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熹版 韓愈<師說>的注釋


Recommended Posts

話說那天拿高一的國文課本複習時,在<師說>中:「六藝經傳,皆通習之」的注釋裡看到

六藝:指詩、書、禮、樂、易、春秋

但我突然想到樂經不是在漢代就已經亡佚(或說亡於秦火)了嗎?

而且如果把它解釋為六經的話,豈不是跟經傳的「經」重複了?

我認為,把六藝經傳的解釋應該可以翻成

六藝:士人六藝,即禮(禮教)、樂(音樂教化)、射(射箭)、御(駕車)、書(文字書法)、數(算數)

經:儒家典籍(如五經) / 傳:解釋經典的書(如春秋三傳)

我認為這樣的解釋比較好,各位大大認為呢?

PS:我只是把個人的看法提出來以供大家討論而已。所以請討論,而不要發"你真閑"或"這很重要嗎"之類沒意義的回覆,謝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3 weeks later...

我剛好不久前也想到類似的問題耶!

課本注釋是說

六藝經傳的六藝指的就是六經

經傳的意思是經是先賢著作傳是後人解釋

我問老師樂經在那時候應該已經佚失了

老師是說他可能是泛指六經(習慣講法之類的)

不過我也覺得你說的禮樂射御書數這樣解釋蠻好的!

我再去問看看我們老師好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高一時

老師強調禮樂射御書數的說法是錯的= =""(筆記為證)

說:「此六藝(師說)非彼六藝(孔子)更非彼六億」

(呃,老師有點政治,那時候好像還沒查出來七億←看不懂就算了)

個人認為應該是泛稱

...可能是文章裡有點美中不足的地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2 weeks later...

用禮、樂、射、御、書、數的說法解釋的話,似乎有些牽強,我認為六藝在那時可能已成了習慣的說法(也就相當於五經),才將「六藝經傳,皆通習之」引申為博學多聞之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