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堵假球 牛象熊贊成監聽


Recommended Posts

堵假球 牛象熊贊成監聽

【鄧玉瑩、鍾裕能、黃哲民╱連線報導】為防職棒球員放水打假球,台中地檢署邀請興農牛球團和職棒大聯盟座談,檢警建議球團未來與球員簽約或續約時,契約中增加,在必要時「同意接受監聽、調閱通聯紀錄」條款,這個想法獲興農牛、兄弟象、La new熊支持,統一獅反對,球員則嘲諷「這是最不用頭腦想出來的方法。」

宣示意義大於實質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錫祥指出,新條款的宣示意義大於實質,球員一旦簽下這項條款,心理上會有警戒心,不太敢做壞事。他說,球員願意提供通聯紀錄,有助檢警辦案,監聽則需法官同意。正在偵辦假球案的板橋地檢署也表示,能否監聽要由法院核准,不是球員說同意,法官就會准。

台中地檢署本月十日舉辦此一座談會,中部打擊犯罪中心隊長蔡祥春表示,職棒詐賭很難辦,因為送錢的不會說,拿錢的更不會講。他建議球團未來簽約時,增加「一旦球團發現有違紀或是違規事件,同意被檢警調查監聽並同意調閱通聯紀錄」條款。興農牛副領隊趙宏文說,為了搶救職棒前途,他贊成立下這種條款:「如果連這個都不敢簽,那還打什麼球?」

此一消息傳出後,昨天統一獅領隊林增祥說:「我尊重所有球員,不會預設立場把球員當罪犯看,所以不會同意這麼做。」兄弟象領隊楊愛華說:「只要能遏止教練、球員放水,球團原則上同意試看看。」La new熊副領隊蘇敬軒說:「任何可能有效的辦法都可以討論,我們肯定這個方向,細節要再研究。」

律師刑建緯表示,依照《通信監察法》規定,若未列為偵查對象,未經同意,檢警是不能調閱他人通聯紀錄的;若是成案以後,監聽權在法官。他說,這種條款看起來是要球員自清,因為球員簽約後,應該就不敢為非作歹了。

========================================================

「監聽隱私全曝光」 球員嗆:不如跟監

聞訊反彈

對於警方建議球團,在契約中增加同意監聽、調閱通聯紀錄條款,引起職棒球員反彈痛批,這是最笨的方法,監聽還不如跟監有效,更擔心個人隱私全都露。

牛隊捕手葉君璋說:「這種想法太簡單,是最不用頭腦想出來的方法。要放水的人,會用同意你監聽的手機或電話去聯絡嗎?通常手機和電話都是和家人、朋友聯絡,若監聽,隱私都被曝光了,而且還不一定能聽到證據。」他說,如果要監聽,還不如跟監,因為放水的人一定會和對方見面、拿錢,「我寧可被跟監,這樣還比較有效。」

「加倍求償才有效」

張泰山也說:「監聽,很好笑,現在不就是監聽了嗎?要做壞事的人,不會用其他手機或人頭手機嗎?這種方法應該沒用吧。」他認為,防止打假球的好方法是加重刑責,或像La new老闆的做法,對放水的球員加倍求償比較有效。

林英傑說:「要選手同意監聽,對選手不公平,檢調應該可以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蒐證吧,監聽的話,我和家人或老婆講親密的話,或吵架全都被知道,這樣很奇怪吧。」

◎記者鍾裕能

===========================================

......很無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是覺得球員又不是軍人,更不是犯人

何必要用這種方法來對待

而且就算用了也未必有效,反而還很可能隱私外露

個人覺得加倍求償比較有效,至少會讓球員警惕自己

拿了這個放水錢,不但飯碗都不保,而且還會傾家蕩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