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平凡 10 發表於 August 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6, 2010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99年8月7日發文字號: 深藍帳字第D 0060 號速別: 普通件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主旨:建中千人斬 違反帳號非本人使用一案裁決公告說明:1.查 建中千人斬 於帳號註冊他人姓名非姓名本人使用,違反論壇總則第二章第3條第G項。帳號禁止以任何形式方式借予他人使用,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六條處分。2.經查證屬實,依法記予五十點違規點數,連帶永久封鎖處分。論壇法務管理員 Zzz維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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