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84 10 發表於 May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7, 2010 我只有msn囧,不過應該可以互通,我的帳號:[email protected]你的好怪用寄信的方式才能加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路人囧 10 發表於 May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7, 2010 正在看我除了路人囧看過以外另外那個漂亮女生是誰烏鴉幫?有我不認識的人加我啦正名運動是"囧"非"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UST 10 發表於 May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7, 2010 你的好怪用寄信的方式才能加的寄信??沒聽過@@,你把你的即時通給我,我從我這邊加你看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84 10 發表於 May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7, 2010 寄信??沒聽過@@,你把你的即時通給我,我從我這邊加你看看[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哈拿 10 發表於 May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7, 2010 正在看我除了路人冏看過以外另外那個漂亮女生是誰烏鴉幫?有我不認識的人加我啦想知道烏鴉邦嘛? (嘿嘿嘿)可以考慮來參加討論會喔~ (可以見到灰塵本人喔!有沒有很心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幻影‧晨星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5587862.shtml有沒有中文相關學系教授兼作家趁火亂打嘴砲的八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1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9, 2010 我覺得那篇主題不該關啦QAQ雖然後面提出來的都是之前討論過 或是被拆掉過的東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UST 10 發表於 May 1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9, 2010 我覺得那篇主題不該關啦QAQ雖然後面提出來的都是之前討論過 或是被拆掉過的東西關了就再開新的啊,哈哈哈。而且法律版也有死刑主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澄Cheng~ 10 發表於 May 1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9, 2010 如果能將討論風氣和秩序維持好的話,我們的確可以再開一個新的主題在討論畢竟真理越辯越明,理性的和有根據的討論不但可以交換大家不同的意見,也可以加深我們對於一個議題的了解和見識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路人囧 10 發表於 May 2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0, 2010 帳號組管理員算個鬼阿,還插手版務喔。他才該被提報吧。哞,有公告喔。【公告】臨時人事公告: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19704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May 2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1, 2010 哞,有公告喔。【公告】臨時人事公告: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19704真是胡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已編輯) 我發現,這裡的人口中的「請論證」通常是作為攻擊手段,而不是基於想理解對方。連我指出一個人的人格是怎樣時,對方竟然還跟我說「請論證」,這不需要我論證阿,你自己覺得準就準,不準就不準看來這裡的人都習慣性敵視對方,並且都認為自己最強。相較之下,高校男女版的人都比你們可愛。而且比你們好相處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2, 2010 ,由 ‧EV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已編輯) 請論證:我無法理解你的邏輯所以請你說明給我聽這只是理想的狀況,實際上還夾帶許多情緒,例如憤怒、優越感、防禦心....你們是用什麼角度看待人與人之間的溝通?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2, 2010 ,由 ‧EV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路人囧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我發現,這裡的人口中的「請論證」通常是作為攻擊手段,而不是基於想理解對方。連我指出一個人的人格是怎樣時,對方竟然還跟我說「請論證」,這不需要我論證阿,你自己覺得準就準,不準就不準看來這裡的人都習慣性敵視對方,並且都認為自己最強。相較之下,高校男女版的人都比你們可愛。而且比你們好相處哞,是喔?我以為「請論證」的意思是說要你提出:「為什麼這麼主張的理由」以及「為什麼這樣的理由可以合理的支持你的主張」所以只出一個人的人格是怎樣時,對方跟你說「請論證」是因為他想知道的理由,跟為什麼這個理由可以支持你說他的人格而且應該也有不少人抓不定自己的人格吧?所以才需要對方提出論證,以便了解這是不是自己的人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thy Green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141樓那位小姐這是一個討論區,其實就是大家發表大家想法看法的地方,你不需要這麼敏感敵視(其實我個人覺得你比較敵視別人),關於你說的,我真的是很好奇你自己又用什麼角度看待人與人的溝通呢?是啊!有些人的請論證也許只是想吵架,可是也有些人只是不認同你所說的,所以希望引出你確切完整的想法而已,討論本來就是這樣啊,你一言我一語看能不能說出個什麼新的觀念或找出大家都認同的共同點。你不需要過度解讀別人可能用的太簡略或不是很適當的詞,你自己也不喜歡人家這樣抓著你一些小地方不放,不是嗎? 所以理性點不是很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哞,是喔?我以為「請論證」的意思是說要你提出:「為什麼這麼主張的理由」以及「為什麼這樣的理由可以合理的支持你的主張」你為什麼一直關注事情的理想面,我要強調的一直都是事情的現實面所以只出一個人的人格是怎樣時,對方跟你說「請論證」是因為他想知道的理由,跟為什麼這個理由可以支持你說他的人格而且應該也有不少人抓不定自己的人格吧?所以才需要對方提出論證,以便了解這是不是自己的人格你所敘述的這種人,我只在人文版看過,其他地方從來都沒看過是否正確,自己動動腦就知道了,而你舉例中的狀況,我相信對方是基於排斥的心理(想否定被人看透)才這樣說,真的,他不想動腦理解對方的想法,立刻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反駁,沒有其他原因,就是排斥。真的,為什麼你們都看不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141樓那位小姐這是一個討論區,其實就是大家發表大家想法看法的地方,你不需要這麼敏感敵視(其實我個人覺得你比較敵視別人),關於你說的,我真的是很好奇你自己又用什麼角度看待人與人的溝通呢?是啊!有些人的請論證也許只是想吵架,可是也有些人只是不認同你所說的,所以希望引出你確切完整的想法而已,討論本來就是這樣啊,你一言我一語看能不能說出個什麼新的觀念或找出大家都認同的共同點。你不需要過度解讀別人可能用的太簡略或不是很適當的詞,你自己也不喜歡人家這樣抓著你一些小地方不放,不是嗎? 所以理性點不是很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伊蘇雅斯克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已編輯)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04735你舉的例子是引用我說過的話(而且斷章取義)很顯然你根本不懂我講那段話的原理,所以請把這個舉例刪掉取自哲學哲學雞蛋糕的EVE本人(除非有人仿冒她)的回應:我之所以會說那些話,是因為我早就知道他的精神狀況,我只是想挖一個坑讓他跳進來,另外,我只針對他本人,只要他本人胡思亂想即可。你文章前半段要講的跟你後半段引述我所說的話毫不相干1.你只引述了我一長串討論中的其中一句話,再不了解討論的時空背景如何讓我說出這些東西的情況下,你只是斷章取義(就算你有看完整串文章,也讓我覺得你在斷章取義,而且你其實沒搞懂我這麼做的原因,你只是以你習慣的那套麻煩複雜而且可能沒什麼效果的討論方式來攻擊我,卻打從心理不知道我在幹什麼)。2.我打從一開始就只是想做人身攻擊,嘗試一些精神折磨的新技巧,我並沒有想討論出什麼有價值的東西,我的行為根本就與謬誤無關,只是基於需求所產生的手法問題(縱使那個手法再你看來是謬誤,但我只重視他能造成的效果,而且這不代表我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方式其實有謬誤)。而且我所使用的猜測手法本來就有一定程度的風險。詳細有趣的互動與辯解請看:點我~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2, 2010 ,由 伊蘇雅斯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路人囧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你為什麼一直關注事情的理想面,我要強調的一直都是事情的現實面嗯,我搞錯面向了,抱歉。你所敘述的這種人,我只在人文版看過,其他地方從來都沒看過是否正確,自己動動腦就知道了,而你舉例中的狀況,我相信對方是基於排斥的心理(想否定被人看透)才這樣說,真的,他不想動腦理解對方的想法,立刻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反駁,沒有其他原因,就是排斥。嗯,我也覺得是排斥心理,可是既然是向對方說「請論證」,應該是排斥「斷言」吧當然這樣的「請論證」也算是一種攻擊,也不會是基於想了解對方只是基於對斷言的排斥罷了真的,為什麼你們都看不到?你是指看不到什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已編輯) 取自哲學哲學雞蛋糕的EVE本人(除非有人仿冒她)的回應:我之所以會說那些話,是因為我早就知道他的精神狀況,我只是想挖一個坑讓他跳進來,另外,我只針對他本人,只要他本人胡思亂想即可。你文章前半段要講的跟你後半段引述我所說的話毫不相干1.你只引述了我一長串討論中的其中一句話,再不了解討論的時空背景如何讓我說出這些東西的情況下,你只是斷章取義(就算你有看完整串文章,也讓我覺得你在斷章取義,而且你其實沒搞懂我這麼做的原因,你只是以你習慣的那套麻煩複雜而且可能沒什麼效果的討論方式來攻擊我,卻打從心理不知道我在幹什麼)。2.我打從一開始就只是想做人身攻擊,嘗試一些精神折磨的新技巧,我並沒有想討論出什麼有價值的東西,我的行為根本就與謬誤無關,只是基於需求所產生的手法問題(縱使那個手法再你看來是謬誤,但我只重視他能造成的效果,而且這不代表我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方式其實有謬誤)。而且我所使用的猜測手法本來就有一定程度的風險。詳細有趣的互動與辯解請看:點我~我完全不在乎你引用這篇文章,而且我覺得那篇文章裡回文的人都是些貧弱的文人,我根本不在乎他們的指責。倒是你...........恩....這篇文章,你應該回應在板務建議區裡,為什麼會想再閒聊區發表?你知道,這篇文章回應在板務建議區,以及回應在閒聊區的差別嗎?況且,你引用的這篇文章,依然不能解釋我說那句話的原理,頂多只能證明我的目的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2, 2010 ,由 ‧EV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eve或許理解你說話的原理這件事情並不一定得被在乎一個板務人員,訂了一條板規,並且在板規中引述板友的發言板友提出質疑,要求撤掉引言板務人員能用「我不在乎」回應這位板友嗎?他當然可以這麼做,那請問我可以因此跟站方檢舉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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