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平凡 10 發表於 June 2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7, 2010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99年 6 月 27 日發文字號: 深藍法字第J100號速別: 普通件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主旨:會員 苗林 違規-法務處分公告說明:1.會員 苗林 違反總則13-9嚴禁筆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歧視它校、挑起族群與學校對立之情事,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2.依總則共記點5點處分,連帶封鎖7日論壇法務管理員 Zzz維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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