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之09830883版本的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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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來看版規的同學們好,我是17屆成功版版主 09830883

基本上以下的版規和前前任版主小呆:)和前任板主小胖she1968所發的一樣

所以如果你已經知道了 那就要遵守喔

成功版是個溫馨和樂的大家庭,原則上不會給各位太多壓力。

但言論自由仍應遵守秩序,因此以下版規請各位務必遵守,謝謝。

首先請注意,本篇版規分為四大部分,請各位同學以及版眾注意

#1 一樓部分,是本討論版版規,請發文者務必瀏覽。

#2 二樓部分,是本討論版對於灌水文之定義以及處理方式說明。

#3 三樓部分,擷取了部份深藍總則,違反總責者依其罰則論處。

#4 四樓部分,是本討論版對於校版及校方之立場聲明,嚴厲譴責校方以脅迫方式危害言論自由。

#5 五樓部分,僅供版主參考。

本版版規以深藍總則為基準,違反總則者依總則所列處罰條例論處

所有條文於公佈後三天正式實施,但如果與深藍發布之條文相牴觸則立即失效

不得溯及既往,本版管理採自由心證主義。

請注意勿以身試法

禁止與成功高中本身無任何關係之文章。

禁止與主題不相關之文章。一個文章中可稍微離題但請拉回正題。

禁止有商業行為廣告嫌疑之文章。

禁止交友聯誼性質文章。

禁止有挑釁、謾罵(包括偏激言詞‧髒話等)、人身攻擊、筆戰甚至挑起學校對立之文章。

禁止任何過度強調「性」甚至露點之色情文章。

禁止一切政治討論性質文章。

違反以上規則文章或是總則文章,直接刪文處理 ( 視情況PM要求修改 ),或是關文等待上級給予處分。

當然發文者有權要求正副版主刪除其所發表之文章。

請注意以下發文要求

1. 為了方便他人閱讀,請勿使用火星文。

※違規者PM要求修改

2. 標題及文章內容請明確 ( 避免表情符號 ),並依照內容選取相對應主題 ( 若發現忘記選,請善用編輯功能 )

※越明確則點閱率會越高,獲得資訊的速度也較快,有此情形者僅會PM提醒改善。

3. 回覆請勿無意義灌水,請勿一行文及少於10字。(閒聊文除外)

※違規者刪文處理。4. 若需要置頂文章,可PM給版主或副版主,將會視情況而決定是否置頂。

6. 請多加使用多重引用或編輯功能,請勿有連續發文狀況。

※違規者,正副版主有權將其合併且不需告知。引用:

多重引用回覆使用方法:

在想回覆的文章右下角「引用」旁邊的這個圖型按下去

連續標記多篇之後,點選主題最上方或最下方的「回覆主題」即可

系統會一次引用所有已標記圖案的文章。

5. 請善用搜尋功能獲得想要的資訊,避免發文導致兩篇以上相同性質討論串。

※違規者,正副版主有權將其合併 ( 新文合併至舊文 ) 且不需告知。

7. 本版目前不開放版眾發表閒聊性質文章,唯有正副版主有權發表閒聊專區於置頂區供版眾們話家常。

※違規者直接刪文處理且不需告知。

※ 賀文專區

主旨:得獎的驕傲要給大家分享,也讓大家對得獎的人/社團/其他,給予熱烈掌聲。

如何加入:如有任何得獎紀錄可PM正副版主加入賀文中,請註明完整之賽事及獎項名稱,收到PM後正副版會給予PM回覆通知。

注意:此賀文專區恕不提供個人獎項之加入,如:OOO參加美術比賽獲得第一名。

發表以上特殊情形文章請注意,您仍須遵守總則以及成功高中版規。

備註

本版另外設有社團子版,如有任何有關社團之問題可至此版參考

相關問題可依照其介紹中之聯絡方式洽詢

如果仍有問題無法解決再至成功高中討論版發表詢問

以上規定都是為了成功版的秩序、和諧以及遵守深藍板的總則。當然啦!若無違規,版旺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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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發現某些會員為了避免因為回文內容少於10字,而使用某些無意義方法擴充字數

例如:樓主好強,十字十字十字。 例如:好喜歡喔喔喔喔喔喔喔!

< 引述版規 >

3. 回覆請勿無意義灌水,請勿一行文及少於10字。

※違規者PM要求修改,第二次PM及刪文處理。縱使已經超過10字,但內容毫無意義且偏離主題等等皆還是符合刪文標準。

或許你會說,為何版主要如此的嚴厲取締灌水文章!!

或許你感覺無傷大雅,但是我得說‧‧‧‧

引述深藍創辦人‧系統部部長的話

為什麼深藍不能灌水聊天?因為這裡是論壇

論壇,顧名思義,是討論分享想法的地方,這裡不是聊天室全文連結於此 <什麼是灌水,為什麼不能灌水?> ,有興趣者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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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總則,全文請點此。

第十二章 權利救濟

會員對管理團隊行政處分不滿,有權向站務部提出申訴,申訴辦法以法律另訂之。

會員對不適任之總版主、版主有權提出罷免案,罷免方式以法律另訂之

第十三章 討論版文章管理辦法

本站應以和諧、積極之正向討論風氣為導向。

本站內不得發布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中華民國各級法律之內容,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本站內不得從事任何廣告或營利行為,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再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本站內嚴禁任何注音符號,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一條處分,累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本站嚴禁張貼任何型態的色情、露點、腥羶、刺激性慾、嚇人、噁心、侵害他人權利、帶有病毒等惡意內容之文章,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禁止會員在三個(含)以上討論版中張貼相同性質的文章(Cross-Post),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累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全站禁止任何形式的政治討論,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累犯依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嚴禁發表任何形式的交友文,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再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嚴禁筆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歧視它校、挑起族群與學校對立之情事,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嚴禁發表含有不雅內容之文章,違者依處罰條例第三條處分。

嚴禁會員以任何方式騷擾其他會員,違者依處罰條例第五條處分。

禁止會員修改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修改不在此限,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一條處分,累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濫用論壇系統,經發現警告後未更正,依處罰條例第一條處分。

嚴禁公佈他人私人資料,違者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

論壇內所有文字之電磁紀錄屬站方所有,著作權歸屬原作者。

簽名檔、頭像、帳號視同文章內容,違規依照處罰條例處理。

未經站長同意,禁止以深藍名義籌辦任何形式聚會,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三條處分,累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文章違規與否之認定,以該區域或相關管理人員主觀認定為主。

學術性質討論版經站長核准得放寬本章第七條規限,相關辦法以法律另訂之。

違規情節重大者,經站務部部長同意,可視情形加重處罰。

違規之情狀顯可憫恕,經站務部部長同意,可酌量減輕其刑。

自首者經站務部部長同意,得減輕其刑或無罪判決之

第十四章 處罰條例

記違規點數三點,到期時限十天。

記違規點數三點,到期時限三十天。

記違規點數三點,到期時限九十天。

記違規點數五點,到期時限三十天。

記違規點數五點,到期時限九十天。

記違規點數五十點,無到期時限,永久紀錄。

違規點數滿五點停權七日,滿十點停權十四日,滿十五點封鎖三十天,滿三十點永久停權。

二犯以上者,視為累犯,得加重其罰則二分之一,若其他規定另有規定,依其規定辦理。

管理團隊之違規點數以兩倍計算之。

第十五章 附則

總則、規範之解釋,站長為之。

本總則之規範,不適用於贊助區與個人版,唯違反中華民國(台灣)各級法規或影響論壇營運問題,得經站長同意撤銷其討論版。

本總則之修訂須經管理會議三分之二決議通過,尚可公告頒布實施,修改亦同。

本總則公告後七日生效,若有另訂時程,依其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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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板針對校版與校方立場聲明

首先,成功版為公開之討論版,不論校方或學生都有權利以及義務關心成功版與校內之相關事務。本版在不違反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總則及版主訂定之版規的前提下可以討論任何與校內有關的事務。以討論的方式針對校務的利與弊進行提出學生意見及修改辦法,校方亦可在此提出對討論事項的立場及聲明。

再者,版主及副版主職務應針對違規事項進行刪除以及鎖文等處理,對於未違反總則、版規的討論發言,管理員不應作為學生代表承擔校方施予的壓力及獎懲,更不會因私人喜好而進行刪除或修改他人以自主觀點發表之言論。

身為版上管理人,對於師長可能會因為被學生公開討論、批判而反感一事也非全然不知。但師長們也應意識到,在網路上受到學生抨擊抑或是讚揚是無法避免的事。師長們若是覺得權益遭到侵害了,可以於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但在訴諸法律制裁之前,我們希望師長可以進行自身之檢討並吸收學生的看法是否能稍加改變,畢竟學生與師長之間應是建立在互相配合而不是制衡甚至是衝突以及一味屈服於對方的。

我們很樂意與校方合作,但校方或是老師個人若因為遭到不違規的發言而感到不舒服或感到慍怒,進而依威脅利誘等方式影響版主裁決,我們並不會應此動搖。若師長持續騷擾身為版主的我們,必要時站方將採取媒體第四權來捍衛學生言論自由。

對於學生部分,不應將本版視作一個虛擬論壇所以不須對自身的毀謗、抨擊過度的言論負責,必要捍衛師長權益時,站方亦會進行懲處。

引用:

引述深藍總則部分條例

會員須承擔一切因自身行為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刑事責任。

希望大家發文之前,深思所使用之文字是否違反版規、是否屬於本人主觀意識臆測的、是否侵害到別人的隱私、是否使用了極端的詞藻來否定所評斷之人的價值、他的處事態度及投注的心力、是否有失客觀的進行舉發或糾正所述之人。

如果以上所列舉的情形都沒有發現,請放心發文。

因為身為管理團隊一份子的我們將捍衛大家的言論以及隱私等己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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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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