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10 不知道為什麼明明知道自己是0號 卻還是很想當1號 XDD我一直逃避自己是0號的事實 不過還是認了 = ="因為有時候 自己看上的男生是可愛型的就會覺得被這種男生壓 很奇怪如果對方是比較高大 MAN型的才比較可以接受有沒有人也跟我一樣XDD 想當另一方?另外問一下小的正在減肥中 170cm 62-63公斤大概要瘦到多少比較好? 我想要平坦的小腹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6,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10 其實體重多少根本沒差重要是你外型的比例好不好不要很瘦又某些部位比例不好像是小腿過粗之類的我45公斤覺得小腿長的不是很漂亮= =不是過粗啦,我只是比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6,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10 我反而覺得什麼樣的人壓我都沒關係欸 XDDDDD 因為如果被我壓可能會骨折 (大錯) 我就很常被別人罵說不要坐他大腿 因為很痛 Orz PLCN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6,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10 我 176 / 58 耶...太瘦嘛?冏偷問一下小腹要怎麼瘦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6,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10 看狀況我覺得我是1/0皆可呢= =不過身高體重看起來像是0的料162.6/53.4呵呵感覺好小隻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6,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10 一遇到高的就變成0的= =.....這是怎麼回事那您身高...?不會200CM吧= =||我不分欸!我也170,現在瘦到57,但是我打算瘦到54or55吧...太瘦 在瘦下去還能看麼我 176 / 58 耶...太瘦嘛?冏偷問一下小腹要怎麼瘦XD?太瘦了啦!!!!!!!!!!!!!!!仰臥起坐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6,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10 唔....我169cm 49Kg怎麼辦= =根本太瘦有人能教我怎麼吃壯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6,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10 看狀況我覺得我是1/0皆可呢= =不過身高體重看起來像是0的料162.6/53.4呵呵感覺好小隻喔喔~~這太可愛囉話說~~0跟1是看身材喔不是看個性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7,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7, 2010 為什麼大家感覺都好纖細xd好棒!!!我樓主 170 想先瘦到60再決定要不要瘦到55左右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7,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7, 2010 我165/50.....因為沒經驗也沒交過b所以我只能就我可愛外貌自行我把歸類為0號XD((被巴不過好像會很痛@@比較喜歡別人溫暖的熊抱(太小隻被班上大隻佬抱過的後遺症=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7,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7, 2010 喔~~這太可愛囉話說~~0跟1是看身材喔不是看個性嗎0和1是看身材跟愛愛的時候角色狀態至於哥和第才是看個性(照顧與被照顧喔)(L)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7,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7, 2010 0和1是看身材跟愛愛的時候角色狀態至於哥和第才是看個性(照顧與被照顧喔)(L)樓上錯誤1 = 哥 = 攻0 = 弟 = 受都是在講床上攻守關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7,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7, 2010 樓上錯誤1 = 哥 = 攻0 = 弟 = 受都是在講床上攻守關係哪有= =a我現在身邊就站一個1號弟,如果照你這樣講那不分怎麼辦><"‧‧‧我不分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7,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7, 2010 現在很多 1號弟 或0號哥哥跟弟這種稱呼真的是拿來指個性上照顧與被照顧1跟0則是性愛上選擇的角色起碼我看到PTT廣大鄉民水手們是這樣分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7,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7, 2010 不分就二分之一吧, 或是如果你想說六百一十四分之三百零七也可以 (大錯) PLCN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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