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他人自殺,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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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今天公民老師提到

旁觀別人自殺而不去阻止

(有能力但是沒有阻止)

這樣是有罪的

所以我的問題:

1.有什麼罪,是法律上的還是道德上?

2.若有法律上的罪,犯什麼法?處罰方式?為什麼要制定這個法?

目前沒讀過什麼書,所以我覺得應該是沒有罪阿...

可以幫我解答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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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了一下,沒有這個法耶……

頂多只有這個: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我想應該是你老師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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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講的應該是不作為犯吧

是規定在

刑法15條

第 15 條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

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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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覺得這句話怪怪的?

就...依我目前認知

這樣的行為應該是沒有罪的

通常會提到"罪"有兩種狀況,

一種是法律上的罪,一種是宗教上的罪(基督,天主教系統),

道德上稱罪倒是沒什麼聽過.

既然是公民課,那老師在說的比較可能是法律上的罪.

恩,我也不知道怎麼講

就是社會大眾會認為他有罪(可以防止他自殺卻不做)

但是法律並沒有規定他有罪。

不過法律上...到底是啥罪?

老師講的應該是不作為犯吧

是規定在

刑法15條

第 15 條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

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但是【自殺】算犯罪嗎?

如果不是,那麼【不作為】也不算違反這條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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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講的應該是不作為犯吧

是規定在

刑法15條

第 15 條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

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或者有保證人地位的,但這顯然沒有阿= ="

原 PO 公民老師有說為什麼嗎?

該不會是,因為主要懲罰他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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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講的應該是不作為犯吧

是規定在

刑法15條

第 15 條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

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我記得自殺並不算犯罪喔~

可是我記得之前國中時&現在的公民老師似乎有講過,

重點在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這句,

妳看著別人自殺,你明明當時就可以阻止他而你卻沒有阻止,這再法律上跟你去鼓勵他自殺基本上是一樣的意思喔.沒記錯的話法律上有個名詞叫做"加工自殺"好像就是在說這個.

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關於"加工自殺罪"上又有附註"

若事前對於他人因其他原因有所責詈,而於其人因羞忿難堪自萌短見之行為,並未加以阻力,僅作旁觀態度,不加阻止者,尚不能繩以幫助他人使之自殺之罪"

也就是說如果說言語加強別人自殺念頭,而後又在別人自殺時旁觀不阻止,是沒有罪的.

應該是這樣吧.

法律條文都好文言,只在課堂上聽老師說過or在課本上看過,有時候都還看不太懂= ='

不過我覺得即使刑法上沒有罪,當你看著別人自殺而不去阻止,良心也會不安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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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二 章 殺人罪

第 275 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2 裁判字號: 32年上第 187 號

要  旨: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一項幫助他人使之自殺之罪,須於他人起意自殺之

後,對於其自殺行為加以助力,以促成或便利其自殺為要件。若事前對於

他人因其他原因有所責詈,而於其人因羞忿難堪自萌短見之行為,並未加

以阻力,僅作旁觀態度,不加阻止者,尚不能繩以幫助他人使之自殺之罪

3 裁判字號: 41年台上第 118 號

要  旨: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一項幫助他人使之自殺罪,須於他人起意自殺之後

,對於其自殺之行為,加以助力,以促成或便利其自殺為要件。事先對於

他人縱有欺騙侮辱情事,而於其人自尋短見之行為,並未加以助力,僅未

予以阻止者,尚不能繩以幫助他人使之自殺之罪。

老師在學校給我的法規是這條第275

裁判字號是它的判例

老師的解釋是:不作為也是一種作為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自殺者旁邊什麼也不作,那就是幫助了自殺者在自殺。

但是我覺得不太合理阿...

按照這種理論,那麼你明知道在寒冷的冬天裡,會有街友受不了寒冷而掛點

而你卻不作為,不去拯救他生命

那是不是也犯了殺人罪?

而且,判例有說

若事前對於他人因其他原因有所責詈,而於其人因羞忿難堪自萌短見之行為,並未加

以阻力,僅作旁觀態度,不加阻止者,尚不能繩以幫助他人使之自殺之罪

這是否意味旁觀他人自殺不算犯罪?

恩,老師說的我打在上面了。(印象中...應該沒錯)

我記得自殺並不算犯罪喔~

可是我記得之前國中時&現在的公民老師似乎有講過,

重點在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這句,

妳看著別人自殺,你明明當時就可以阻止他而你卻沒有阻止,這再法律上跟你去鼓勵他自殺基本上是一樣的意思喔.沒記錯的話法律上有個名詞叫做"加工自殺"好像就是在說這個.

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關於"加工自殺罪"上又有附註"

若事前對於他人因其他原因有所責詈,而於其人因羞忿難堪自萌短見之行為,並未加以阻力,僅作旁觀態度,不加阻止者,尚不能繩以幫助他人使之自殺之罪"

也就是說如果說言語加強別人自殺念頭,而後又在別人自殺時旁觀不阻止,是沒有罪的.

應該是這樣吧.

不過我覺得即使刑法上沒有罪,當你看著別人自殺而不去阻止,良心也會不安吧.[d]

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這句話前提應該是要有犯罪事實

刑法第 15 條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

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所以,既然自殺不算犯罪,那麼不防止也不算是積極行為吧?

加工自殺罪

抱歉...我找不到這條耶

可以說他是在哪裡嗎?

而學姐說的 刑法第275條上對於加工自殺罪的附註

似乎是判例

對!!!都寫得好文言=口=

討厭的法律...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笨腳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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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的確在法律上可以當成是一種消極行為,

這只是用來強調有些時候不做某些事不代表等於"沒做",在法律意義上它也可能成立"是一種犯罪行為".

不過在旁觀他人自殺的例子上,就我目前所學,那不會成立犯罪.

加工自殺談的是教唆及幫助他人自殺,

態樣必須是引發他人自殺動機,或者在他人自殺事務上給予任何形式的積極作為協助,

光是冷眼以觀並不符合上述要件,

若要從不作為的角度去談,也必須要是"因為你的不作為,導致他人從事自殺行為",

你的不作為與他的自殺行為要有相當因果關係,不過通常應該不會出現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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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的確在法律上可以當成是一種消極行為,

這只是用來強調有些時候不做某些事不代表等於"沒做",在法律意義上它也可能成立"是一種犯罪行為".

不過在旁觀他人自殺的例子上,就我目前所學,那不會成立犯罪.

加工自殺談的是教唆及幫助他人自殺,

態樣必須是引發他人自殺動機,或者在他人自殺事務上給予任何形式的積極作為協助,

光是冷眼以觀並不符合上述要件,

若要從不作為的角度去談,也必須要是"因為你的不作為,導致他人從事自殺行為",

你的不作為與他的自殺行為要有相當因果關係,不過通常應該不會出現這種狀況.

觀念又變的清楚很多了呢:D

雖然唸三類但對法律某些東西也蠻有興趣的

謝謝樓上的學長

弄清楚了很多觀念呢~

那可以再請問一個問題嗎???

法律名詞"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不一樣在哪裡???

國三時有問過老師,他也跟我解釋了很久解釋了一大串

可是事過這麼久了

想到又有些不清楚= =

謝謝學長.[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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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onth later...

這種原本要"作為"才可以論的罪,假如要討論行為人在"不作為"的時候有沒有罪,重點是在行為人具不具有保證人地位。具有保證人地位,就有防止結果發生的義務(阻止自殺成功),沒有保證人地位,我看別人自殺當然是沒罪,法律本來就沒科予我一個義務要去防止別人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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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原本要"作為"才可以論的罪,假如要討論行為人在"不作為"的時候有沒有罪,重點是在行為人具不具有保證人地位。具有保證人地位,就有防止結果發生的義務(阻止自殺成功),沒有保證人地位,我看別人自殺當然是沒罪,法律本來就沒科予我一個義務要去防止別人自殺。

恩恩^^

後來經過我不停的煩老師後

老師也同意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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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onth later...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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