玥ちゃん 10 發表於 January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7, 2010 今天下午四點半,我朋友剛睡醒,肚子餓想去合作社買東西吃,而東山的合作社很討厭的不會找錢,所以要到換錢處換成零錢才行。他拿著一張一百元紙鈔到換錢處換零錢,突然換錢的先生拿出雷射筆照了照說:「你這是假鈔!我要沒收!」而我朋友就很生氣的被換錢先生趕出來了。之後我打給台大法律畢業的媽媽,問他到底能不能沒收,答案是:沒有權力!所以我們一行人走到合作社想把那一百元要回來,合作社的阿姨竟然認為我們拿的是之前高一的假鈔(這是我們第一次聽到高一有假鈔這件事= =)還說,銀行發現假鈔是會沒收的。(回家後我問我媽,她說銀行只會叫警察來,不會沒收)而我朋友突然想到他那些錢好像是另一個朋友給他的,講出來之後,合作社阿姨竟然說:「那這樣小過要記在誰身上?」已經認定我朋友故意使用假鈔了耶!然後我回家查六法全書中華民國刑法 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通用貨幣銀行券罪)II 收受後方知為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而仍行使,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交付於人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我朋友根本不知道那是假鈔,學校到底想怎樣?結果明天要帶六法全書去跟學校議論了<8>經過這件事之後我發現對法律的興趣還是好濃厚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三宅 10 發表於 January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7, 2010 頻果 0809012555打吧..."那這樣小過要記在誰身上?"感覺那些人是小過太多故意找碴....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anuary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7, 2010 叫他們快點說是哪個單位要記你們警告的,說你們也在忙烙人要決定拳頭打在誰臉上A___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January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7, 2010 嗯,我想這大部分只是單純的法律問題而已,就算那真的是假鈔,他們也無權當場沒收。簡單來說,路上如果你丟垃圾,然後路人把你揍一頓然後說:「你家人看到了也會把你揍一頓」是沒有道理的,就算你家人真的會把你揍一頓也一樣。至於小過的話那就牽扯到學權問題了,如果要用這種粗糙的程序記過,我想不會有人認同的。哞,雖然不合理,但是我想你們要先確知自己到底多重視自己的權利,後續的外援才有可能幫助你們。真的想弄些什麼的話,就密我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宏~ 10 發表於 January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7, 2010 (已編輯) 要記過,也不是阿姨幫你們記過先別過度緊張!!!依我以前待過學校學生輔導組的經驗"小過"要經過學校的會簽過程,導師、主任、教官、學生輔導組....多個單位的老師看過記過原因,並且簽名才能記再說,若違規情結嚴重在記過前,很多導師都會主動先找家長談....所以若這件事情,學校執意要記學生小過 (合作社阿姨、驗錢的先生的話都不算學校立場)在找蘋果報導吧------------------回頭在看一次文章你可以要求他們將錢歸還,並且要求驗錢的那位先生"證明",他如何知道那是假鈔?(其實他證明也沒用,因為他不是銀行人員,他的話不具有任何公信力)<-----光這一點,就足夠推翻"記過"了 此內容已被編輯, January 7, 2010 ,由 ~小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拯救世界 10 發表於 January 8,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8, 2010 話說這種鳥事情一定會被教官或老師擋下 因為原因蠻瞎的 教官還問你你是拿玩具鈔付錢嗎~ 那就精彩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東山能再起嗎 11 發表於 January 8,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8, 2010 恩=ˇ=東山病得不輕!!!!!!!護士阿姨!!!!!!!!!!!!!!來一瓶綠油精吧xdd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熱血小米蟲 10 發表於 January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9, 2010 嗯!嘎嘎嘎嘎!太渾蛋了吧!把一切交給蘋果吧!不管哪所學校都很怕蘋果的!根本不是他的錯!俗話說得好飯可以多吃話不能亂講你敢誣賴我我就讓你好看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anuary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9, 2010 是哪個阿姨?很像蔡英文那個嗎? 那就不用講情面了,找人打死她一_一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玥ちゃん 10 發表於 January 12,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2, 2010 找蘋果,抄他全家。我朋友說他真的想找蘋果頻果 0809012555打吧..."那這樣小過要記在誰身上?"感覺那些人是小過太多故意找碴....記小過不用錢:'(假鈔在市面流動 最好是誰的就抓誰~對啊有病嘛幹!! 叫他們快點說是哪個單位要記你們警告的,說你們也在忙烙人要決定拳頭打在誰臉上A___AA_____________________A落書該你出馬了,把他們打暴嗯,我想這大部分只是單純的法律問題而已,就算那真的是假鈔,他們也無權當場沒收。簡單來說,路上如果你丟垃圾,然後路人把你揍一頓然後說:「你家人看到了也會把你揍一頓」是沒有道理的,就算你家人真的會把你揍一頓也一樣。至於小過的話那就牽扯到學權問題了,如果要用這種粗糙的程序記過,我想不會有人認同的。哞,雖然不合理,但是我想你們要先確知自己到底多重視自己的權利,後續的外援才有可能幫助你們。真的想弄些什麼的話,就密我吧。學務處的總務處的都說銀行會沒收什麼的都不相信我說不可以沒收凸凸凸凸凸我氣到哭出來= =要記過,也不是阿姨幫你們記過先別過度緊張!!!依我以前待過學校學生輔導組的經驗"小過"要經過學校的會簽過程,導師、主任、教官、學生輔導組....多個單位的老師看過記過原因,並且簽名才能記再說,若違規情結嚴重在記過前,很多導師都會主動先找家長談....所以若這件事情,學校執意要記學生小過 (合作社阿姨、驗錢的先生的話都不算學校立場)在找蘋果報導吧------------------回頭在看一次文章你可以要求他們將錢歸還,並且要求驗錢的那位先生"證明",他如何知道那是假鈔?(其實他證明也沒用,因為他不是銀行人員,他的話不具有任何公信力)<-----光這一點,就足夠推翻"記過"了你後面那段我媽有跟我說= =東山的話家長出面什麼都解決了 所以學校根本不打算給家長知道 很賤= =法律好棒哦:$吳+1快考上台大法律系我在找我的免費律師哦:$ㄎㄎ就說九折了:$話說這種鳥事情一定會被教官或老師擋下 因為原因蠻瞎的 教官還問你你是拿玩具鈔付錢嗎~ 那就精彩了~下次拿玩具鈔去不知道會不會被記小過<8>恩=ˇ=東山病得不輕!!!!!!!護士阿姨!!!!!!!!!!!!!!來一瓶綠油精吧xddd本來就有病的學校= =嗯…怪怪= ="法律棒棒!!!YES!!(L)嗯!嘎嘎嘎嘎!太渾蛋了吧!把一切交給蘋果吧!不管哪所學校都很怕蘋果的!根本不是他的錯!俗話說得好飯可以多吃話不能亂講你敢誣賴我我就讓你好看啦!哈哈哈哈哈哈激動什麼是哪個阿姨?很像蔡英文那個嗎?姓賈頭髮比較長 捲捲的 那就不用講情面了,找人打死她一_一狠=))唉呀呀~~東山記學生毫不手軟!!不過最後沒記~東山還是怕家長吧=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宏~ 10 發表於 January 1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2, 2010 我朋友說他真的想找蘋果記小過不用錢:'(對啊有病嘛幹!!A_____________________A學務處的總務處的都說銀行會沒收什麼的都不相信我說不可以沒收凸凸凸凸凸我氣到哭出來= =你後面那段我媽有跟我說= =東山的話家長出面什麼都解決了 所以學校根本不打算給家長知道 很賤= =ㄎㄎ就說九折了:$下次拿玩具鈔去不知道會不會被記小過<8>本來就有病的學校= =YES!!(L)哈哈哈哈哈哈激動什麼姓賈頭髮比較長 捲捲的=))不過最後沒記~東山還是怕家長吧= =因為家長是金主啊: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玥ちゃん 10 發表於 January 16,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6, 2010 這種東西你確定於法有據就不用跟他客氣了當我講法律的時候,處理這件事的老師卻告訴我:「這裡是學校,先把法律那塊放下不要管,不然以後發生什麼事情都叫警察來就好啦!」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anuary 1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6, 2010 當我講法律的時候,處理這件事的老師卻告訴我:「這裡是學校,先把法律那塊放下不要管,不然以後發生什麼事情都叫警察來就好啦!」凸 意思是拿刀殺她不犯法律,人家是在默許你們挾怨報復呢,科科[c] 校規可沒規定不能殺老師,是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宏~ 10 發表於 January 1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7, 2010 當我講法律的時候,處理這件事的老師卻告訴我:「這裡是學校,先把法律那塊放下不要管,不然以後發生什麼事情都叫警察來就好啦!」凸校規並沒有提到學生使用假超要怎麼辦所以拿法律來講,沒錯啊= =這老師是不是老師啊= =""快找蘋果,來揭發學校的惡行一_一狠如果貴校的老師、行政組織都是這麼黑暗的話,找外面的幫手是唯一,也是最好的途徑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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