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關於中山版的捷運板南線事件,本人在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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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不予置評

不過話說其實不講也沒人知道,我相信要出一個電腦神手把IP駭出來在我們學校裡也不是不可能

科科,不予置評。

別把我們學校面想得太強,至少在電腦方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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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這個比起來,看到有學弟說紫色有加分可以告深藍的言論,讓我想到五班的同學如果想控告紫色有加分(其實名字也都被公布出來了)誹謗罪、公然侮辱罪可不可行呢?
誹謗罪刑法第三百十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哪一個名譽被毀損人會提出告訴?

看來「可可~」也沒有做出任何明確的指涉。

我看到中山版那篇某一個管員說「我們會著手開始調查」,

然後沒過多久發文者資料就出來了。

不過那整篇都被移除了耶,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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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個名譽被毀損人會提出告訴?

看來「可可~」也沒有做出任何明確的指涉。

我看到中山版那篇某一個管員說「我們會著手開始調查」,

然後沒過多久發文者資料就出來了。

不過那整篇都被移除了耶,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

真的不見了欸Orz

讓我想起了兩年前的"想不到某班XX的事...= ="

當時我們好溫和~

我知道你在說甚麼了,可是那件事不是真的有嗎?和這次的事情本質上就不一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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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不予置評。

別把我們學校面想得太強,至少在電腦方面。^_<

建中,無限可能(誤

哪一個名譽被毀損人會提出告訴?

看來「可可~」也沒有做出任何明確的指涉。

我看到中山版那篇某一個管員說「我們會著手開始調查」,

然後沒過多久發文者資料就出來了。

不過那整篇都被移除了耶,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

這時候就需要螢幕截圖了,有人當初吃飽撐著截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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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個名譽被毀損人會提出告訴?

看來「可可~」也沒有做出任何明確的指涉。

我看到中山版那篇某一個管員說「我們會著手開始調查」,

然後沒過多久發文者資料就出來了。

不過那整篇都被移除了耶,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好奇怪。

不是我刪的

我個人並不認為那篇需要刪掉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安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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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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