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heTR 10 發表於 May 1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3, 2010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九十九年 年 5 月 13 日發文字號: 深藍職字第 M091 號速別: 普通件附件: 論壇總則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 主旨:監察部 - 銓敘組監察委員羊咩咩~、站務部 - 帳號組管理員管樂維尼、站務部 - 行政組管理員乖寶、站務部 - 行政組管理員子勛 嘎嘎、論壇總版主 大丹等以上管理員,得越權處理深藍之事務。說明:1.依據論壇總則第五章7.站務部所頒布之法律、命令,須經站長同意,於指定討論版公告三日後尚可施行,其規範不溯及既往(經站長同意可溯及既往)。由於近日雜務繁多,逢改版混亂個職司管領域,且管理階層人員不足,得同意管理員含以上之人員得越權管理之權利。此經由站長同意,得頒此臨時人事公告,三日後立即生效。2.此人事案已經由 論壇站長ckmarkhsu同意後執行。站務部長 letheTR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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