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從小細節可以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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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好像學務處有貼布告到各班

為了利於辨認學生

所以應屆畢業生應著制服或體育服

可是問題來了

如果體育服可以穿

紀念服應該也不會造成混淆吧(畢竟也是校方統一發的)

還可以防止其他年級的混出去

應可幫教官是省掉不少麻煩

雖然公告上沒說可以穿紀念服

但若依照公告上所提供的理由

則能穿體育服而不能穿紀念服

顯然於理不合

是的!

雖然我覺得教官要記每個年級每種紀念服的顏色很累,

但你說的我很同意!

不過龍舟也真是難為了(苦笑

他真的是個好教官,

請不要太為難他喲!(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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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雖然我覺得教官要記每個年級每種紀念服的顏色很累,

但你說的我很同意!

不過龍舟也真是難為了(苦笑

他真的是個好教官,

請不要太為難他喲!(咦

龍舟私底下其實人還不錯xd

但是畢竟教官是夾在學生與校方之間

所以有時候做事也有點四不像

畢竟他們不能決定什麼(都是校方高層在做的決議)

但是遇到我們吼叫他們卻要全權處理和負責

所以對教官mur歸mur

如果要解決事情還是請找對人找對管道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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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有覺得隆洲討人厭說...

他只是盡忠職守罷了

龍舟對我不錯,在他面前穿拖鞋也笑笑的叫我以後別這樣

所以我私心不會討厭他

挖賽 早稻田大學是怎麼回事

這跟我高二那年,被前校長餅乾帶去簽姊妹校友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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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舟對我不錯,在他面前穿拖鞋也笑笑的叫我以後別這樣

所以我私心不會討厭他

挖賽 早稻田大學是怎麼回事

這跟我高二那年,被前校長餅乾帶去簽姊妹校友關嗎?

意外的考上啦0.0

夢想達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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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校方對高三的管理責任是因為開放學校給"已畢業"之高三學生回校讀書,

規定要穿制服或運動服,才能辨別身分,這是確保校內安寧,

但不代表已畢業高三學長的事務學校都得管?

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乃指其注意義務在程度上係採抽象輕過失。所謂抽象輕過失,我國實務上之解釋說明有:「即依交易上一般觀念,認為有相當知識經驗及誠意之人應盡之注意」、「行為人注意之程度,依一般社會上之觀念,認為具有相當知識及經驗之人對於一定事件所能注意者,客觀的決定其標準;至於行為人有無盡此注意義務之知識或經驗,在所不問」

這裡依據第二點,提出以下論調。

依一般社會上之觀念,學校能夠並且必須提供學生必要之資訊。

且,其有能力知道大考相關之訊息。(就本校學生而言)

依法理而言,校方得(音:ㄉㄜˊ)發布大考有關訊息,且校方身分符合"學生事務上的善良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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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有覺得隆洲討人厭說...

他只是盡忠職守罷了

嗯嗯

其實是啦

像上次最厲害的"暴動"

教官們還被先部屬到各層樓

(感覺像鎮壓)

當時聽他們的說詞就感到他們算是一種無奈的存在吧

卡在校方和學生之間

(然後校方的人就躲在後面......)

最後還是希望用"有效"的良性溝通啦

(如果能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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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乃指其注意義務在程度上係採抽象輕過失。所謂抽象輕過失,我國實務上之解釋說明有:「即依交易上一般觀念,認為有相當知識經驗及誠意之人應盡之注意」、「行為人注意之程度,依一般社會上之觀念,認為具有相當知識及經驗之人對於一定事件所能注意者,客觀的決定其標準;至於行為人有無盡此注意義務之知識或經驗,在所不問」

這裡依據第二點,提出以下論調。

依一般社會上之觀念,學校能夠並且必須提供學生必要之資訊。

且,其有能力知道大考相關之訊息。(就本校學生而言)

依法理而言,校方得(音:ㄉㄜˊ)發布大考有關訊息,且校方身分符合"學生事務上的善良管理人"。

大概有看懂不過你下次麻煩還是附個白話文吧Orz

我沒有在唸法律,

並不太想在倫理學期末考題以外的地方看到這種語法。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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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其實是啦

像上次最厲害的"暴動"

教官們還被先部屬到各層樓

(感覺像鎮壓)

當時聽他們的說詞就感到他們算是一種無奈的存在吧

卡在校方和學生之間

(然後校方的人就躲在後面......)

最後還是希望用"有效"的良性溝通啦

(如果能夠的話)

那就像納粹政府下的日耳曼籍波蘭士兵一樣嗎?

殺猶太人一樣有分,但是戰後沒有一點點的聲浪來自我省思。

想說有吸特樂這個大魔頭就可以把事情撇得乾乾淨淨了?

別忘記,一個人拿刀殺了別人,沾到最多血的還是武器。

當然我寧可相信龍舟閣下有所省思,否則就是間接否定學生跟教官和平相處的可能。

大概有看懂不過你下次麻煩還是附個白話文吧Orz

我沒有在唸法律,

並不太想在倫理學期末考題以外的地方看到這種語法。Orz

法律條文的本文不太好意思更動,所以前面只是提供法條依據,只要看後面就好了XD

把那段法律條文當背景吧。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藍色月全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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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像納粹政府下的日耳曼籍波蘭士兵一樣嗎?

殺猶太人一樣有分,但是戰後沒有一點點的聲浪來自我省思。

想說有吸特樂這個大魔頭就可以把事情撇得乾乾淨淨了?

別忘記,一個人拿刀殺了別人,沾到最多血的還是武器。

當然我寧可相信龍舟閣下有所省思,否則就是間接否定學生跟教官和平相處的可能。

法律條文的本文不太好意思更動,所以前面只是提供法條依據,只要看後面就好了XD

把那段法律條文當背景吧。

武器不會自我反省,

人會,

而我知道所有(我認識)的教官們都有自我反省,

祇是他們跟你我一樣,

幹在心底口難開,

我覺得在我們向他們要求同樣身為人的平等權利的同時,

我們不應忘記:

要求別人自己最好得先作到,

要求他們省思並改變首先得要自己先省思並改變。

話說回來我知道龍舟有省思,

為什麼?

因為我有去跟他請教過。

你們或許只能選擇相信與否,

為什麼?

因為你們或許並沒有意識到應該跟他們談談。

或許溝通,

「真正的溝通」,

該先由我們開始。(噢不要跟我爭論責任義務,我只是覺得學生比較有guts

話說回來,

我只是希望你在引用法律條文的時候,

能簡述其意,

並非希望你更動條文。

在證據和推論之間,

總要讓我們先明白證據在說甚麼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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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現在忙著準備教化新進一年級啊

現在他們最想管高三的只有回來學校唸書的服裝而已

今天某同學才被罵

龍舟:(又臭又長的說教)

某同學:教官我穿的是紀念衫耶(雖然褲子不是學校的)

龍舟:你這樣穿會跟低年級的混淆

同學OS:教官你色盲?

可能龍舟覺得端午節有狀態加成(全能力上升+跑速+魔免)

只可惜端午節已經過一天了...

龍舟其實很好的!

我是榮服隊員,前一天早上是我負責登記遲到

他對每個穿便服的高三學長都用開玩笑的語氣(顯然不是每個人都聽得出來)

有些學長還會愣在原地,很緊張不知教官叫他幹嘛

龍舟會勸導他們不要穿便服或紀念衫

要學長進校門時出示證件

龍舟還會對我抱怨高三學長

不過我聽他對高三學長的台詞一個早休後

結論就是:穿便服要主動出示證件,並向教官打招呼就好

龍舟其時私下人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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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舟其實很好的!

我是榮服隊員,前一天早上是我負責登記遲到

他對每個穿便服的高三學長都用開玩笑的語氣(顯然不是每個人都聽得出來)

有些學長還會愣在原地,很緊張不知教官叫他幹嘛

龍舟會勸導他們不要穿便服或紀念衫

要學長進校門時出示證件

龍舟還會對我抱怨高三學長

不過我聽他對高三學長的台詞一個早休後

結論就是:穿便服要主動出示證件,並向教官打招呼就好

龍舟其時私下人很好

先聲明以下內容只是對事不是對人

其實個人覺得龍舟是個好人啦

但是我仍然覺的體育服能穿而紀念服不能穿比較不合理

其實最好就是學生和校方能夠互相體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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