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79523 10 發表於 Januar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1, 2010 *本文為林少軒(師大前學生會會長)即將要出版的新書「踏入學生自治的世界:學生會理念與實務筆記」序言。**本文作者曾任兩屆學生議會代表,台大學生憲章起草人與提案人,第二屆台大學生會會長,現為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我們還在理想的半路上:為「踏入學生自治的世界」作序范雲*2009.10.25 「台灣大學學生,為弘揚學術,追尋真理,塑造自由平等之社會,建設民主法治之國家,制訂本規程,共昭信守。」──二○○五年我回到台大任教,也許是好奇心,或著是一點小小的責任感作祟,我答應參加學生代表大會的新學代訓練營擔任講師。就在我忙碌於課堂與課堂之間的暫歇片刻裡,主辦同學拿來了一本「台大學生法規手冊」。打開這本看來並不起眼的小書後,我看到了前面這段文字。一字一句,我唸著這幾個曾經非常熟習的一段文字,有些莫名的悸動。我是多麼地清楚,這段文字,經歷了什麼樣的過程,成為台大學生憲章的一部份。八○年代末期,校園學生運動正在浪頭上,恰好是我從大三擔任學代,到大四擔任會長的那段時間。為了讓會長普選後的學生會章程,如期進行全校複決,那一兩屆學代,可能是前所未有的,一次又一次加開章程審查的特別會議。活動中心大禮堂、研究生大樓會議廳,許多次,我們是從下午一點開始審查章程,執著,我們面臨著立場不一的激辯交鋒:學生政府,到底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學生法官的任期應該多長?註冊的台大學生,倘若沒有繳學生會費,到底還是不是會員等?以及,章程的前言,是否要為學生自治標舉出「高遠」的社會理想? 當我失去學生身份後,以另一個完全不同的角色,重回到當初的校園裡時,走過曾經日日報到的活動中心,心中難免興起疑惑,到底過去我們以青春澆灌的夢想田地,是否真的長出了些什麼,真得留下了些什麼?然後,我看到了這段被完整保留下來的憲章話語,白紙黑字,一字不變,經歷了十餘載春秋,安安靜靜地被置放在學代們人手一本的學生法規手冊裡。莫名中,我感覺它的存在,好像在無聲地守候些什麼,也見證些什麼。 這段文字是台大學生憲章,也就是台大學生會的自治章程中的第一段,開宗明義地揭示了學生自治的理想。這段話,是從一九八八年暑假開始到一九九○年間,當時的一群台大學生(還有律師黃國鍾),歷經無數個非正式會議以及正式的學代大會會議逐條討論後,所通過的文字。這份學生憲章,也在一九九○年的五月,歷經台大學生全校複決通過。 歷史是有靈魂的,某些精神,似乎能穿過表面上看似斷裂無情的歷史片段。個人或集體記憶會隨著人事的更迭吹灰湮滅,但,典章與制度背後的精神與理念,卻真能穿越時而斑斕、時而黑暗的歷史高牆,一代一代地被保留下來。上一個世代的學生們在八○到九○年代間,在不同的校園裡追求普選、言論自由與學生自治的故事已然失傳;然而,帶著社會改革理念與自治意識的學生憲章,因為學生政府的民主架構,得以保留至二十個年後的校園裡。 這段文字,似乎在靜靜地叩問著一代又一代年輕的心靈,你們──作為這個大學,這個學生校園的主人──能以什麼樣的行動,豐富與實踐這樣的理念精神? 一個同事最近問我,他說,有年輕朋友在參與校園自治後非常失望,覺得曾經是理想的學生自治,已然淪為學生政客權力競逐的場域。「過去辛苦爭取了這麼久,到底學生自治有意義嗎?」同學問。另一個也在教書的朋友說,她的一個學生在發現校園其實並未真正民主時,質問:「為何過去的學運參與者沒把改革的工作完成?」。 作為一個曾經投入學生自治運動的運動者,我的確遺憾,學生自治的理想並沒有完成。如今,我更憂心的是,如果新一代的學生,沒能體認這個事實,認同並承擔起未竟的歷史責任,那麼,再一個二十年,學生自治的理想仍然只會在半路上。一年又一年湧入大學之門的青澀新生,四、五年後,轉化為一屆又一屆拿了文憑,走向職場的大學生。也許我們必須質問的一個根本的問題是,在這個快速變遷的社會裡,這個曾經的理想真得還有價值嗎?抑或,學生自治其實只是八○年代學生運動的歷史殘餘,理該隨著歷史遠颺? 為什麼學生自治會和「弘揚學術」與「追尋真理」有關呢? 大學不是為販賣知識與文憑,為市場(與家長們)服務的學店。學生憲章上說,學生要弘揚學術,追求真理。如果我們認同,大學,有弘揚學術,與追求真理的職責,那麼,「學生自治」就是保障學生擁有學習權,進而能形成學生意志,共同參與大學自主的重要前提。 攤開大學的歷史,學生自治的理念正是一代又一代不同社會的年輕人與大學內外的統治者鬥爭而來的。它的正當性,來自於學生作為大學的一個重要社群,有參與大學的權利與義務。大學存在的目的是為生產知識與追求真理,以及將知識傳遞給新的世代。也因此,教學與研究是大學存在的最重要目的。然而,證諸歷史,研究與教學必然會受到統治權力的干預。也因此,在西方大學的發展過程中,如何讓大學獨立於政治以及宗教權力之外,得以擁有教學與研究的自由,可以說是大學歷史發展中的核心議題。 為了追求學術的自由,為了不被干預,大學就必須自治而不是他治。大學要自治就必須思考其核心兩個群體教授與學生在大學自治架構中的角色與地位。當代教學的理念越來越傾向於認為教育是必須以受教的主體(也就是學生)為主的設計。所以,大學的治理,絕對必須讓學生有充分的參與,才能達到自主以及教育的雙重目的。 學生作為受教育者,在人數上,是大學社群成員的多數。然而,因為傳統教育觀點往往高度壓抑受教育者的主體意識,同時,也因為學生的「過客」性質,其在大學的權力結構中,必然處於相對弱勢的位置。如果學生要參與並影響大學自治,其作為弱勢者的團結權則是不可或缺的。如同資本主義體系中,是工人而不是資本家需要團結權的保障。因為強者之所以成為強者,就是因為其能影響或決定遊戲規則。也因此,只有弱者需要團結權的保障。基於此理,學生必須成為學生會的成員,這是學生團結權的行使,也是集體權利的保障,不應被視為個人「不參與」自由的被剝奪。為什麼學生自治的理想與「塑造自由平等之社會,建設民主法治之國家」有關? 大學在民主社會中兼具有教育公民的責任,讓每個人成為公民社會的一份子。公共關懷,以及公共事務的參與,是一種品味的培養。說它是品味,不是要凸顯其高尚。而是要指出,公共參與是需要時間,才能培養出的興趣、能力,以及承諾。然而,公共參與,也是極為容易讓人受傷。有人在參與後挫敗、犬儒,也有人學會操弄權力獲取不當利益。學生自治,為還在校園中的學生提供了一個寬容以及容許犯錯的學習場域。就如同工人參與工會,公民參與社團,學生透過學生自治得以學習如何過一種良善的公共生活,進而有可能共同提升整個社會的自由平等與民主法治。前路險重重理想的提出,永遠比理想的實踐容易。在此刻,二○○九年的當下,台灣各個學校成立學生會組織超過二十年後的今天,它面臨了不同的問題與挑戰:首先,學生的團結權嚴重被分割。 學生如果是一個獨立的主體,其對外代表權理應統一。也就是說,學生作為一自主的共同社群,其外交權應當具有一致性。法理上來說,擁有外交代表指派權的應當是校園最高學生自治組織的學生會或學代大學。可是我們看到的是,學校的各級會議自行任意地決定應當由哪些學生代表組成。這樣的任意性,所造成的結果除了學生的團結權被分割,各級自治團體互不協調理會外,我們也看到被指派出席的學生代表因為對會議性質經常因缺乏興趣而導致頻頻缺席。最後,將學生分而得以治之的校方行政單位,反過來指責學生對校務缺乏興趣。 其次,學生自治組織普遍財務仍不獨立。 財務不獨立的主因是學校的課外活動經費仍是由學校行政人員掌握了絕對的分配權。如果課外活動經費,是來自公民的稅金(或是父母的學費),為的是讓大學學生得以在學生活動中學習成長的話,我們沒有理由不讓學生自己管理自己活動的經費。沒有獨立的經費,就不會有自治的精神,就好像沒有獨立的經濟,人格往往也很難獨立一樣。 再來,學生文化是一個歷史發展的結果,直到今天,我們的學生文化仍然體質孱弱。這樣的文化體質必需追溯到戰後國民政府來台時,一舉清除了日治時期建立的學生自治組織傳統,及其之後白色恐怖的餘緒。七○年代開始,學生逐漸出現零星的反抗意識與組織化行動,在八○年代末期到達高峰,運動的高峰中,各校學生自治組織一波波順風成立。 我們可以說,民主與本土化的風潮是那波學生自治運動背後的大環境養分。待校園隨著政局的民主化逐漸開放後,學生的行動主義也逐漸弱化。網際網路的興起取代了傳統校園媒體所撐起的公共領域。同時,在成熟的資本主義消費文化中成長的一代,在課業與就業的雙重壓力下,很容易選擇在消費生活中找尋自我的認同與主體性。最後,學生理念與行動組織的歷史斷裂,使得校園政治日益庸俗化。無法釐清自己的論述與沈淪的政黨政治有何區隔的校園政治,也阻卻了具有創意與熱情的理想主義行動者投入。誰來作先鋒? 那麼,到底我們可以作些什麼,需要思考些什麼呢?從現在這個歷史的橫斷面上往前看,理想的確仍然遙不可及,前路仍然充滿了障礙。然而,回首來時路,從八○年代至今,二十年來的改革,不是沒有累積。這次有幸閱讀師大前學生會長林少軒的著作,「踏入學生自治的世界:學生會理念與實務筆記」,從自治的理念、自治的組織架構,到校務參與經驗與財務分析,我很高興地看到學生自治的空間,已經訓練出新一批人才,擁有清晰的頭腦、青春的熱情,與實作的精神。他的書,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生自治務實操作寶典。也許在這樣的基礎上,我們可以選擇一些重要的中程目標,思考可以著手進行的大小計畫: 首先,我們需要重建校園公共領域。在大學當中,學生是否能夠形成一個具有批判意識的公共領域,可以說是大學是否能以真正自主的重要一環。在前數位時代,八零年代到九零年代的學生曾經藉由蓬勃的學生報紙與文宣架構出一個也許仍不夠大眾,但具有一定規模的批判性公共領域。然後,在網路興起後,這個藉由報導、書寫與閱讀大眾架構出的公共領域變逐漸崩毀。校園新聞專業主義不再存在,網路上的直接的討論,取代傳統的公共領域。然而,由於網路上難以形成適當的討論文化,以及相對匿名性,公共領域中的對話、信任以及名譽難以形成。當然,我並非要回溯古老年代。而是在理解新的媒體型式後,積極思考,如何重建一個具有批判意識的校園公共領域,可以說是當務之急。台大學生這兩年成立的「意識報」就是一個相當令人期待的成功例子。我們可以看到,校園慢慢有改變,有些長期被忽略的公共議題被提出。這樣的媒體其實就可以培養出一群具有批判意識的校園公共領域的參與者。 其次,我們必須深化學生自治的理念與文化。學生自治組織的場域,如果缺乏對理想大學的想像,也可能會淪為與大環境無異的庸俗政治。我們也許可以從社團與自治團體間的溝通與對話開始,釐清我們對學生自治與大學的理念,慢慢擴散並建立基於這樣理念的自治文化。過去這兩三年中,我對校園的參與,強烈感受到,學生的言論、集會與結社權利依然嚴重受限於校園法規以及行政主管的權力。即使學生自治被大學法保障,但是大學行政單位未曾改變的家父長心態反而因新一代父母親的過度親職(over-parenting),而被積極地合理化。學校可以透過看似民主的委員會審查,任意禁止學生社團的成立。校方還是以爭議為由,介入校園公共領域的媒體自由。大學生是成年人,也是國家公民。學生自治是國家法律給予保障的學習自由的一環。當然,學生的言論、集會與結社公民權,也不應因其學生身份而受到限制。 第三,推動各校學生自治與學生運動檔案室的建立。今天我們所看到的制度與文化,可以說是歷史的結果。同樣地,當代學生的思考行動(或不思考與不行動),也將影響下一個世代。基於此,我們應當更更有意識地整理過去的歷史,也系統性地記錄當前校園行動的思辨與討論。也許可以由學代大會通過提案,建議各校的校史館或校史資料室,將學生的自治與運動史列為重要的蒐集對象。例如,我們的近鄰,韓國高麗大學以及日本京都大學的校史館中,都有學生運動的歷史檔案展示。高麗大學的校史展示中,除了將相關照片放在極顯著的位置,還特別彰顯該校學生對學生運動的參與及貢獻1。 第四,我們需要積極鍛鍊校園行動主義。改變社會的行動能力當然不可能是天生的。這個特殊的行動能力(其實就是社會運動),就如同其它能力一樣,必須被漸進式地培養。校園是每一個大學生都會經歷過的一段青春歲月,也是每一個年輕世代在被職場體制個別吸納前,得以開創自己世代風格的最初、也可能是最終的實驗場。每一個帶著理想的年輕世代都應當更有意識地在這個場域中,鍛鍊行動主義的精神。當然,大學是知識的殿堂,行動不是盲動。知識與行動其實存在著雙重辯證關係。作為學術社群的一份子,行動前與行動間,結合經驗與知識的分析,會是行動最好的指引。而,誠如馬克斯所言,行動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方式。作為想要理解社會的公共知識份子,藉由行動,我們更能看清自己的不足與結構的力量。因此,也只有在行動中,我們能理解改變的困難,及可能。只有當我們有能力務實地看到改變的可能性時,我們才能永遠樂觀地作一個積極的行動者。也許我們可以重新檢視九○年代改革未竟的大學法。目前大學法雖保障了各校學生自治組織的存在與校務參與權,但卻未給予學生自治組織唯一法定的代表權與最高財政權。也許我們可以思考,是否以大學法的位階,阻止各大學分化或矮化各校學生自治組織的作法,還給學生完整而不被分割的自治權。 在這個序言的最後,我想說的是,革命不會在一個世代完成。你現在作的,很可能並不會有立即的結果。但是,我們從不應,也不會因此放棄。理想的實踐,需要視野與想像力。如果所有的人,因為看不到結果,就不願意為改變付出努力的話,那麼,這個社會許多的變革,就從來不會發生。1 感謝台大社會系同事吳嘉苓提供的訊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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