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嶺風竹中-新竹中學」版務規定(20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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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國立新竹高級中學版99年5月份新上任的版主Nick Lin,任期至100年1月新任版主選畢交接後,針對長期觀察新竹高中版的討論情形,參酌前面幾任版主,訂定以下版規,期許所有參與討論的會員在本版發言時能注意並加以遵守,在此感謝前面幾任版主學長對版上的辛勤耕耘付出。

1、版上所有討論串應以和諧、積極之正向討論風氣為導向。

2、版內不得發布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憲法》、《臺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中華民國各級法律之內容。

3、版規的制定上以「臺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總則」為最高準則,施行時亦同。

4、一篇文章的內容包含會員頭像、文章標題、文章內容、會員簽名檔。

5、使用文字上禁止使用非主流語言,例如「火星文」、「注音文」等不能使所有瀏覽者直接明瞭意義者,文章發表時亦宜避免使用不雅或露骨的字眼,不應違背善良風俗之社會風氣。

6、文章之內容禁止出現對任何人之人身攻擊或惡意誹謗、謾罵字眼,更禁止互相挑釁、對立、比較,引發筆戰以及涉及政治立場、情色的文章,交流間務必互相尊重,保持基本的理性及禮儀。

7、除了閒聊性質文章之外,主題文章、回覆之發表必須言之有物並且具有公共討論價值,禁止一行文、一字文(至少10個全形字)、大量錯字文,耗費論壇資源,私人事務必須私下以論壇悄悄話或透過其他管道聯絡。

8、對於相同議題,以一篇文章發表為限,其餘資訊以補充方式回覆於文章之下,或是請求主題發表者協助編修文章進行補充修改,禁止同一議題多重發文或是洗版,否則版主有權在不告知情況下針對主題進行刪除或是合併。

9、除了全臺高中相關資訊,例如社團社慶、校慶運動會、舞會、大學舉辦營隊等資訊,謝絕明顯對於一團體、組織或其任何活動進行宣傳發表,例如主動推廣營利事業之電腦輔教商品等,對於產品、營利業者之公共評論、公正比較分析則除外。

10、除了閒聊性質文章之外,文章發表之後,其下所有之回覆文章必須緊扣主題,請勿離題討論非與主題相關之事務。

11、會員發表之文章若非出自於自己的看法,而轉載自其他地方時,務必附上轉載來源並告知原作者、取得同意。

12、嚴禁任何會員於本版公佈他人的私人資料。

13、針對違規情形,版主有權經判定違規後進行管理動作,情節嚴重時送交深藍論壇站務部處理。

14、版上閒聊專區以一篇文章為限,由版主創立之,每滿200篇回覆創立一篇新的閒聊文。

15、版主基於使版務運作順暢,有隨時更改版規的權利。

註:本論壇對於會員個人資料的保密立場

《版主接受大家對於版務運作的意見或是建議,歡迎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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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載

連署規則如下

班版連署規則:

1.班版需同班 10 人以上連署,版名格式為「= 班級 - 副標題 =」,副標題、描述自訂 (例: 63th =114-喇叭去死團 =)。

2.班版之反對連署需同班10人以上反對,故非該班會員請勿投票以免造成困擾。

3.所申請版是否開版,由論壇管理團隊審查決定。反對申請亦同。

4.申請 / 關閉連署期限為 20 天,超過連署期限,管理團隊有權駁回申請。

5.相同討論版申請間隔不得小於 30 天。

6.申請人即為該版之首任版主,故申請人須符合版主申請資格。

社版連署規則:

1.社團版之申請單位需為校方認可之社團,申請者需為該社團之權責幹部(或委託人),版名為該社團正式名稱,描述自訂。

2.30人以下之社團連署需達10人以上,30人以上之社團聯署須達該社總人數三分之一,連署人不需為該社正式成員。

3.聯合社版最多三社,僅限於性質相近之社團,申請門檻以三(二)社高一高二人數之總和決定。

4.所申請板是否開板,由論壇管理團隊審查決定。反對申請亦同。

5.申請 / 關閉連署期限為 20 天,超過連署期限,管理團隊有權駁回申請。

6.相同討論版申請間隔不得小於 30 天。

7.申請人即為該版之首任版主,故申請人須符合版主申請資格。

廢版規則(班版、社版皆同):

1.討論版一個月無廣告以外文章(非主題)發表者將於該版發佈警告,警告後兩星期仍無新文章者刪除,已畢業不在此限。

2.該版版主於*意見反應與開版連署*發起廢版連署,連署時間一個月。班版超過同班 5 人贊同,社版超過贊同者超過反對者,由該版版主提報校版版主經准許後廢版。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Nick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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