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向,那藍天 10 發表於 August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9, 2010 (已編輯) 前幾天看到"處罰性賠款"這幾個字這是什麼啊??? 此內容已被編輯, September 29, 2010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衫風華 10 發表於 August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9, 2010 在回答問題之前 必須知道的是你是在哪看到這詞的呀?最好附上前後文會比較好簡單講這詞通常是在契約中會出現 常見的有違約金或是訂金之類的狀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飛向,那藍天 10 發表於 August 9,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9, 2010 學校老師不經意提到的她好像說是歐美國家常有的一種處罰方式她舉例豐田汽車的瑕疵在美國有造成民眾的傷亡而美國當局就處罰豐田一筆不小的數目她說這種賠款稱作"處罰性賠款"我想問的是這在台灣是否有法律明文的規定若沒有為什麼台灣沒有呢?^^感謝藍衫風華的指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衫風華 10 發表於 August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9, 2010 原來你指的是這種"懲罰性賠款"總覺得這種懲罰性賠款在台灣比較常出現在行政法中吧(畢竟是政府對公司)民事方面的話在消保法第51條倒也是有懲罰性賠償金的規定可以參考一下以上是個人淺見如果有誤的話 還請指正一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offeeboy37 10 發表於 August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5, 2010 因為我們的法律主要是從德國日本繼受來的(日本也是抄德國的)德國是大陸法系大陸法系在民事部分,假如有生損害的話,是以"回復原狀"做為考量也就是希望藉此使社會秩序回復到未生損害前的狀況當無法回復原狀時才將損害量化成錢而美國的懲罰性賠款目的是讓人(自然人AND法人)在行為時更加的謹慎小心這是很簡單的小說明假如有人想再去研究的話...就自己去找資料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色月全蝕 10 發表於 October 1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2, 2010 因為我們的法律主要是從德國日本繼受來的(日本也是抄德國的)德國是大陸法系大陸法系在民事部分,假如有生損害的話,是以"回復原狀"做為考量也就是希望藉此使社會秩序回復到未生損害前的狀況當無法回復原狀時才將損害量化成錢而美國的懲罰性賠款目的是讓人(自然人AND法人)在行為時更加的謹慎小心這是很簡單的小說明假如有人想再去研究的話...就自己去找資料囉至於處罰性賠款還是在消保法裡有明確規定消保法51條(懲罰性賠償之請求):依本法提起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至於算不是是損害賠償?再問一下好了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品台朔 10 發表於 December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7, 2010 至於處罰性賠款還是在消保法裡有明確規定消保法51條(懲罰性賠償之請求):依本法提起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至於算不是是損害賠償?再問一下好了XD。我覺得既然是"懲罰性賠償"應該就不是損害賠償的意思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ingflyer 10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10 在法律上,所謂的求償是指依照相關單位出具的証明,經過換算得到的結果例如車禍導致你喪失工作能力三年,那麼根據你的學歷,該學歷應獲得的平均工資,乘上三年就是你應得的賠償,過度誇大法院通常不會准懲罰性賠償,就是指公司或是企業,她的行為依照法律所必須支付的金額遠低於其行為在道義上所必須負擔的責任,那麼在美國方面就可以提起這種訴訟例如我傾倒有毒廢棄物,按照前面所講的罰款和被害人求償可能只有一千萬,但是這種行為已經嚴重危害整個大自然以及人體安全,那麼就可以以團體的方式提起訴訟,藉由法官審判已超出合理範圍的賠償來懲罰這種不道德的行為但是通常會有但書,也就是在同樣的地區以同樣理由提起的訴訟只能一次,這在美國是很恐怖的,像是槍械販售,一但再某一州對某間公司對於該公司行為認可為部道德並且提起相關訴訟,那麼全美各州都可以對同類型的公司提起同樣的訴訟,這個代價通常為天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ingflyer 10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10 至於處罰性賠款還是在消保法裡有明確規定消保法51條(懲罰性賠償之請求):依本法提起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至於算不是是損害賠償?再問一下好了XD。這個和歐美的概念不同,這個概念比較貼近一般損失的損失賠償而歐美的概念是無上限也就是台灣方面是以企業造成你損失的三倍求償,而歐美則是以無上限方式針對企業部道德行為求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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