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高中)會因為滯留在校外被記嗎?


Recommended Posts

...這週的朝會教官似乎有提到這件事

有些人會因為趕到學校的時候已經超過7點半(遲到)

就會去學校附近的麥當勞or早餐店慢慢吃早餐...

被抓到好像是愛校一次(星期六的勞動服務)

雖然我不會這樣做~不過在這週的愛校名單裡面有看到這個原因= =

這樣到底要用什麼校規來記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七點半= =??

我們似乎是八點五分才會在門口被登記

7:30~7:45是打掃時間~

7:45~8:05是早自習~

7:30(彈性三~五分鐘)就開始記遲到

松山會...

但是大部分只是需要朝會的星期二和五抓人

那兩天就會看到一堆人從崧高後巷流竄= =""

教官會不會圍捕啊xd

那就跑給教官追~~

讓他常常青春的活力~~~~xd

類似的話好像在其他地方看過0_o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嗯,重大集會無故未到是小過一支(有時候兩支,看教官心情。),之前朝會揪人在麥當勞喝咖啡聊是非就被抓了。="=

  有趣的是集會重不重大似乎不好辨別,我畢業前一個禮拜學校找學姊余美人來演講,我們一致認為這非「重大集會」,沒人想去,學校馬上就說了:

  「無故未到者,小過一支。」

  不過,我還是沒去。(挖鼻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們都7:20遲到

不過我有時候不小心8:20才去XD

會看到一些老師跑到校外抽菸XDDDDD

今天同學朝會遲到 用跑的,結果還是被糾察追回來罰站XD

我罵他都遲到不如在外面吃完早餐在慢慢散步回來,還能幫我們買喝的~笨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1.4公里不算遠吧?

如果你有把握在這距離內不被發現或追上的話,那的確不遠。

基本上1.4公里是指從校門口直走到山下的距離,請注意直走兩字。

當然,對於熟地形的來說,政附根本是個躲貓貓天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