政治才能發揮其真正之目的 , 倘若人民自身對於政治感到冷漠 , 進而扭曲了參政權之真正意旨 , 這麼一來即便再發展出更嚴格的規範制度來審查政治現實上運作之失當 , 似乎也無法切入核心來解決問題 .

自由民主政治的最大迫害就是人民自身的冷漠 .

人民對政治冷漠 , 於是乎 , 政治也冷漠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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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觀察,個人行使參政權(也就是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在各種體制與過程之中,多半可以感受出來人民參與政治是「個人意見」的集合(像投票就是很明顯的例子,大家不是透過討論,而是在受到個人隱私的保護下,在狹小的投票區,投下所謂的神聖的一票),而整體的政治運作多半是透過代議政治來執行,人民除了透過投票來制裁政治人物,沒有什麼能力可以更深入地參與政治,或許我們可以討論審議式民主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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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參政權之積極的作用 , 應該由兩方面著手 , 一是強化人民對於參政權之內涵價值的認知 , 二是落實言論自由的保障 .

一. 強化人民對於參政權之內涵價值的認知

原本代議制度之下 , 由人民集體所委託權力之人 , 在獲得合法性以及合理性地位的前後 , 應受到所謂理性人民的期待以及監督 , 因此參選者必須提出具體的政治決策來說服人民使之交付權力 , 反之 , 人民即是站在一種監督的地位來審查參選者是否能(有)達到期望 .

然而在現實的政治運作之下 , 可以很清楚的發現人民對於本身權利之來源 , 政治政策之形成 , 權力委託之內涵等的瞭解其實相當模湖 , 因此無法適當地發揮監督者的地位 , 從此而觀 , 強化人民對於公民權利內涵的認知應該是當前所應努力的目標 .

二. 落實言論自由的保障

最有效者便是藉由言論來針對政治決策提供資料意見以及批評 , 經由更多的言論來達到追求理念的目的 .

因此在美國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其所受到重視的程度 , 往往高出其他的基本權利 , 即是因為自由的發表言論實具有追求民主正當程序的功能 .

為了提倡公民積極參與政治決策的形成 , 首先即須落實言論自由的保障 , 是故在美國對於言論自由在政治政策的評論中 , 幾乎是一種絕對性的保障 , 即使是以諷刺 純粹批評 人身攻擊等亦受到憲法之保障 , 其背後之目的不外乎"促進言論自由的方式 , 不是強迫的沉默 , 而是更多的言論" .

經由客觀之言論市場來調節各種言論 , 使得人民能夠暢所欲言 , 最後藉由言論自由之保障讓人民處在一個能夠合適地積極行使監督政治權利的環境 , 方能賦予參政權一種實質的價值內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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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能在什麼樣的場合來監督呢?報章雜誌上許多人說破了嘴依舊是沒有發揮到直接的效果,而且在這樣的模式下大多是各說各話,很拿達成交流甚至是妥協,我們沒有一個適當的可以發揮言論自由的空間,似乎還是需要導向審議式公民會議呢?

PS:如果你覺得不錯的話,可以用看看全形標點符號,在微軟新注音的模式下,按鍵盤上的「Ctrl+Alt+,」,螢幕就可以出現注音符號小鍵盤(全形的),它剛好也對應到鍵盤上,所以可以直接按鍵盤來選,還不錯用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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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言論自由的監督 , 首先應該先釐清的概念 .

權利與義務的關係 , 有權利即有義務 , 人民享有各種權利 , 亦即須負擔義務 , 而此便是一種權利的拘束力 , 稱為基本權利的限制 , 因此有權利即須有所限制 , 在建構基本權利之保障範圍的同時 , 亦必須考量其所應受到限制的程度 , 而所謂的監督即是限制手段的一種 .

言論自由的監督 , 基於其核心價值的意涵 , 原則上應該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如前述美國的例子) , 然而有權利亦須有所限制 , 才不會導致價值失衡的現象 , 一般建構言論自由的限制範圍 , 主要是從言論市場機制與價值衝突之權衡來發展 .

一. 言論市場機制

誠如前述 , "促進言論自由的方式 , 不是強迫的沉默 , 而是更多的言論" , 因此將各種言論置於公開的言論市場之中 , 交由言論市場之機制來篩選高低價值的言論 .

然而言論市場本身是否全然客觀且具有正當的機制 , 不無商榷之虞 .

從言論自由的價值功能以觀 , 具有所謂的防禦權功能 , 指防止國家一切干預言論自由發表的行為 , 又稱為消極權 .

然而僅僅防禦的功能仍無法彌補言論市場機制可能發生的缺失 , 因此近代以來受到社會福利思想的影響下 , 基本權利的功能逐漸發展出一種積極的功能 , 稱之為程序與組織保障請求權, 指國家負有提供一定組織與程序來保障基本權利能夠落實的合適環境 .

從此以觀 , 即可課與國家必需提供一定組織與程序來保障言論自由的具體落實 .

比方說 , 人民擁有學術自由 , 但若無一個能夠合適落實學術自由權利的環境 , 那麼即使要求國家不應該干預學術自由(防禦權) , 也已經毫無意義 , 因此必須進而要求國家建立完善的大學自治制度(程序與組織保障請求權)方能保障學術自由的具體落實 .

同樣的反觀言論自由 , 這當然可包含言論市場機制 , 因此國家有義務維持一個合理公正的言論市場 , 始其發揮言論篩選的機制 .

二 , 價值衝突之權衡

另一種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 , 則是來自於其他的基本權利 , 亦即當行使言論自由權利的同時 , 有可能侵害了另一個在憲法上亦受保障的基本權利 .

最為典型的例子便是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衝突(註一) , 一個言論的發表有可能侵害了另一個人的名譽權 , 因此兩者之間所造成的價值衝突 , 必須進一步地加以權衡 , 有可能是名譽權讓步 , 亦有可能是言論自由讓步 , 此時對於言論自由來講即是一種限制的效力 , 甚而產生監督規制的效果 .

註一. 所謂典型是因為涉及了刑法之誹謗罪除罪化的爭議 , 雖大法官已作出釋字第509號解釋而認為誹謗罪並無違憲 , 然而爭議直至現今仍未終結 , 而在美國近來 , 對於言論自由之絕對保障 , 亦有所動搖 , 而漸漸依照言論價值的高低進行不同的審查標準 , 因此低價值的言論亦有可能排除於言論自由的絕對保障之外 , 稱為絕對保障之相對化 .

標點符號阿 , 其實我是知道拉 , 只是已經用習慣這樣的方式 , 所以就順其自然拉 , 對了你的問題都很切入核心議題 , 讓小弟很有抒發已見的機會 , 不過不知道有無解答你的疑惑 ? 言論阿 , 自由阿 , 多少人為了它而瘋狂 , 不過經由言論交替的過程 , 至少讓我們能夠窺知其容貌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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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看您的文章就像在讀論文,我想這是大家無法融入討論的原因之一(這裡的高中生會研究論文的人算是少數,更不用說對論文體裁的資訊接受度更是缺乏),當然這不是批評您的意思,只是在敘述大家閱讀能力的問題。:P

我想就幾個點先切入,首先是言論市場的機制,是否讓人民可以充分瞭解議題的全面性?或者退一步說,既然我們的目的是為了讓人民做出決策(任何形式,甚至只是價值上的選擇),那我們是否有充足的資訊或是討論空間可以讓人民來判斷?

有幾個方向可以想像,當大家在讀報紙,可以見到,有政治熱誠或是關心國家社會新聞的人,通常只會買某一種報紙,可能是泛綠的人買自由時報,也可能是泛藍買聯合報,當然也有人以中間立場自居,選擇買中國時報;兩種極端的人互相無法接受到另一方的資訊,而所謂中間立場,或許只是兩邊討好,甚至是以「第三路線」的思維來評論,這也不無可能,重點是,不管是哪一種,都無法得到「全面」的資訊。當然,還有為數眾多,不關心社會、政治的大有人在,原因在於三循環(註一)以及沒有「誘因」來引導人民去從事我們心目中所認為理想公民應該做的行為(每個人的意見,不管是民意調查或是選舉投票,都只是為數眾多的選民中的一小部分,影響力微乎其微,為什麼我要花精力、時間去瞭解公共事務或不同候選人的政治立場?)。同樣地,與同儕間互相討論也有其侷限性,這就更複雜,包含到所學的領域同質性、個人背景經驗、溝通限於閒聊,而不是真正想解決問題的討論等等。

那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說:「那只要有全面性的資訊就好了嗎?」

這個問題我無法充分詮釋,我也無法想像全面性資訊要如何達成,就算達成了,接下來還是得解決冷感者,以及人民是否具有一定的思維能力可以單靠單方面的資訊(指「純接收」,而非「討論」),即可判斷問題進而決策。

所以我才會提出以審議式民主的觀念,來促使人民充分討論各種公共領域的議題,現在的代議式只是在匯集各種單一意見,而非讓發表意見的人民互相討論(最理想也只是接受到全面的訊息,而不能以討論的方式更加深入問題的核心),審議式民主的確可以解決部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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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所謂的三循環是我個人觀察的現象。「第一循環」是指熱衷於政治的人們,不僅立場壁壘分明,並且過於盲目支持。當然,政治人物本身的對立也算是此惡性循環的一部分;而「第二循環」是指對政治厭惡(而厭惡的原因是第一循環所造成),對「排斥政治」的熱情完全不輸給熱衷於政治的人們,到處宣揚政治的險惡。「第三循環」,就是指接受到厭惡政治的人們所傳遞的觀念,或是看到第一循環那種政治現象,進而對現實政治失望所導致的「政治冷感」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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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市場的機制,是否讓人民可以充分瞭解議題的全面性?"" , ""那只要有全面性的資訊就好了嗎?""

關於您所提的例子 , 其實首重的問題 , 便是強化人民對於公民權利之內涵價值的認知 , 如此一來我們才能瞭解 , 政治的形成不是一言堂 , 資訊的接收更非自我拘束地只要求某領域的訊息 .

這就好比人之學習一般 , 學習是永無止境的 , 一個真正瞭解學習意義與生命價值的人 , 是不可能畫地自限地將自己拘束在一個框架裡頭 , 甚至排斥外來的資訊 , 瞭解學習的意義 , 我們就知道必須有更多的言論來傳達訊息 , 幫助我們學習真理 ; 瞭解生命的價值 , 方能建構起完整的價值體系 , 而在自論市場的廣大訊息中(浩瀚知識裡) , 運用價值判斷來吸取或篩選資訊 , 然後再藉由言論市場將自己的價值理念傳佈出去 .

因此強調言論交替的重要性 , 不外是在言論市場中我們可以達到一種求知的過程 , 而在接收與傳佈的連續反饋中發掘真相 .

言論市場所提供的是一種機制 , 一種制度 , 使我們能夠藉此來表達意見與接收意見 , 然而一切制度終究必須回歸到個人來作檢驗 , 是故強化每個人對於公民權利之價值內涵的認知 , 即是解決言論市場之缺失的重要課題 .

而關於審議式民主 , 與代議式民主相較之下 , 似乎能夠提供人民一種合適的討論空間 , 在希臘城邦政治的特色 , 即是一種審議式的民主(五百人會議) , 然而在現今實際的政治運作之下 , 國家的人數龐大 , 因而很難讓所有的公民都能夠在第一時間內參與政治決策的形成 , 其實這也是完全落實直接民主之困難處 , 因此要以審議式民主讓每個公民都能夠在政治決策與形成的過程中完全參與 , 是有難度的 , 最多也就如城邦政治的五百人會議一般 , 由五百人代表整體的城邦 , 然而這麼一來幾乎和代議制民主相差無幾 .

最後關於代議制民主 , 其內涵價值即是為了彌補直接民主之困難的缺失 , 而經由如同契約的方式 , 將眾人的權力委託予受其信賴與監督的少數人 , 而由這些受妥託者來行使全體公民政治的權利(同時也受到妥託者的監督限制 , 然而這卻是當今普遍人們所缺乏的認知) , 至於行使的內涵其實回過頭來講 , 就是一種審議式民主的精神 , 因此在代議制民主取的是其作用上的方式 , 而在審議式民主取得是作用上的精神 , 而精神價值當然是比手段方式來得重要 , 因此在上述方才如此強調必須強化每個人之公民權利的認知 , 如此才能真正的落實民主政治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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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荼毒 , 發現自己每次寫文章時 , 總會不由自主的嚴肅起來 , 而平常看的書不外是與法學相關的 , 所以架構上總會恨自然的模仿 , 如果把段落拆開 , 更分散一些 , 應該會比較容易閱讀吧 .

閱讀的能力確實是需要經由讀書才能夠培養的 , 就好像知識是由閱讀積累而成的一般 , 學習的過程 , 我想不外乎是循序漸進 , 從基本的原理原則開始 , 逐步積累 , 然後慢慢串聯成論理規範的架構 , 最後形成一個整體的價值體系 , 人活在現實世界中 , 所碰觸的具體事物 , 所產生的各種問題 , 藉由學習而形成一種抽象的精神 , 最後在以此精神回歸到具體的世界中 , 重新來檢查 , 我想這就是追求真理的過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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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翔宇 發表

[b而關於審議式民主 , 與代議式民主相較之下 , 似乎能夠提供人民一種合適的討論空間 , 在希臘城邦政治的特色 , 即是一種審議式的民主(五百人會議) , 然而在現今實際的政治運作之下 , 國家的人數龐大 , 因而很難讓所有的公民都能夠在第一時間內參與政治決策的形成 , 其實這也是完全落實直接民主之困難處 , 因此要以審議式民主讓每個公民都能夠在政治決策與形成的過程中完全參與 , 是有難度的 , 最多也就如城邦政治的五百人會議一般 , 由五百人代表整體的城邦 , 然而這麼一來幾乎和代議制民主相差無幾 .

就我所知,台灣的審議式民主是走向與代議式共存的模式,但推廣上還不成熟,而且也是近兩年來的東西,未來發展是地方性審議為重(特別是社區性議題),許多議題影響的並非全體人民,更何況審議本身即是由各類代表來討論(並不是所有人,這是為了防止言論傾斜某方),這是優點也是缺點,不過或許可以在增加輔助的機制(比如在會前先讓同類意見或相同立場的人舉行會前會,討論正式會議中的提案或方向)。

我想審議只是種過程與手段,真正價值還是在於討論過後的「妥協」,「妥協」的意涵並不是一般民意或是代議式民主可以達成的,而「妥協」的價值在於「少數」的聲音會被重視,甚至是當多數決決議後,少數人反對的意見也會被「解決」,這只有審議式民主才有可能發展出來的結果,因為妥協必須建立在充分的討論上才能達成。

另外,如何強化人民對於公民權利之內涵價值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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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DUST 發表 我想審議只是種過程與手段,真正價值還是在於討論過後的「妥協」,「妥協」的意涵並不是一般民意或是代議式民主可以達成的,而「妥協」的價值在於「少數」的聲音會被重視,甚至是當多數決決議後,少數人反對的意見也會被「解決」,這只有審議式民主才有可能發展出來的結果,因為妥協必須建立在充分的討論上才能達成。(論壇訊息:引文過長 恕刪)

嗯 , 這便是我所欲講的審議式民主的精神 .

如何強化人民對於公民權利之內涵價值的認知?教育 !

這就好比希臘城邦時期的柏拉圖在其理想國的建構當中 , 將人民分成金(哲學家皇帝) 銀 (衛士) 銅(生產階段)三個階級 , 而為了使人民在這個階級劃分之下能夠各安其份 , 且又促進階級的流動變化 , 其所強調的便是知識的追求 , 追求知識不是先天的 , 而是依靠後天的努力 , 亦即是教育 , 因此唯有透過教育才能使的人民獲得知識 , 而這樣的知識便是一種力量 , 才是權力的來源 .

小故事一則 , 柏拉圖的老師蘇格拉底 , 有一天和兩位具有相當職位的人士討論何謂正義 ,

A : 所謂的正義就是強者的權力 , 因為只有強者可以制定法律 ,

Socrates : 可是如果強者犯了錯呢 ?

B : 真正的強者是不會犯錯的 , 只有擁有知識者才是強者 , 知識是真實的 , 使人為強者的不是權力而是知識 .

這當中蘇格拉底以一種否證法 , 先肯定前提 , 然後提出疑問 , 而將前提導入矛盾之中 , 最後成為前提本身的矛盾 , 因此需要修正 , 一種高明的語言手法 , 而蘇格拉底亦僅用一具問句而將問題所隱藏的意義發掘出來 , 亦即知識=力量 .

柏拉圖則受到這樣的觀念影響 , 而在理想國中之論正義裡 , 認為所謂的正義 , 就是智慧 wisdom 勇氣 courage 節制 temperance三種德性的均衡 , 這三種德性則又代表了哲學家皇帝 衛士 生產階段 , 因此進一步認為必須以知識來管理國家(哲學家皇帝) , 而知識的獲取就是透過教育 .

從此來看 , 我們可以借用柏拉圖關於教育的理念 , 來作強化人民對於公民權利之內涵價值認知的方式 , 換言之 , 即國家(立法 行政 司法)的運作 , 必須重視人民對於公民權利的認識 , 而透過教育來強化一般人民對於此較於弱勢地位的劣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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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這幾天與Dust兄討論所發表的文章 , 集結歸納整理後 , 修正些許地方 , 加上註解與參考文獻 , 作了一篇小小的論文 , 重新再開一個主題 , 因此若有興趣得到您的青睞閱讀 ,還請不吝嗇指點與批評 , 最後 , 可要感謝Dust兄 , 若非你的問題給了我激發思考的動力 , 應該不會有此文的產生 , 總之很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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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是要我用全形 , 我偏不要 . 哼 ~

至於教育 , 這方面我所涉獵的範疇很有限 , 不過大致上 , 我想應該是透過公民教育 .

國中與高中都有公民課 , 但一般在升學主義之下 , 非主流的科目 , 往往會被邊緣化 , 遭致忽略 , 這在高中國中 , 甚至現今的小學都有這樣的現象 .

所以 , 教育的理念 , 應該要包含教導學生瞭解近代公民權利的起源與發展 , 當然這方面的東西較為抽象 , 然而一般在台灣升學主義的那種填鴨式教育下 , 學生最為缺乏的便是抽象思考的能力 , 這可以從考試的制度就可以清楚發現 .

當我們問法國大革命時 , 大多數人的回答可能就只有1789年而已 , 對於它的發展延革與意義卻是一知半解 , 學生缺乏一種"為什麼"的精神 , 而老師更缺乏"傳道"的精神 , 這我想是現今教育應該重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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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科目遭受邊緣化的命運, 是因為現今升學制度中仍存在由考試主導的趨勢, 這是中國近一千五百年來傳統的結果, 公民道德這類的意識與自決, 不是可以以課本灌輸就可以培養成的 (如果可以那現在怎麼還有罪犯? ), 必須實踐在生活中, 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父母的身教(家庭教育 ), 但是非常不幸地, 我們的上一代雖然傳承了許多良好習性, 卻同時也承接了一些自古存在的陋習, 雖然不會是非不分, 但是難免會做出一些脫序的舉動, 有些父母是因為工作實在太忙, 無法管教, 托付給祖父母, 但是有時祖父母也狠不下心來斥責, 或是沒有良好典範; 又或者是交付給安親班, 但是我相信大多數業者只是負責課業, 並不負責兒童內心的價值觀; 其他可能無人看管, 甚至是由外籍幫傭照顧, 這類兒童非但缺乏課業, 亦缺乏行為的指正, 原諒我這麼說: 外籍幫傭通常也沒有非常高的道德標準. 總之, 公民教育缺乏基礎, 人民成年後對於政治理所當然缺乏關心, 也會造成社會許多負擔 (貪污, 欠稅等 ), 無論是何種措施, 都需要教育良好的公民參與, 才可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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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岔一下

可否請兩位多多段行

使文章好讀些...

基本上看人文版的文章就夠耗腦力了

加又一大片密密麻麻的文字會讓人很難有繼續閱讀的動力@@

而且也傷眼睛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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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其實很有意思呢,只要花點時間去閱讀,我倒不覺得讀起來有什麼困難。

關於教育部份,

我一直在想,我們是不是還停留在第二波時代的「經濟取向」教育?

工業革命初期,義務教育的出現,主要是教導人民識字、技藝、基礎技能,以及基礎的法律與相關知識,好阻止人們犯罪。國家需要的是能夠奉公守法、按時納稅,且能夠守本分地工作的國民。

而今日考試主義之盛行,主要是為了篩選學生,但非主流科目就會被打壓。再者,如果一個學生,他沒有對特定的職業或科目產生興趣,那影響他選擇升學道路的必定是「經濟市場需求」,因此被視為能賺錢的科系,永遠是名額搶破頭。

倘若今天向長輩或者朋友,訴說自己真正想讀的事物,第一個回答恐怕會是:「這樣東西以後有出路嗎?」

那麼,從這個角度來看,非主流科目會被忽視也是必然。

個人愚見,大環境的教育制度若無法改變,那麼就應該增進學生「觸發」的機會。先從廣泛地閱讀下手,無論是書刊、雜誌、報導......要懂得去發現與思考問題,知識才會真正活起來。

對一些懷抱有理想或話語的學生,說「好好讀書,多餘的事情少管」這類的話,實在是非常殘酷,加以媒體的負面影響,長久下來自然會形成對政治權力的冷漠與厭惡。再來看看學校的公民課......從我親身的狀況來看,我高中的公民課功能實在不太完善......原本課堂數就少,又時常是因活動而借課的對象,問了許多人,幾乎都回答我「公民課都沒幹嘛,老師也只教一點點而已。」我好像沒碰過一個國高中師長,會對學生解說,實際上該如何正確使用公民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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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的健全 , 來傳輸人民具有完整公民政治權利的認知 , 的確除了學校教育外 , 家庭教育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 家長以及長輩們所灌輸之讀書至上的概念(指的是學校的書 , 指的是升學必須的書) , 原本的出發點應該是良善的 , 然而在欠缺獨立判斷能力的學生上 , 往往卻會造成學習目的的迷失現象 .

廣泛的閱讀 , 我也認為的確有培養獨立判斷能力的功能 , 藉由吸收不同作者的人生觀點 , 碰觸到各類型的價值體系 , 如此一來很容易可以激發出閱讀人本身的一種深層思考 , 慢慢產生一種將外在訊息內化成個人價值一部分的作用 , 這種過程似乎與教育理念以及強化人民公民權利內涵認知無所關聯 , 但其實這卻是一種最上位的概念 , 換言之 , 建立起具有獨立判斷思考的能力 , 才有辦法接近教育的真正理念 , 方能進一步強化人民對於公民權利的內涵認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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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爆竹 發表

打岔一下

可否請兩位多多段行

使文章好讀些...

基本上看人文版的文章就夠耗腦力了

加又一大片密密麻麻的文字會讓人很難有繼續閱讀的動力@@

而且也傷眼睛

好嗎?...

我把文章都在一一分段了 , 在發表文章的時候完全忘了必須加以分段 , 才能讓大家更方便地清楚閱讀 , 謝謝你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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